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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斋 2007-3-25 02:03

《孝经》

《孝经》
  传世名著百部之《孝经》
  名著通览
  《孝经》是一部重要的儒家经典,在中国社会流传极广,影响至巨。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由于统治者的曲解和利用,《孝经》中许多有价值的的内涵被冲淡或掩盖了,因此有必要对其加以重新认识。
  《孝经》共分18 章,是儒家十三经中篇幅最短的一部。
  关于《孝经》的作者,历来说法不一。《汉书·艺文志》中讲:“《孝经》者,孔子为曾子陈孝道也”,认为《孝经》的作者是孔子。后世信奉此说者,代不乏人。但司马迁在《史记》中认为《孝经》的作者是曾子,他说:“孔子以为(曾参)能通孝道,故授之业。作《孝经》,死于鲁。”这种说法要比《汉书·艺文志》早数百年。宋代以后,疑经之风盛行,于是又有很多新的说法,如司马光的孔门弟子说、胡寅的曾门弟子说,其他还有孟子说、子思说、汉儒说,甚至有魏晋儒者作《孝经》之说。隋唐以前,人们遵信孔子说和曾子说,其后遂无统一认识,各取所信。今日,除研究者外,人们无需为此多费精力,知其为先秦儒者所作就足够了。
  《孝经》的成书时间不晚于战国,是先秦古籍。孔子门人子夏的弟子魏文侯曾作过《孝经传》;此外《吕氏春秋》中的《孝行》、《察微》二篇均引用过《孝经》里的句子。因此,《四库全书总目》说:“蔡邕《明堂》引魏文侯《孝经传》,《吕览·察微篇》亦引《孝经·诸侯章》,则其来古矣。”
  儒家经典如五经之《易》、《尚书》、《春秋》等,在先秦均不称“经”,只有《孝经》在书名内有“经”字。因此,《孝经》是儒典中称“经”最早的一部。
  《孝经》以孔子与其门人曾参谈话的形式,对孝的含义、作用等问题加以阐述。依其内容,18 章大致可分为四部分。自《开宗明义章》至《庶人章》为第一部分,共6 章,对孝加以概括性论述,并分别对不同地位的人的孝的不同表现形式进行阐述。这是全篇的宗旨所在,内容重要;自《三才章》至《五刑章》为第二部分,共5 章,主要讲述孝与治国的关系,强调孝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其中的《纪孝行章》则专论孝子应做之事,是对一般意义上的孝的解说;自《广至德章》至《广扬名章》为第三部分,共3 章,是对《开宗明义章》中提到的“至德”、“要道”、“扬名”的引申和发挥。因此,这一部分可视为《开宗明义章》的继续;自《谏争章》至《丧亲章》为第四部分,共4 章。这部分各章之间内在联系不紧密,而是分别以不同题目,对前三部分内容进行发挥和补充。其中,《丧亲章》可视为全篇的总结。
  《孝经》篇幅虽短,文字不满二千,但内容很丰富,也很深刻。后世言孝之书,其旨很少有能超出《孝经》的。因此有必要对《孝经》的主要内容做进一步的介绍。
  《孝经》通篇谈孝,那么,《孝经》之孝是什么呢?”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三才章》),“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
  (《开宗明义章》)。孝是自然规律的体现,是人类行为的准则,是国家政治的根本。这是《孝经》的基本观点,也是全篇的基石。
  对于生活在家庭中的人来说,孝主要体现在事亲上,即对父母的奉养上。
  那么怎样奉养才算孝呢?”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其亲”(《纪孝行章》)。“生事爱敬,死事哀戚”(《丧亲章》)。也就是要以爱敬之心奉养健在的父母,要以哀戚诚敬之心祭奉亡故的父母。子有爱敬之心,则父母乐;子有哀戚诚敬之心,则在天之灵安。这就是孝。
  除了直接奉养父母以表爱敬之心外,作为个人,事亲者应具有怎样的修养和品行呢?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的身体,这是父母所给,不能损伤,即所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开宗明义章》)。其次,要立身行道,树立自己的良好形象,用扬名天下后世、光耀父母来体现自己的孝,这也是孝的最佳表现形式,是“孝之终也”。再次,对待父母以外的人,也要尊重,不能得罪。即“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
  (《天子章》)。第四,不论环境怎样,都要不骄、不乱、不争,即所谓“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在丑(同类)不争”(《纪孝行章》)。只有这样,才可以避免祸患。具备了上述四条,能够使自己不受伤害,使奉养父母成为可能;同时,还可以为父母增光,从精神上对父母进行安慰并使之快乐。实际上,《孝经》是在告诫人们要珍惜自己的生命,协调好自己与周围环境的关系。这是对当时社会动荡、战乱频仍的现实的一种曲折的反映和批判。
  有孝就有不孝。《孝经》倡导孝,在一定意义上讲是针对不孝而言的。
  《孝经》所说的不孝主要包括如下几方面:只重视物质供养,而不重视对亲人精神上的安慰,犯上作乱,骄横妄为,最后导致自身罹祸,即“居上而骄则亡,为下而乱则刑,在丑而争则兵。三者不除,虽日用三牲之养,犹为不孝也”(《纪孝行章》)。此外,还包括对父母的一味顺从。面对父母的错误主张或行为,如果不去劝阻或制止,必会使父母陷于不义之地,这也是不孝,如文中所说:“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臣不可不争于君。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谏争章》)在这里,《孝经》用辨证的观点,对孝的内涵做了更全面的阐发,使人对孝的理解更加深刻。
  这是后世愚儒所不敢言的。
  人不仅生活在家庭之中,而且生活在社会当中,在社会中扮演着各自的角色。那么人在社会中如何体现自己的孝呢?《孝经》对不同地位的人分别进行了论述。首先,天子之孝是不仅要对自己的亲人恪尽孝道,还要推而广之,以此教育人民,规范天下。正如《天子章》所说:“爱敬尽于事亲,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此天子之孝也”;诸侯之孝则不同于天子,他应做到“在上不骄”,“制节谨度”,这样,“富贵不离其身,然后能保社稷和其民人”(《诸侯章》)。保住社稷和人民才是诸侯之孝;作为辅佐国君的卿大夫,他的孝完全体现在言和行上,言行俱遵行正道,“非先王之法言不敢言,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这样才可以保住宗庙(见《卿大夫章》);士是统治集团中的“基层群众”,他的孝可以用忠、顺二字概括,即《士章》所说的“忠顺不失,以事其上”;庶人之孝则与上述诸人都不相同,他要做到“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庶人章》)。也就是说,按照春生冬藏的规律进行劳作,是庶人之孝。
  很显然,这些内容所表达的是扩大到社会生活中的孝,是孝对社会生活的规范。换言之,一切社会生活都可用孝来解释和衡量。用孝来规范社会、规范政治生活、协调上下关系,一句话,以孝治国,是《孝经》所极力倡导的。
  通观《孝经》,谈治国之处甚多。最值得重视的是屡屡谈到天子要以孝治国,除《天子章》外,篇中多举先王、明王、圣人之例来加以说明。例如:“先王有至德要道,以顺天下,民用和睦,上下无怨”(《开宗明义章》)。
  所谓“至德要道”就是孝。“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故生则亲安之,祭则鬼享之,是以天下和平,灾害不生,祸乱不作”(《孝治章》)。以孝治国的作用之大,于此可见。“圣人因严以教敬,因亲以教爱。圣人之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其所因者,本也”(《圣治章》)。这里的“本”,也还是孝。孝既然对治国有如此重要的作用,天子自当推而广之,“以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以身作则,遵行孝道,这是天经地义的,因而可以“通于神明,光于四海”(《感应章》)。强调天子以孝治国,是对“教之所由生也”观点的具体阐述。后世对《孝经》中以孝治国和天子要遵行孝道的观点往往不予强调,实际上是忽略了《孝经》的精髓和价值。
  《孝经》在秦始皇焚书时,与其他儒典同遭厄运。汉初,河间人颜芝及其子颜贞献所藏《孝经》18 章,世称颜芝本。该本用当时通行的文字书写,称今文本。此外,《孝经》还有古文的孔壁本,是鲁恭王得自于孔子旧宅壁中之本。所以《孝经》有今文、古文之分,古文《孝经》22 章,内容略多于今文本。唐宋以后最为流行的是唐玄宗于开元年间依今文《孝经》撰注的御注本。
  本书采用的是18 章的今文《孝经》,底本依通行的御注本。
  全文及大意
  开宗明义章第一
  仲尼居,曾子侍。
  子曰:“先王有至德要道,以顺天下,民用和睦,上下无怨,女知之乎?”
  曾子避席曰:“参不敏,何足以知之。”
  子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复坐,吾语女。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大雅》云:“无念尔祖,聿修厥德。’”
  【大意】
  作为全文的开启,本章具有纲领作用,对孝的意义,内容和表现形式都做了扼要的概括。章中首言孝是“至德要道”,从而将孝的地位抬升到无以复加的高度。接着对孝做了进一步阐释:孝是人最根本的行为准则,也是教化的源泉所在;它的基本内容是不毁伤父母给予的自然之体,而最高的表现形式是通过行孝,名杨天下后世,光耀父母;人在青年时期以侍奉亲人来体现孝道,中年则以服务于国君为孝,晚年则表现为致力于成为典范表率的实践。
  章末引文出自《诗经·大雅·文王》。
  天子章第二
  子曰:“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爱敬尽于事亲,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盖天子之孝也。《甫刑》云:“一人有庆,兆民赖之。’”
  【大意】
  本章言天子之孝。天子之孝在于以身作则,对亲人爱敬,并推而广之,行博爱广敬之道。以此教化人民,规范天下。章中首二句的意思是爱亲者也同样是爱他人的,敬亲人者也不会怠慢他人,即博爱广敬是真正爱敬亲人之道。
  章末引文出自《尚书·吕刑》
  诸侯章第三
  在上不骄,高而不危;制节谨度,满而不溢。高而不危,所以长守贵也;满而不溢,所以长守富也。富贵不离其身,然后能保其社稷而和其民人,盖诸侯之孝也。《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
  【大意】
  本章言诸侯之孝。诸侯作为一方之君,上有天子,下有人民,职责甚重。
  诸侯之孝体现在以不骄和守法来长久地保持自己的富贵,进而保住社稷、庇护人民。可见诸侯孝之与否全在于能否持久地保住自己的封国。
  文末之诗出自《诗经·小雅·小旻》
  卿大夫章第四
  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是故非法不言,非道不行;口无择言,身无择行;言满天下无口过,行满天下无怨恶。三者备矣,然后能守其宗庙,盖卿大夫之孝也。《诗》云:“夙夜匪懈,以事一人。”
  【大意】
  本章言卿大夫之孝。作为居于臣僚地位的卿大夫,上有谏君之责,下有抚民之任,故其孝以所言所行来体现。文中认为,卿大夫孝之与否有三项标准:一为言行遵奉先王法道;二为言行正确;三是言行受到天下赞誉。做到这三条,就可以保住宗庙。文中的“口无择言,身无择行”,指的是其言行唯以先王之法言、德行为标准,决不旁及其他。
  章末之诗引自《诗经·大雅·蒸民》。
  士章第五
  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故母取其爱,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故以孝事君则忠,以敬事长则顺。忠顺不失以事其上,然后能保其禄位而守其祭祀,盖士之孝也。《诗》云:“夙兴夜寐,无忝尔所生。”
  【大意】
  本章言士之孝。士居统治群体的基层,对内需奉养亲人,对外要效力君上,因而孝在其生活中体现在两个方面,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在家中:侍母偏重于爱,侍父则在爱的同时又加之以敬;在外,则以敬为主。这样就能做到忠顺,保住禄位和祭祀。
  文末之诗出自《诗经·小雅·小宛》。
  庶人章第六
  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故自天子至于庶人,孝无终始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
  【大意】
  此章言庶人之孝。庶人是普通百姓,他们靠劳动生存。因此对庶人而言,孝的最基本内容是按照春生夏长的自然规律,播种收获,靠土地获得生活资源,然后谨身节用供养父母。本章最后对孝进行总结,指出不论何人,如不力行孝道,灾难必及于身。“谨身”指保护自己的身体不受伤害,即首章“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之意。
  三才章第七
  曾子曰:“甚哉,孝之大也!”
  子曰:“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经而民是则之。
  则天之明,因地之利,以顺天下,是以其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先王见教之可以化民也,是故先之以博爱而民莫遗其亲,陈之以德义,而民兴行;先之以敬让而民不争,导之以礼乐而民和睦,示之以好恶而民知禁。《诗》云:“赫赫师尹,民具尔瞻。’”
  【大意】
  三才指天、地、人。本章从更广阔的范围对孝加以阐述:孝是自然规律的体现和精髓,也是人的行为准则。人间盛世,无不是取法天地之规律并加以利用而后出现的,先王之世就是如此。这种把孝扩大化的做法显然是庸俗和不准确的,这是需加注意的地方。
  章末之诗出自《诗经·小雅·节南山》。
  孝治章第八
  子曰:“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不敢遗小国之臣,而况公、侯、伯、子、男乎?故得万国之欢心以事其先王。治国者不敢侮于鳏寡,而况于士民乎?故得百姓之欢心以事其先君。治家者不敢失于臣妾,而况于妻子乎?
  故得人之欢心以事其亲。夫然,故生则亲安之,祭则鬼享之,是以天下和平,灾害不生,祸乱不作。故明王以孝治天下也如此。《诗》云:“有觉德行,四国顺之。’”
  【大意】
  本章阐述以孝治国的好处。文中首先举出昔日贤明之君以孝治国的经验,指出这样做可以得天下欢心,“生则亲安之,祭则鬼享之”,活人和亡灵都各得其所,于是天下和平,灾害不生,祸乱不作。
  文末所引,出自《诗经·大雅·抑》。
  圣治章第九
  曾子曰:“敢问圣人之德,无以加于孝乎?”
  子曰:“天地之性人为贵,人之行莫大于孝,孝莫大于严父,严父莫大于配天。则周公其人也。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是以四海之内各以其职来祭。夫圣人之德,又何以加于孝乎?故亲生之膝下以养父母日严,圣人因严以教敬,因亲以教爱。圣人之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其所因者,本也。父子之道,天性也,君臣之义也。父母生之续莫大焉,君亲临之厚莫重焉。故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以顺则逆,民无则焉。不在于善而皆在于凶德,虽得之,君子不贵也。君子则不然,言思可道,行思可乐,德义可尊,作事可法,容止可观,进退可度,以临其民。是以其民畏而爱之,则而象之,故能成其德教而行其政令。《诗》云:“淑人君子,其仪不忒。’”
  【大意】
  本章分为二个部分,自“曾子曰”至“又何以加于孝乎”为第一部分,自“故亲生之膝下以养父母日严”以下为第二部分。第一部分阐述圣人的最高德行是孝。文中举周公为例,认为周公能令后稷配天、文王配上帝,因而四海来祭,这是无以复加的孝,也是圣人之德的最高表现;第二部分讲述圣人以孝治国的道理。圣人用孝的尊亲之义教导天下人敬爱其君,因而其政成,其国治,这是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如不以爱亲敬亲教导人民,就会出现悖德悖礼之事,百姓就失去了准则。这种离善就恶的做法,即使取得成功,君子也不会看重,因为君子具有“言思可道”等一系列符合孝的品德,他们以这种品德教化人民,治理国政。
  引诗出自《诗经·国风·曹风·欬鸠》。
  纪孝行章第十
  子曰:“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其亲。事亲者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在丑不争。居上而骄则亡,为下而乱则刑,在丑而争则兵。三者不除,虽日用三牲之养,犹为不孝也。”
  【大意】
  本章讲述孝子必须具备的品德。孝子供养父母要恭敬、和乐,父母有病则关怀忧愁,父母亡逝要哀痛,祭祀要严肃诚教。此外,孝子在社会生活中还要“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在丑不争”,否则祸患临头。这样对父母供养得再好,也是不孝。“在丑不争”中的“丑”是“同类”或“众人”的意思,全句可理解为“和顺从众”。
  五刑章第十一
  子曰:“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要君者无上,非圣人者无法,非孝者无亲,此大乱之道也。”
  【大意】
  本章言不孝之罪。墨、宫、劓、感、大辟五刑有三千条款,罪莫大于不孝。因为否定孝道与要胁君上,否定圣人都是大乱之道,所以罪大恶极。
  广要道章第十二
  子曰:“教民亲爱莫善于孝,教民礼顺莫善于悌,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礼者,敬而已矣。故敬其父则子悦,敬其兄则弟悦,敬其君则臣悦,敬一人而千万人悦。所敬者寡而悦者众,此之谓要道也。”
  【大意】
  本章对孝与治国的关系做进一步的阐述。要道,即《开宗明义章》中的“先王有至德要道”的“要道”,因为在此深入探讨,故称之为《广要道》。
  下面《广至德章》的题意与此相仿。在这章里,首先谈到治国安民之术,孝只居其一,此外还有悌、乐、礼。随后,文中指出礼就是敬,敬在治国中十分重要。
  广至德章第十三
  子曰:“君子之教以孝也,非家至而日见之也。教以孝,所以敬天下之为人父者也;教以悌,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兄者也;教以臣,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君者也。《诗》云:“恺悌君子,民之父母。’非至德,其孰能顺民如此其大者乎?”
  【大意】
  此章直承前章之文,对“至德”君子的敬的行为做进一步说明。文中说:君子以孝道教人,并不是挨门挨户和每日不断地直接向人宣讲,而是尊敬普天之下的为父者,以此教导人们行孝。同样,君子还以敬天下为人兄者教人尊敬兄长,以敬人君的行为教人为臣之道。以身作则才是至德的表现,才能使人民心悦诚服。
  文中之诗,引自《诗经·大雅·蘋酌》
  广扬名章第十四
  子曰:“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事兄悌,故顺可移于长;居家理,故治可移于官。是以行成于内而名立于后世矣。”
  【大意】
  本章继续描述君子的优良品行,指出由于他们事亲孝,所以能够忠君;由于能尊敬兄长,所以能顺从官长;由于治家有方,所以可以治理国政。正因为如此,君子在家门之内奉行孝、悌、理三德,就可以树立自己的形象并且扬名后世。本章是对首章“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一句中“扬名”的展开,故称《广扬名章》。从这一章中,我们可以更明确地理解作者“家国一理”
  的主张。
  谏争章第十五
  曾子曰:“若夫慈爱、恭敬、安亲、扬名,则闻命矣。敢问:子从父之令可谓孝乎?”
  子曰:“是何言与!是何言与!昔者,天子有争臣七人,虽无道不失其天下;诸侯有争臣五人,虽无道不失其国;大夫有争臣三人,虽无道不失其家;士有争友,则身不离于令名;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不争于父,臣不可不争于君。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
  【大意】
  本章讲述对孝要有辩证态度的道理。一味地恭顺父母之命,并不一定是孝,面对父母违背道义的行为或主张,儿子要进行谏争,帮助父母改正错误。
  如果此时“从父之令”就是不孝。推而广之,臣之于君,亦是如此。
  感应章第十六
  子曰:“昔者,明王事父孝,故事天明;事母孝,故事地察。长幼顺故上下治,天地明察神明彰矣。故虽天子,必有尊也,言有父也;必有先也,言有兄也。宗庙致敬不忘亲也,修身慎行恐辱先也。宗庙致敬,鬼神著矣。
  孝悌之至,通于神明,光于四海,无所不通。《诗》云:“自西自东,自南自北,无思不服。’”
  【大意】
  本章讲述孝的超凡作用。文中举昔日贤明之君为例,指出虽贵为天子也必有父有兄,天子若能孝父母、敬兄长、致敬于祖先,其作用就会大大超出凡人之孝,可以“通于神明,光于四海,无所不通”。本章以《感应章》命名,是说明天子之孝可以感动天地神明。
  文中之诗出自《诗经·大雅·文王有声》。
  事君章第十七
  子曰:“君子之事上也,进思尽忠,退思补过,将顺其美,匡救其恶。
  故上下能相亲也。《诗》云:“必乎爱矣,遐不谓矣。中心藏之,何日忘之?’”
  【大意】
  本章讲述君子的事君之道。君子事君要时刻想着国君,进见时必须想着如何办好国事,奉献自己的全部忠诚;退还后,要考虑如何弥补君上的过失。
  对待君上,君子应顺从和执行他的善政,而纠正制止他的恶行。
  章末之诗引自《诗经·小雅·隰桑》。
  丧亲章第十八
  子曰:“孝子之丧亲也,哭不偯,礼无容,言不文;服美不安,闻乐不乐,食旨不甘。此哀p 之情也。三日而食,教民无以死伤生,毁不灭性,此圣人之政也。丧不过三年,示民有终也。为之棺槨衣衾而举之,陈其簠簋而哀戚之,擗踊哭泣哀以送之,卜其宅兆而安措之,为之宗庙以鬼享之,春秋祭祀以时思之。生事爱敬,死事哀戚,生民之本尽矣,死生之义备矣,孝子之事亲终矣。”
  【大意】
  本章言亲人亡逝后,孝子应行的丧礼。首先,孝子要尽哀感之情,要遵守三日而食,丧不过三年的礼法。这些礼法既能表达丧亲之哀,也体现了不以死伤生,丧而有终的精神。文中接着讲述了孝子应做的事情:入敛、供祭、哭送、卜墓、落葬、入宗庙和春秋祭祀。做好这一切事情,就尽到了生者的责任。最后文中总结道:对于亲人,活着时要爱敬,亡逝后要哀戚,人的立身之道、死生之理尽在于此。
  附录:
  唐玄宗御注
  《孝经》
  序
  朕闻上古,其风朴略。虽因心之孝已萌,而资敬之礼犹简。及乎仁义既有,亲誉益著。圣人知孝之可以教人也,故因严以教敬,因亲以教爱,于是以顺移忠之道昭矣,立身扬名之义彰矣。子曰:“吾志在《春秋》,行在《孝经》。”是知孝者德之本欤。《经》曰:“昔者明王之以孝理天下也,不敢遗小国之臣,而况于公侯伯子男乎!”朕尝三复斯言。景行先哲,虽无德教加于百姓,庶几广爱,刑于四海。
  嗟乎!夫子没而微言绝,异端起而大义乖。况泯绝于秦,得之者,皆煨烬之末;滥觞于汉,传之者,皆糟粕之余。故鲁史春秋,学开五传;国风雅颂,分为四诗。去圣逾远,源流益别。近观《孝经》旧注,漳驳尤甚。至于迹相祖述,殆且百家;业擅专门,犹将十室。希升堂者,必自开户牖;攀逸驾者,必骋殊轨辙。是以道隐小成,言隐浮伪。且传以通经为义,义以必当为主。至当归一,精义无二。安得不剪其繁芜,而撮其枢要也。韦昭、王肃,先儒之领袖;虞翻、刘邵,抑又次焉。刘炫明安国之本,陆澄讥康成之注。
  在理或当,何必求人。今枚持举六家之异同,会五经之旨趣。约文畅义,义则昭然;分注错经,理亦条贯。写之琬琰,庶有补于将来。且夫子谈经,志取垂训。虽五孝之用则别,而百行之源不殊。是以一章之中,凡有数句;一句之内,意有兼明。具载则文繁,略之又义阙。今存于疏,用广发挥。
  开宗明义章第一
  仲尼居,仲尼,孔子字。居,谓闲居。
  曾子侍。
  曾子,孔子弟子。侍,谓侍坐。
  子曰:“先王有至德要道,以顺天下”,孝者,德之至,道之要也。
  民用和睦,上下无怨,女知之乎?”
  言先代圣德之主,能顺天下人心,行此至要之化,则上下臣人和睦无怨。
  曾子避席曰:“参不敏,何足以知之?”
  参,曾子名也。礼:师有问,避席起答。敏,达也。言参不达,何足知此至要之义。
  子曰:“夫孝,德之本也,人之行莫大于孝,故为德本。
  教之所由生也。
  言教从孝而生。
  复坐,吾语女。
  曾参起对,故使复坐。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父母全而生之,己当全而归之,故不敢毁伤。
  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
  言能立身行此孝道,自然名扬后世,光显其亲。故行孝以不毁为先,扬名为后。
  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
  言行孝以事亲为始,事君为中。忠孝道著,乃能扬名荣亲,故曰:“终于立身也。”
  《大雅》云:“无念尔祖,聿修厥德。’”
  《诗·大雅》也。无念,念也。聿,述也。厥,其也。义取恒念先祖,述脩其德。
  天子章第二
  子曰:“爱亲者不敢恶于人,博爱也。
  敬亲者不敢慢于人。
  广敬也。
  爱敬尽于事亲,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刑,法也。君行博爱广敬之道,使人皆不慢恶其亲,则德教加被天下,当为四夷之所法则也。
  盖天子之孝也。
  盖,犹略也。孝道广大,此略言之。
  《甫刑》云:“一人有庆,兆民赖之。’”
  《甫刑》,即《尚书·吕刑》也。一人,天子也。庆,善也。十亿曰兆。
  义取天子行孝,兆人皆赖其善。
  诸侯章第三
  在上不骄,高而不危;诸侯,列国之君,贵在人上,可谓高矣;而能不骄,免危也。
  制节谨度,满而不溢。
  费用约俭,谓之制节。慎行礼法,谓之谨度。无礼为骄,奢泰为溢。
  高而不危,所以长守贵也;满而不溢,所以长守富也。富贵不离其身,然后能保其社稷而和其民人。
  列国皆有社稷,其君主而祭之。言富贵常在其身,则长为社稷之主,而人自和平也。
  盖诸侯之孝也。《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
  战战,恐惧;兢兢,戒慎。临渊,恐坠,履薄,恐陷。义取为君恒须戒慎。
  卿大夫章第四
  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服者,身之表也。先王制五服,各有等差。言卿大夫遵守礼法,不敢僭上逼下。
  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法言,谓礼法之言。
  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
  德行,谓道德之行。若言非法,行非德,则亏孝道。故不敢也。
  是故非法不言,非道不行;言必守法,行必遵道。
  口无择言,身无择行;言行皆遵法道,所以无可择也。
  言满天下无口过,行满天下无怨恶。
  礼法之言,焉有口过!道德之行,自无怨恶!
  三者备矣,然后能守其宗庙,盖卿大夫之孝也。
  三者,服、言、行也。礼:卿大夫立三庙以奉先祖。言能备此三者,则能长守宗庙之祀。
  《诗》云:“夙夜匪懈,以事一人”。
  夙,早也。懈,惰也。义取为卿大夫能早夜不惰,敬事其君也。
  士章第五
  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资,取也。
  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
  言爱父与母同,敬父与君同。
  故母取其爱,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
  言事父兼爱与敬也。
  故以孝事君则忠,移事父孝以事于君,则为忠矣。
  以敬事长则顺,移事先敬以事于长,则为顺矣。
  忠顺不失,以事其上,能尽忠顺以事君长。
  然后能保其禄位而守其祭祀,则常安禄位,永守祭祀。
  盖士之孝也。《诗》云:“夙兴夜寐,无忝尔所生。”
  忝,辱也。所生,谓父母也。义取早起夜寐,无辱其亲也。
  庶人章第六
  用天之道,春生、夏长、秋敛、冬藏,举事顺时,此用天道也。
  分地之利,分别五土,视其高下,各尽所宜,此分地利也。
  谨身节用,以养父母,身恭谨,则远耻辱;用节省,则免饥寒。公赋既足,则私养不阙。
  此庶人之孝也。
  庶人为孝,唯此而已。
  故自天子至于庶人,孝无终始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
  始自天子,终于庶人,尊卑虽殊,孝道同致。而患不能及者,未之有也。
  言无此理,故曰未有。
  三才章第七
  曾子曰:“甚哉,孝之大也!”
  参闻行孝无限高卑,始知孝之为大也。
  子曰:“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
  经,常也。利物为义。孝为百行之首,人之常德。若三辰运天而有常,五土分地而为义也。
  天地之经,而民是则之。
  天有常明,地有常利,言人法则天地,亦以孝为常行也。
  则天之明,因地之利,法天明以为常,因地利以行义。
  以顺天下,是以其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
  顺此以施政教,则不待严肃而成理也。
  先王见教之可以化民也,见因天地教化人之易也。
  是故先之以博爱而民莫遗其亲,君爱其亲,则人化之,无有遗其亲者。
  陈之以德义而民兴行;陈说德义之美,为众所慕,则人起心而行之。
  先之以敬让而民不争,君行敬让,则人化而不争。
  导之以礼乐而民和睦,礼以检其迹,乐以正其心,则和睦矣。
  示之以好恶而民知禁。
  示好以引之,示恶以止之,则人知有禁令,不敢犯也。
  《诗》云:“赫赫师尹,民具尔瞻。’”
  赫赫,明盛貌也。尹氏为太师,周之三公也。义取大臣助君行化,人皆瞻之也。
  孝治章第八
  子曰:“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言先代圣明之王,以至德要道化人,是为孝理。
  不敢遗小国之臣,而况公、侯、伯、子、男乎?
  小国之臣,至卑者耳,王尚接之以礼,况于五等诸侯,是广敬也。
  故得万国之欢心以事其先王。
  万国,举其多也。言行孝道以理天下,皆得欢心,则各以其职来助祭也。
  治国者不敢侮于鳏寡,而况于士民乎?
  理国,谓诸侯也。鳏纂,国之微者,君尚不轻侮,况知礼义之士乎。
  故得百姓之欢心以事其先君。
  诸侯能行孝理,得所统之欢心,则皆恭事助其祭享也。
  治家者不敢失于臣妾,而况于妻子乎?
  理家,谓卿大夫。臣妾,家之贱者。妻子,家之贵者。
  故得人之欢心以事其亲。
  卿大夫,位以材进,受禄养亲。若能孝理其家,则得小大之欢心,助其奉养。
  夫然,故生则亲安之,祭则鬼享之,夫然者,然上孝理,皆得欢心。则存安其荣,没享其祭。
  是以天下和平,灾害不生,祸乱不作。
  上敬下欢,存安没享,人用和睦,以致太平;则灾害祸乱无因而起。
  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如此。
  明王以孝为理,则诸侯以下化而行之,故致如此福应。
  《诗》云:“有觉德行,四国顺之。’”
  觉,大也。义取天子有大德行,则四方之国顺而行之。
  圣治章第九
  曾子曰:“敢问圣人之德,无以加于孝乎?”
  曾子闻明王孝理,以致和平。又问圣人德教,更有大于孝否?
  子曰:“天地之性人为贵,贵其异于万物也。
  人之行莫大于孝,孝者,德之本也。
  孝莫大于严父,万物资始于乾,人伦资父于天;故孝行之大,莫过尊严其父也。
  严父莫大于配天,则周公其人也。
  谓父为天,虽无贵贱;然以父配天之礼,始自周公,故曰:其人也。
  昔者,周公效祀后稷以配天,后稷,周之始祖也。郊,谓圜丘祀天也。周公摄政,因行郊天之祭,乃尊始祖以配之也。
  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明堂,天子布政之宫也。周公因祀五方上帝于明堂,乃尊文王以配之也。
  是以四海之内各以其职来祭。
  君行严配之礼,则德教刑于四海。海内诸侯,各修其职来助祭也。
  夫圣人之德,又何以加于孝乎?
  言无大于孝者。
  故亲生之膝下以养父母日严,亲,犹爱也。膝下,谓孩幼之时也。言亲爱之心,生于孩幼。比及年长,渐识义方,则日加尊严,能致敬于父母也。
  圣人因严以教敬,因亲以教爱。
  圣人因其亲严之心,敦以爱敬之教。故出以就傅,趋而过庭,以教敬也。
  抑搔痒痛,县衾筮枕,以教爱也。
  圣人之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
  圣人顺群心以行爱敬,制礼则以施政教,亦不待严肃而成理也。
  其所因者,本也。
  本,谓孝也。
  父子之道,天性也,父子之道,天性之常。
  君臣之义也。
  加以尊严,又有君臣之义。
  父母生之续莫大焉,父母生子,传体相续,人伦之道,莫大于斯。
  君亲临之厚莫重焉。
  谓父为君,以临于已,恩义之厚,莫重于斯。
  故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
  言尽爱敬之道,然后施教于人。违此,则于德礼为悖也。
  以顺则逆,民无则焉。
  行教以顺人心,今自逆之,则下无所法则也。
  不在于善而皆在于凶德,善,谓身行爱敬也;凶德,谓悖其德礼也。
  虽得之,君子不贵也。
  言悖其德礼,虽得志于人上,君子之所不贵也。
  君子则不然,不悖德礼也。
  言思可道,行思可乐,思可道而后言,人必信也。思可乐而后行,人必悦也。
  德义可尊,作事可法,立德行义,不违道正,故可尊也。制作事业,动得物宜,故可法也。
  容止可观,进退可度,容止,威仪也。必合规矩,则可观也。进退,动静也。不越礼法,则可度也。
  以临其民。是以其民畏而爱之,则而象之,君行六事,临抚其人,则下畏其威,爱其德,皆放象于君也。
  故能成其德教而行其政令。
  上正身以率下,下顺上而法之,则德教成,政令行也。
  《诗》云:“淑人君子,其仪不忒。’”
  淑,善也。忒,差也。义取君子威仪不差,为人法则。
  纪孝行章第十
  子曰:“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平居必尽其敬。就养能致其欢。
  病则致其忧,色不满容,行不正履。
  丧则致其哀,擗踊哭泣,尽其哀情。
  祭则致其严。
  斋戒沐浴,明发不寐。
  五者备矣,然后能事其亲。
  五者阙一,则未为能。
  事亲者,居上不骄,当庄敬以临下也。
  为下不乱,当恭谨以奉上也。
  在丑不争。
  丑,众也。争,竞也。当和顺以从众也。
  居上而骄则亡,为下而乱则刑,在丑而争则兵。
  谓以兵刃相加。
  三者不除,虽日用三牲之养,犹为不孝也。
  三牲,太牢也。孝以不毁为先。言上三事皆可亡身,而不除之;虽日致太牢之养,固非孝也。
  五刑章第十一
  子曰:“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
  五刑谓墨、劓、感、宫、大辟也。条有三千,而罪之大者,莫过不孝。
  要君者无上,君者,臣之禀命也。而敢要之,是无上也。
  非圣人者无法,圣人制作礼乐,而敢非之,是无法也。
  非孝者无亲,善事父母为孝,而敢非之,是无亲也。
  此大乱之道也。
  言人有上三恶,岂惟不孝,乃是大乱之道。
  广要道章第十二
  子曰:“教民亲爱莫善于孝,教民礼顺莫善于悌,言教人亲爱礼顺,无加于孝悌也。
  移风易俗莫善于乐,风俗移易,先入乐声。变随人心,正由君德。正之与变,因乐而彰。故曰:莫善于乐。
  安上治民莫善于礼。
  礼,所以正君臣父子之别,明男女长幼之序;故可以安上化下也。
  礼者,敬而已矣。
  敬者,礼之本也。
  故敬其父则子悦,敬其兄则弟悦,敬其君则臣悦,敬一人而千万人悦,居上敬下,尽得欢心,故曰悦也。
  所敬者寡而悦者众,此之谓要道也。”
  广至德章第十三
  子曰:“君子之教以孝也,非家至而日见之也。”
  言教不必家到户至,日见而语之。但行孝于内,其化自流于外。
  教以孝,所以敬天下之为人父者也;教以悌,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兄者也;举孝悌以为教,则天下之为人子弟者,无不敬其父兄也。
  教以臣,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君者也。
  举臣道以为教,则天下之为人臣者,无不敬其君也。
  《诗》云:“恺悌君子,民之父母。”
  恺,乐也。悌,易也。义取君以乐易之道化人;则为天下苍生之父母也。
  非至德,其孰能顺民如此其大者乎?”
  广扬名章第十四
  子曰:“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以孝事君则忠。
  事兄悌,故顺可移于长;以敬事长则顺。
  居家理,故治可移于官。
  君子所居则化,故可移于官也。
  是以行成于内而名立于后世矣。”
  修上三德于内,名自传于后代。
  谏争章第十五
  曾子曰:“若夫慈爱、恭敬、安亲、扬名,则闻命矣。敢问:子从父之令可谓孝乎?”
  事父有隐无犯,又敬不违,故疑而问之也。
  子曰:“是何言与!是何言与!
  有非而从,成父不义,理所不可,故再言之。
  昔者,天子有争臣七人,虽无道不失其天下;诸侯有争臣五人,虽无道不失其国;大夫有争臣三人,虽无道不失其家;降杀以两,尊卑之差。争,谓谏也。言虽无道,为有争臣,则终不至失天下,亡家国也。
  士有争友,则身不离于令名;令,善也。益者三友,言受忠告,故不失其善名。
  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
  父失则谏,故免陷于不义。
  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臣不可不争于君。
  不争则非忠孝。
  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令又焉得孝乎!”
  感应章第十六
  子曰:“昔者,明王事父孝,故事天明;事母孝,故事地察。
  王者,父事天,母事地。言能敬事宗庙,则事天地能明察也。
  长幼顺,故上下治。
  君能尊诸父,先诸兄,则长幼之道顺,君人之化理。
  天地明察,神明彰矣。
  事天地能明察,则神感至诚,而降福祐,故曰彰也。
  故虽天子,必有尊也,言有父也;必有先也,言有兄也。
  父谓诸父,兄谓诸兄。皆祖考之胤也。礼:君宴族人,与父兄齿也。
  宗庙致敬不忘亲也。
  言能敬事宗庙,则不敢忘其亲也。
  修身慎行恐辱先也。
  天子虽无上于天下,犹修持其身,谨慎其行,恐辱先祖而毁盛业也。
  宗庙致敬,鬼神著矣。
  事宗庙,能尽敬,则祖考来格,享于克诚。故曰著也。
  孝悌之至,通于神明,光于四海,无所不通。
  能敬宗庙,顺长幼,以极孝悌之心,则至性通于神明,光于四海,故曰无所不通。
  《诗》云:“自西自东,自南自北,无思不服。’”
  义取德教流行,莫不服义从化也。
  事君章第十七
  子曰:“君子之事上也。
  上,谓君也。
  进思尽忠,退思补过。
  进见于君,则思尽忠节。君有过失,则思补益。
  将顺其美,匡救其恶。
  将,行也。君有美善,则顺而行之。匡,正也。救,上也,君有过恶,则正而止之。
  故上下能相亲也。
  下以忠事上,上以义接下。君臣同德,故能相亲。
  《诗》云:“心乎爱矣,遐不谓矣。
  遐,远也。
  中心藏之,何日忘之?’”
  义取臣心爱君,虽离左右,不谓为远。爱君之志,恒藏心中,无日暂忘也。
  丧亲章第十八
  子曰:“孝子之丧亲也。
  生事已毕,死事未见,故发此章。
  哭不偯,气竭而息,声不委曲。
  礼无容,触地无容。
  言不文,不为文饰。
  服美不安,不安美饰,故服衰麻。
  闻乐不乐,悲哀在心,故不乐也。
  食旨不甘,旨,美也。不甘美味,故疏食水饮。
  此哀偯之情也。
  谓上六句
  三日而食,教民无以死伤生,毁不灭性,此圣人之政也。
  不食三日,哀毁过情,灭性而死,皆亏孝道。故圣人制礼施教,不令至于殒灭。
  丧不过三年,示民有终也。
  三年之丧,天下达礼,使不肖企及,贤者俯从。夫孝子有终身之忧,圣人以三年为制者,使人知有终竟之限也。
  为之棺槨衣衾而举之,周尸为棺,周棺为椁。衣谓敛衣,衾,被也。举,谓举尸内于棺也。
  陈其簠簋而哀戚之,簠簋,祭器也。陈奠素器,而不见亲,故哀戚也。
  擗踊哭泣哀以送之,男踊女擗,祖载送之。
  卜其宅兆而安措之,宅,墓穴也。兆,茔域也。葬事大,故卜之。
  为之宗庙以鬼享之,立庙朓祖之后,则以鬼礼享之。
  春秋祭祀以时思之。
  寒暑变易,益用增感,以时祭祀,展其孝思也。
  生事爱敬,死事哀戚,生民之本尽矣,死生之义备矣,孝子之事亲终矣。”
  爱敬哀戚,孝行之始终也。备陈死生之义,以尽孝子之情。
  孝经刊误
  (宋)朱熹撰
  仲尼闲居,曾子侍坐。子曰:“参,先王有至德要道,以顺天下,民用和睦,上下无怨,汝知之乎?”
  曾子避席曰:“参不敏,何足以知之?”
  子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复坐,吾语汝。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大雅》云:“毋念尔祖,聿修厥德。’”
  子曰:“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爱敬尽于事亲,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盖天子之孝。《甫刑》云:“一人有庆,兆民赖之。’”
  在上不骄,高而不危;制节谨度,满而不溢。高而不危,所以长守贵;满而不溢,所以长守富。富贵不离其身,然后能保其社稷而和其民人,盖诸侯之孝。《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
  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是故非法不言,非道不行;口无择言,身无择行;言满天下无口过,行满天下无怨恶。三者备矣,然后能守其宗庙,盖卿大夫之孝也。《诗》云:“夙夜匪懈,以事一人。’”
  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故母取其爱,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故以孝事君则忠,以敬事长则顺。忠顺不失,以事其上,然后能保其爵禄而守其祭祀,盖士之孝也。《诗》云:“夙兴夜寐,毋忝尔所生。’”
  子曰:“用天之道,因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
  故自天子以下至于庶人,孝无终始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
  此一节,夫子、曾子问答之言,而曾氏门人之所记也。疑所谓《孝经》者,其本文止如此。其下则或者杂引传记以释经文,乃《孝经》之传也。窃尝考之,传文固多传会,而经文亦不免有离析增加之失。顾自汉以来,诸儒传诵,莫觉其非。至或以为孔子之所自著,则又可笑之尤者。盖经之首统论孝之终始,中乃敷陈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人之孝,而其末结之曰:“故自天子以下至于庶人,孝无终始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其首尾相应,次第相承,文势连属,脉络通贯,同是一时之言,无可疑者。而后人妄分,以为六、七章,(今文作六章,古文作七章。)又增“子曰”及引《诗》、《书》之文以杂乎其间,使其文意分断间隔,而读者不复得见圣言全体大义,为害不细。故今定此六、七章者合为一章,而删去“子曰”者二、引《书》者一、引《诗》者四,凡六十一字,以复经文之旧。其传文之失,又别论之如左方。
  曾子曰:“甚哉,孝之大也!”子曰:“夫孝,天之经,地之义,民之行。天地之经,而民是则之。则天之明,因地之义,以顺天下。是以其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先王见教之可以化民也,是故先之以博爱,而民莫遗其亲;陈之以德义,而民兴行;先之以敬让,而民不争;导之以礼乐,而民和睦;示之以好恶而民知禁。《诗》云:“赫赫师尹,民具尔瞻。’”
  此以下皆传文,而此一节盖释“以顺天下”之意,当为传之三章,而今失其次矣。但自其章首以至“因地之义”,皆是《春秋左氏传》所载子太叔为赵简子道子产之言,唯易“礼”字为“孝”字,而文势反不若彼之通贯,条目反不若彼之完各。明此袭彼,非彼取此,无疑也。(子产曰:“夫札,天之经,地之义,民之行也。天地之经,而民实则之。则天之明,因地之性”,其下便陈天明、地性之目,与其所以“则之、因之”之实,然后简子赞之曰:“甚哉,礼之大也!”首尾通贯,节目详备,与此不同。)其曰“先王见教之可以化民”又与上文不相属,故温公改“教”为“孝”,乃得粗通。而下文所谓“德义、敬让、礼乐、好恶”者,却不相应,疑亦裂取他书之成文而强加装缀,以为孔子、曾子之回答,但未见其所出耳。然其前段文虽非是,而理优可通,存之无害。至于后段则文既可疑,而谓圣人见孝可以化民而后以身先之,于理又已悖矣。况“先之以博爱”亦非立爱惟亲之序,若之何而能使民不遗其亲邪?其所引《诗》亦不亲切。今定“先王见教”以下凡六十九字并删去。
  子曰:“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不敢遗小国之臣,而况于公侯伯子男乎?故得万国之欢心以事其先王;治国者不敢侮于鳏寡,而况于士民乎?
  故得百姓之欢心以事其先君;治家者不敢失于臣妾,而况于妻子乎?故得人之欢心以事其亲。夫然,故生则亲安之,祭则鬼享之,是以天下和平,灾害不生,祸乱不作。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如此。《诗》云:“有觉德行,四国顺之。’”
  此一节释“民用和睦、上下无怨”之意,为传之四章。其言虽善,而亦非经文之正意。盖经以孝而和,此以和而孝也。引《诗》亦无甚失。且其下文语已更端,无所隔碍,故今且得仍旧耳。(后不言合删改者,倣此。)
  曾子曰:“敢问圣人之德,其无以加于孝乎?”子曰:“天地之性人为贵,人之行莫大于孝,孝莫大于严父,严父莫大于配天,则周公其人也。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是以四海之内各以其职来助祭。夫圣人之德,又何以加于孝乎?故亲生之膝下以养父母日严,圣人因严以教敬,因亲以教爱。圣人之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其所因者,本也。”
  此一节释“孝德之本”之意,传之五章也。但“严父、配天”本因论武王、周公之事而赞美其孝之词,非谓凡为孝者皆欲如此也。又况孝之所以为大者,本自有亲切处,而非此之谓乎!惹必如此而后为孝,则是使为人臣子者,皆有今将之心,而反陷于大不孝矣。作传者但见其论孝之大,即以附此,而不知其非,所以为天下之通训。读者详之,不以文害意焉可也!其曰:“故亲生之膝下”以下,意却亲切,但与上文不属,而与下章相近,故今文连下二章为一章。但下章之首语已更端,意亦重复,不当通为一章。此语当依古文,且附上章,或自别为一章可也。
  子曰:“父子之道,天性,君臣之义。父母生之,续莫大焉;君亲临之,厚莫重焉。”子曰:“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以顺则逆,民无则焉。不在于善、皆在于凶德,虽得之,君子所不贵。君子则不然,言斯可道,行斯可乐,德义可尊,作事可法,容止可观,进退可度,以临其民。是以其民畏而爱之,则而象之,故能成其德教而行政令。《诗》云:“淑人君子,其仪不忒。’”
  此一节释“教之所由生”之意,传之六章也。古文析“不爱其亲”以下别为一章,而各冠以“子曰今文则合之,而又通上章为一章,无此二“子曰”
  字,而于“不爱其亲”之上加“故”字。今详此章之首,语实更端,当以古文为正。“不爱其亲”,语意正与上文相续,当以今文为正。至“君臣之义”
  之下,则又当有脱简焉,今不能知其为何字也。“悖礼”以上皆格言,但“以顺则逆”以下则又杂取《左传》所载季文子、北宫文子之言,与此上文既不相应,而彼此得失又如前章所论子产之语,今删去凡九十字。(季文子曰:“以训则昏,民无则焉。不度于善,而皆在于凶德,是以去之。”北宫文子曰:“君子在位可畏,施舍可爱,进退有度,周旋可则,容止可观,作事可法,德行可象,声气可乐,动作有文,言语有章,以临其下。”)
  子曰:“孝子之事亲,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事亲者,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在丑不争。居上而骄则亡,为下而乱则刑,在丑而争则兵。此三者不除,虽日用三牲之养,犹为不孝也。”
  此一节释“始于事亲”及“不敢毁伤”之意,乃传之七章,亦格言也。
  子曰:“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要君者无上,非圣人者无法,非孝者无亲,此大乱之道也。”
  此一节因上文“不孝”之云而系于此,乃传之八章,亦格言也。
  子曰:“教民亲爱莫善于孝,教民礼顺莫善于弟,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礼者,敬而已矣。故敬其父则子悦,敬其兄则弟悦,敬其君则臣悦,敬一人而千万人悦。所敬者寡而悦者众,此之谓要道。”
  此一节释“要道”之意,当为传之二章。但经所谓“要道”,当自己而推之,与此亦不同也。
  子曰:“君子之教以孝也,非家至而日见之也。教以孝,所以敬天下之为人父者;教以悌,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兄者;教以臣,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君者。
  《诗》云:“恺悌君子,民之父母。’非至德,其孰能顺民如此其大者乎?”
  此一节释“至德以顺天下”之意,当为传之首章。然所论至德,语意亦疏,如上章之失云。
  子曰:“昔者,明王事父孝,故事天明;事母孝,故事地察;长幼顺,故上下治。天地明察,神明彰矣。故虽天子,必有尊也,言有父也;必有先也,言有兄也。宗庙至敬不忘亲也,修身慎行恐辱先也。宗庙致敬,鬼神著矣。孝悌之至,通于神明,光于四海,无所不通。《诗》云:“自西自东,自南自北,无思不服。’”
  此一节释天子之孝,有格言焉,当为传之十章。(或云宜为十二章。)
  子曰:“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事兄梯,故顺可移于长;居家理,故治可移于官。是故行成于内,而名立于后世矣。”
  此一节释立身扬名及士之孝,传之十一章也。(或云宜为九章。)
  子曰:“闺门之内,具礼矣乎!严父,严兄。妻子臣妾,犹百姓徒役也。”
  此一节因上章“三可移”而言,传之十二章也。严父,孝也;严兄,弟也。妻子臣妾,官也。(或云宜为十章。)
  曾子曰:“若夫慈爱、恭敬、安亲、扬名,参闻命矣。敢问:从父之令可谓孝乎?”子曰:“是何言与!是何言与!昔者,天子有争臣七人,虽无道不失其天下;诸侯有争臣五人,虽无道不失其国;大夫有争臣二人,虽无道不失其家;士有争友,则身不离于令名;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弗争于父,臣不可以弗争于君。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
  此不解经而别发一义,宜为传之十三章。
  子曰:“君子事上,进思尽忠,退思补过,将顺其美,匡救其恶,故上下能相亲。《诗》曰:“心乎爱矣,遐不谓矣。中心藏之,何日忘之?’”
  此一节释忠于事君之意,当为传之九章。(或云宜为十一章。)因上章争臣而误属于此耳。“进思尽忠,退思补过,”亦《左传》所载士贞子语,然于文理无害。引《诗》亦足以发明移孝事君之意,今并存之。
  子曰:“孝子之丧亲,哭不偯,礼无容,言不文,服美不安,闻乐不乐,食旨不甘,此哀戚之情。三日而食,教民无以死伤生,毁不灭性,此圣人之政。丧不过三年,示民有终。为之棺槨衣衾而举之,陈其簠簋而哀戚之,擗踊哭泣哀以送之,卜其宅兆而安措之,为之宗庙以鬼享之,春秋祭祀以时思之。生事爱敬,死事哀戚,生民之本尽矣,死生之义备矣,孝子之事亲终矣。”
  传之十四章,亦不解经而别发一义,其语尤精约也。
  名著评点
  《孝经》堪称一部流传最广的儒家经典,不仅封建文人视之为必修功课,就是普通老百姓对它也很熟悉,这是其他儒经所做不到的。之所以如此,一是由于统治者对它极力宣扬,二是因为注重孝行是中国传统社会伦理道德的首要特征,三是因为该经篇幅短小,文字浅白,易于普及。
  封建文人十分重视《孝经》,对它的评价也高到极点。如汉儒郑玄说:“《孝经》者,三才之经纬,五行之纲纪。”唐人薛放说:“《孝经》者,人伦之大本,穷理之要道,真可谓圣人至言”。明人吕维祺则认为“《孝经》继《春秋》作,盖尧舜以来帝王相传之心法,而治天下之大经大本也。此义不明,而天下无学术矣”,他盛赞道:“大哉《孝经》乎!参两仪,长四德,冠五伦,纲维百行,总会六经。”这些评价虽显过分,但也充分说明《孝经》受到的重视。
  《孝经》虽不像封建文人所吹捧的那样神奇,但它在我国传统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确是毋庸置疑的。
  《孝经》诞生于先秦之世,当时社会动荡,民不聊生,战祸连绵,周天子缩于一隅,而列强务兼并之业,臣弑其君,子杀其父。这种现实,令人痛心。而《孝经》倡导孝道,宣扬以孝治天下,无疑是对社会现实的批判,也是救世的一种方法。《孝经》所推崇的先王之世、明王之政、圣人之治、君子之行,无一不是针对当世之人而言的。因此,《孝经》的写作与孔子作《春秋》以使乱臣贼子惧的目的是相同的,是儒者善良愿望的一种体现,在当时具有积极的意义。
  《孝经》所言之幸是从事亲开始的。在以家庭为基本单位的社会中,奉养父母对于家庭的稳定和谐是非常重要的,它不仅能够使父母安度晚年,而且是对后代的一种身教,对子女的成长很有好处。而家庭的稳定又是社会稳定的基础。经文说:“非孝者无亲,大乱之道也”。这句话道出了孝与社会治乱的关系。不仅如此,奉养父母,解决了老人的赡养问题,可以减轻社会的压力,这也是对社会的贡献。养老育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属于应继承和发扬的优秀传统,而“孝”则是这一传统美德的核心。
  《孝经》中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这句名言,强调的是人应珍视生命,它的意义也是积极的。如果每个人都能做到这一点,则社会就会没有争斗和战争,大平之世就可以永传。
  然而,在封建社会里,《孝经》所极力倡导的孝,其意义被统治者曲解为顺从和愚忠,用以奴化百姓,以便于其统治。所谓“君令臣死,臣不得不死;父令子亡,子不得不亡”,就是对忠孝的最大歪曲。《孝经·谏争章》中说:“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臣不可不争于君”,其观点是鲜明的,绝无一味顺从之意。可见,“孝”到后来已成为统治者奴役百姓的一项工具。愚忠愚孝,并非《孝经》本义。
  封建统治者所倡导的孝,对人的毒害甚深,以至有些人以极端的形式来表现自己的孝。著名的《二十四孝》中所记的王祥卧冰、吴猛恣蚊就属此类。
  史书中时有记录的割肝疗亲,更是如此。这些人所表现出的孝,并不是《孝经》之孝。《孝经》之孝强调的是重视生命,保护父母给予的自然之体。那些卧冰、恣蚊、割肝的行为显然与《孝经》之孝相背离。但就是这样一些不近人情、不合人性的行为,统治者还要予以表彰,竭力推广。所以封建统治者所推崇的孝是必须加以批判的,其余毒必须肃清。
  《孝经》自汉初以来,深入到社会各个阶层,被人们广为利用。封建时代,对于不孝者的惩罚和训导,就是令其读《孝经》。隋朝人郑译不孝,皇帝下诏说:这样的人“留之于世,在人为不道之臣;戮之于朝,入地为不孝之鬼。有累幽显,无以置之,宜赐以《孝经》,令其熟读”。此外,遇到疑难灾病而诵读《孝经》、把《孝经》当作灵验的宗教经典来对待,这样的例子从前也不少。如《孝经集灵》中所载:“徐陵子份,性至孝。尝病笃,医祷百方不能愈。份烧香泣涕跪诵《孝经》,日夜不息,如是者三日,陵疾豁然而愈。”甚至还有人以《孝经》随葬的。晋人皇甫谧就是如此,他在遗嘱中说:死后“皆无以自随,唯赍《孝经》一卷,示不忘孝道也”。皇甫谧开了以《孝经》随葬的先例,后人多有效法者。
  《孝经》在古代政治生活中也受到了高度的重视,历代统治者对它都极力加以利用,加以传讲。汉平帝时,地方学校设置《孝经》师。唐代规定:在官学中学习的人必须兼通《孝经》和《论语》。
  为了更好地利用《孝经》,一些最高统治者还亲自为《孝注》作注疏,并颁行天下。如梁武帝曾作《孝经义疏》十八卷、唐玄宗作《孝经注》一卷、清雍正皇帝作《御纂孝经集注》等等。除注疏外,有的统治者还亲自为人讲解《孝经》。公元375 年,晋武帝为大臣谢安等人讲论《孝经》,当时人传为美谈。
  自汉初《孝经》重现后,文人纷纷对它进行研究,使《孝经》成为学问研究的一个热点,“孝经学”也因此而产生。“孝经学”涉及的问题很多,而且几乎在每一个问题上都有不同意见。关于《孝经》的“经”字,一般人都认为是经典之经。而有的人则认为,《孝经》的“经”字,非《六经》之经,而是天下大经之经,即该书所谓“天之经也”(刘光贲《孝经本义》);关于《孝经》的作者,异说更多(详见《导读》);关于该书的成书年代和真伪,研究者也多有辨论;至于《孝经》每一章的题目,分歧也不少。多数人认为是南朝皇甫侃标定,如归有光说:“其章名,乃梁博士皇甫侃之所标,非汉时之所传”(《孝经叙录序》)。也有人不同意此说,认为:“《抱朴子·仁明篇》:唐尧以钦明冠典,仲尼以明义首篇。是《孝经》本有章名也”(桂文燦《孝经集解》);此外,还有今文、古文之争等等。这些争议孰是孰非,暂且不提,其本身足见研究者对《孝经》的关注,这也是《孝经》对后世产生影响的一种表现。
  在《孝经》研究中,朱熹是一位有魄力的人。他把传统的《孝经》分为经和传两个部分,从而彻底打破汉代以来《孝经》的编排次序。他认为经(包括《孝经》的《开宗明义章》至《庶人章》)是《孝经》的经文,而传(《三才章》以下各章)则是后世儒者的解经文字。而且还删去原经中的二百多字。
  朱熹重新编定的《孝经》就是《孝经刊误》。此书一出,对《孝经》学震动颇大,后世许多人认为这是一个了不起的行为,“非豪杰特起独立之士何以及此”(陈振孙语)。从此以后,原本《孝经》的经典地位在一些人心目中不复存在。
  从汉代到民国,有关《孝经》的研究性著作多达四百余种,其影响可见一斑。
  《孝经》不仅对汉族人有影响,而且还对一些少数民族如鲜卑、高昌、西夏、女真、蒙古等产生过影响。在这些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中,无论是官方学校还是上层社会,都曾传授过《孝经》。此外,早在唐朝,《孝经》就传到了朝鲜、日本。清朝末年,《孝经》又有了英、意等文本,传播于欧美地区。其中,以日本对《孝经》的研究最为充分(见陈铁凡《孝经学源流》)。
  时至今日,《孝经》已不再有经典的神圣光环,但它作为产生过巨大影响的古籍,仍值得我们加以重视和研究。这样做不仅有助于我们了解己经过去的时代,而且可以从中提炼积极的成份,用于发扬我们民族的传统美德。※※※※※※ 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 江山留胜迹,我辈复登临 水落鱼梁浅,天寒梦泽深 羊公碑尚在,读罢泪沾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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