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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斋 2006-11-4 13:22

“丁忧守制”“引年致仕”知县的度假和养老制度

  知县是全活儿,其中审案是分量较重的工作,因此,县衙里专门设有刑房

  有人说“千里做官,所为吃穿”。这话固然不能概括全部官员,但它却道出了一个实实在在的现象,甭管什么时候,只要他是个人,只要他在做工作,总会首先以物质来衡量他的工作。

  实际上,在古代封建社会,统治阶级为了让自己的各级官员安心工作,还为他们提供了许多优厚的工作条件。其中,力禄和优免是颇具代表性的。力禄,即封建国家以制度形式给官吏提供人力使用,作为俸禄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称“力禄”。“优免”是指官员按品级在赋税和徭役等方面享受的优惠待遇。明代免除品官赋役的规定以粮、丁(丁役,即按人口应服的劳役)的形式:即地方县官六品每年免粮6石,家人6丁;七品免粮5石,家人5丁;八品免粮4石,家人4丁,九品免粮3石,家人3叮清代略同,但都不如汉代。按汉代的制度,600石以上的官吏,除军赋外,免除全家一切徭役,对下级官吏,则终身免役。

  除力禄、优免外,知县还享有度假、丁忧、守制、引年致仕等权力。

  其中,带有强制性的休假制度叫“丁忧”。据顾炎武《日知录·奔丧守制》载:所谓“丁忧”,即官员家中有丧事要回家奔丧、居丧的意思。到了后来,“丁忧”特指父母之丧,也称“丁艰”,父丧称“丁外艰”,母丧称“丁内艰”。所谓“守制”,就是遵守居丧制度。

  自古以来,中国提倡孝道,推崇以“孝”治国,汉朝选拔官员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看孝道,而孝道的一个主要表现就是:父母长辈过世,为人子的,不管奔命于外或是位居高位,都要按规定回家守丧27个月。

  在这个时间段内,可以不做官、不婚娶、不赴宴、不应考。而政府也相应在政策上予以鼓励,官员一旦“丁忧”,也就是休假,即准免职务,使其在家守孝;守制未满,因特殊原因,朝廷强令出仕的称为“夺情”,亦称“起复”。但也有一些官员,贪恋官位不想休假,就隐瞒丧情,对于这样的人,一旦发现,要以不孝为名追究相应的责任。

  “引年致仕”指的是“养老制度”,引年,传说为夏、商、周的养老制度,视年龄加以划分。致仕,就是现在的退休,意思为“还禄位于君”,也就是辞去官职在家闲居。退休制起源于周,明代官吏退休年龄从70多岁提前到60岁。据《朱元璋系年要录》载:“今文武官六十以上者,皆听致仕,给以诰敕。”明孝宗时还规定,自愿告退者,不分年龄,具令致仕。清代对四品以下官员正常退休者,给予厚品休致。但朝廷重臣、有功者、特旨选用者,不受限制。历代官员退休后,政治上、物质上均给予优待,许用官家专车送回,沿途接待。

  曾国藩为父母守孝的地方

  致仕分陈乞致仕与特令致仕两种,两者待遇不同。陈乞致仕的官吏(不是全部,仅在京百司勒留官),享有转一官、领半俸(有举功者领全俸)及为亲属陈乞恩泽,即荫封。古代根据为官者政绩多寡,由上级为他们的子女不经过选官渠道而封得一官半职,这很像以前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接班制度。

  当时规定,凡年及七十而不愿退休者,用行政命令强迫退休,称“特令致仕”。凡特令致仕,不得享受奏子与官的恩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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