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学人家 2008-2-26 23:38
古希腊人的“本”、“末”观平议
古希腊人的“本”、“末”观平议
王大庆
中国农史200401
【作者简介】王大庆,中国人民大学 历史系,北京 100872
王大庆(1969—),男,历史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讲师,主要从事世界古代史和中外古史比较研究。
【内容提要】“本”和“末”是中国经济思想史中的一对特定范畴,“本”泛指农业,“末”泛指工商业。所谓“本”、“末”观,就是指古人对农工商业及其相互关系的看法,其中包括“重农轻工商”的观念。古希腊虽然没有与中国相对应的“本”、“末”概念,但却不乏对于农工商业及其关系的思考。本文即选取古希腊的几位有代表性的思想家或立法者作为研究对象,试图对古希腊人的“本”、“末”观进行一些粗略的考察,以期获得一个总体性的认识。本文的基本结论是,与中国先秦的情况相似,古希腊的思想家或立法者无不认为农业是立国之本,工商业居于次要地位,而且,对待“末”业的态度也存在着相对宽容和相对严厉两种倾向。产生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中希文明所处的相似的历史发展阶段及其社会经济状况。
【英文摘要】Similar to ancient China,there exists a conception in ancient Greece,t hat is,regarding agriculture as Ben Ye(本业),while handicraft and comm erce as Mo Ye(末业).Yet,there is no systematic study on this problem in China by now. This paper chooses some typical authors in ancient Greece f rom the Archaic to Classical period,making an effort to take a thoroughly survey on Ben Mo Guan(本末观)of Ancient Greek. The conclusion is as fol lows:first,on the basic conception of Ben and Mo,there is little differ ence between ancient China and ancient Greek;second,similar to ancient C hina,there exists two different inclinations on Mo Ye in ancient Greece. I believe that the study of the problem will contribute to deepen the unde rstanding of the society of ancient Greece and ancient China.
【中图分类号】K1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459(2004)01-0103-10
在古汉语中,“本”和“末”原指事物的根本和支末,由于战国以来逐渐形成了以农为“本”,以工商为“末”的观念,从那时起,“本”、“末”就开始成为中国经济思想史中一对特定的范畴。所谓“本”、“末”观,其含义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本”、“末”观是指古人对农业、手工业和商业及其相互关系的认识,而狭义的“本”、“末”观则仅指“重农轻工商”的思想观念(注:参看李守庸:《本末观平议》,《河南师范大学学报》1990年第4期。)。
以往国内学者对古代中国的“本”、“末”观进行了大量的梳理和探讨,普遍认为这一思想观念对中国历史的发展产生了十分深远的影响。近来,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出现了一些新的趋势,其中,传统上认为“重农抑商”的思想和政策为古代中国所独有的看法被突破,通过历史的比较研究,学者们发现,“重农抑商”的思想和政策并非为中国古代所独有,而是一种在所有前资本主义的传统农业社会中曾经普遍存在的经济现象(注:详见拙文:《1980年以来中国古代重农抑商问题研究综述》,《中国史研究动态》2000年第3期。)。当然,作为西方文明源头之一的古希腊文明也并不例外,而且,与中国相仿,古希腊人的“重农轻商”观念也对后世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注:胡寄窗在《政治经济学前史》一书中提到了四种对后世影响较大且有史料可依的“原创型”古代经济思想,即古代希伯来、印度、希腊和中国的经济思想,它们都在不同程度上存在者“重农轻工商”的观念,其中以希腊和中国的“本”、“末”观影响尤为巨大。希腊的“本”、“末”观首先被罗马继承下来,继而又为中世纪的经院学者所保留,例如,亚里士多德的“重农轻工商”的思想就几乎原封不动地出现在圣·奥古斯丁和托马斯·阿奎那的著述中,在中古欧洲成为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观念,直到中古后期才逐渐退出历史舞台。见《政治经济学前史》,辽宁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3-4、28、207、255、377页。)。因此,对古希腊人的“本”、“末”观(注:需要说明的是,在古代希腊虽然存在着与中国相类似的“本”、“末”思想,但并没有与中文相对应的“本”、“末”范畴。)进行研究是十分必要的,这不仅可以加深我们对历来以工商业发达而著称的古希腊社会的认识,而且对于全面、客观与合理地评价中国古代的“重农抑商”思想也将大有裨益。
关于古希腊人的“本”、“末”观,中国学者已经作了一些初步的研究(注:例如,启良在《古代中西方抑商问题的比较研究》一文中认为,古希腊罗马和中国都存在重农抑商问题,但在目的和措施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异,见《世界历史》1988年第3期。黄洋在《希腊城邦的农业特征》一文中指出,在古希腊人的观念中,土地是最重要的财富,与此相应,农业是高贵的职业,而工商业则被视为贱业,见《历史研究》1996年第4期。此外,巫宝三在其主编的《先秦经济思想史》中撰有“中西古代经济思想比较研究绪论”一文,从经济思想的角度对中国先秦和古代希腊的经济思想进行了比较研究,提出了相同点和不同点,在“本”、“末”观的问题上,一方面指出二者都存在着重农轻工商的“本”、“末”思想,另一方面,以亚里士多德的对货币增值的谴责为例,认为希腊的这一思想没有对城邦的经济政策产生影响,而在中国则对封建国家的财经政策影响很大。见《先秦经济思想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642页。),但至今尚无比较系统的论述。本文以希腊的古风和古典时代的几个比较有代表性的立法者和思想家为研究对象,试图对他们的“本”、“末”观进行一些粗略的考察,以期得到一个总体性的认识。
一、来库古(Lycurgus)和梭伦(Solon,约公元前638—前559年)
(注:对于来库古是否确有其人以及改革的年代,历史上没有确切的记载。一种说法认为来库古大约在公元前825-800年间推行了他的改革。参看刘家和、王敦书主编《世界史·古代史编》(上卷),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第238-239页。)
首先要提到的是古代希腊的两位著名的立法者:来库古和梭伦。虽然关于二人的历史记载不多,而且都夹杂着许多传说的成份,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两个人所进行的经济改革对后来的斯巴达和雅典的社会制度和经济结构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而他们的“本”、“末”观也就体现在留传下来的关于改革和立法活动的记载当中。
来库古是古代斯巴达的立法者,他进行了一系列的政治、经济改革,在经济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首先,他提出重新分配土地,因为“在这方面存在着可怕的不平等”,“财富则完全集中于少数人的手里”,他“说服国人把他们所有的土地放在一起,然后重新分配”[1](卷,P18)。第二,“消除对于财富的渴望”。他发现一切的不平等都是由于富人们手中的大量金钱所造成的,于是决定予以剥夺。为了不引起抵制,他采取了另一种方式,“取消了金和银的货币的流通,并规定只用铁钱。”这样就造成了货币的急遽贬值,没有人再去追求或贮藏金钱,因此“很多种不义罪恶都从拉西第蒙驱除了”。第三,“打击奢侈”。他首先“排斥了不必需的和多余的工艺”,由于发行了在希腊其他地方没有任何用途的铁钱,这样,外来的骨董商、航海商人、修辞教师、流浪预言者、娼妓老板、金匠和银匠等人都不再来了,国家里只剩下一些生产生活必需品的匠人,“刺激和支持奢侈的因素被逐渐剥夺,奢侈本身也就死亡了。”[1](卷9,P19)抑奢的另一项政策是“公共会食的制度”,即穷人和富人在一起共餐,这项举措“使财富成了‘一个无欲求的东西’,甚至成了‘非财富’,穷人和富人的生活也就因此看上去没什么差别了。”[1](卷10,P20)
透过这些改革措施,我们看到了一种与中国先秦商、韩之法家十分类似的农工商业观,那就是,在重“本”的同时,几乎排斥了“末”业中一切可能对“本”业造成妨害的因素,改革的结果是,只剩下了土地所有者兼战士的斯巴达人(Spartiatai),以及以农业和极少的必要手工业和商业为生的皮里阿西人(Perioikoi),从而完成了向较为纯粹的自然经济的回归。同样,与商鞅变法使秦国最终走上统一六国之路相仿,来库古在斯巴达的立法的成效亦十分显著,它使斯巴达的国力日益增强,一度成为希腊各邦的霸主。
梭伦是古代雅典的立法者。改革前,梭伦面对的情形与来库古的十分相似,“多数人被少数人所奴役,人民起来反抗贵族。”[2](卷5,P22)因此,他的第一项改革措施就是著名的“解负令”,一方面“禁止以人身为担保的借贷,一举而永远地解放了人民”,另一方面“制定法律,下令取消公私债务”[2](卷6,P23)。第二,“创立了一个新的宪法,制定了一些新的法律”,包括按财产划分等级、重新调整和分配国家权力、改革选举制度等措施,通过这些立法打击了原来的贵族身份的特权,从而奠定了雅典民主政制的基础。[2](卷7-8,P25)
另外,据普鲁塔克记载,梭伦还在公民的经济和社会生活方面颁布了一系列法律:(1)在重新制定的婚姻法中规定,“禁止陪嫁妆奁;新娘只许带三套换洗衣裳和一些不值钱的家具,此外再不许带什么。”[3](卷20,P188)(2)在丧葬、节庆等社会生活中力倡节俭,方方面面均做出了详细而严格的消费标准。[3](卷21,P188-189)(3)他看到阿提卡人口众多,而国内有限的耕地不能养活这么多人,于是,“他就把公民们的注意力转向工艺,制定了一项法律,规定一个人没有叫他儿子学会一种行业,他就不能强迫儿子赡养他”,“因此,他把一切行业都看得很高贵。”[3](卷22,P190)(4)由于阿提卡土地贫瘠,十分缺水,为保障农业生产,他还制定了严格的“水资源法”,同时,除了油之外,严格禁止任何农产品的出口。[2](卷23-24,P192)(5)允许甚至吸引有一定技能的人到雅典定居,并予以公民权。[3](卷24,P193)
从上述的立法可以看出,虽然面对同样的问题,但梭伦却采取了与来库古极为不同的解决办法。在农业上,两人都把稳定农业生产放在改革的首要地位,不同的是,来库古重新平均分配了土地,而梭伦仅仅免除了债务,因而允许土地在数量上存在着一定的差别。在手工业上,来库古规定斯巴达公民不允许从事手工业活动,而且还把非公民中的手工业者减少到最少;而梭伦虽然反对奢侈,但并不反对公民从事手工业,反而予以鼓励,同时还大力吸引外来的手工业者。在商业上,来库古通过改革币制几乎取消了国内外的一切商业活动,而梭伦则在不破坏本邦农业的前提下,在一定程度上支持贸易活动,来满足雅典人的生活需要。
可见梭伦不仅看到了“末”业的过度发展(如奢侈品的消费和流通)对“本”业的妨害,而且也看到了“末”业一定限度内的发展对“本”业的促进和稳固作用。
在这里,我们也要看到,之所以出现这样两种极为不同的农工商业观,是与这两个国家所处的地理位置和自然条件紧密相关的。斯巴达地处肥沃的拉哥尼亚平原,农业生产的条件相对较好,雅典则由不大的阿提卡平原和许多岛屿组成,境内多山,土地贫瘠,而且人多地少,农业生产的条件相对较差。(注:“阴雍长城之地也,其于齐国三分之一,非谷之所生也。@①(洪颐煊云,此“@①”字本“海庄”二字之为并作一字。见郭沫若等气气撰《管子集校》第1208页,科学出版社,1956年版。)龙夏,于齐国四分之一也。朝夕外之,所带(猪饲彦博云,“朝夕”,“潮汐”也。@②、滞同,见《管子集校》第1281页。)齐地者五分之一,非谷之所生也。”见戴望:《管子校正·轻重丁》第413页,《诸子集成》本,上海书店,1986年版。三者相加为47/60,故曰“近六分之五”。)因此,如果说斯巴达还存在着较大的发展农业的潜力的话,那么雅典则很难仅依靠农业养活众多的人口,大力发展工商业便成为富国安邦的重要途径。
二、阿里斯托芬(Aristophanes,约公元前450—前385)
阿里斯托芬是希腊最杰出的喜剧诗人。他的喜剧不仅具有高度的艺术性,也具有丰富的思想性。(注:转引自罗念生等译:《阿里斯托芬喜剧集》译者序言,人民文学出版社,1954年版,第36页。)
古希腊的喜剧被色诺芬称为“实际生活的戏剧”,[4](P10)喜剧与悲剧的一个最大的不同点就是其题材和人物大都取材于社会现实和日常生活,虽然经过了渲染和夸张等艺术处理,但仍不失为现实生活的真实记录,因而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在阿里斯托芬的喜剧中,我们可以看到包括农民、手工业者、商人、哲学家、诗人甚至奴隶、乞丐、盗贼、妓女在内的几乎所有阶层和职业的人,其中犹以农民和手工业者居多。通过这些人物的喜怒哀乐,他对现实生活中存在的种种社会问题进行了辛辣的嘲讽和无情的揭露,阿里斯托芬对农工商业的看法主要集中在他传世的最后一部喜剧《财神》里。
在该剧中,阿里斯托芬通过两个寓意性很强的神,即“财神”和“穷神”,对财富问题进行了十分深刻的思考。在古希腊语中,“财神”名叫普路托斯(Ploutos),本义是“财富”,“财神”的名字正是由这个名词的人格化转化而来。同时,“财神”与掌管下界的“冥神”普路同(Plouton)出于同一个字,其中的寓意是,古代人认为财富之源在地下,因为农产品和金银等贵金属都是从地下生长和开采出来的,后来,财富由地下转到了地上,也就是说,当农业不再是人们获取财富的唯一来源,尤其是由于工商业的发展,货币的拥有逐渐成为了财富的象征,财神就瞎了。正因为财神是个瞎子,才造成了人间好人受穷、坏人反而致富的局面。
在阿里斯托芬生活的时代,财神瞎眼已经成了一个很普遍的说法。在这部戏中,阿里斯托芬把这个瞎了眼的财神搬上了舞台,剧情的大意是讲两个正直而贫穷的农人如何在神的指引和帮助下治好了财神的眼睛,使富有的坏人变穷,而贫穷的好人致富,从而扭转了上面讲到的不公平的社会现实。但与此同时,剧中的另一角色“穷神”则提出了另外一种看法,她认为,虽说财富固然是各行各业所追求的目标,但贫穷才是人们努力劳作的动力,而且,那些贫穷的好人一旦致富就自然会变坏。对于“穷神”的这一理论,主人公竟然也无言以对。
那么,这出戏与“本”、“末”观有什么联系呢?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农业社会里,在一定的历史时期,由于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会导致和加剧贫富的分化,而先富起来的往往是那些从事工商“末”业的人,尤其是富有的商人和高利贷者,日益贫困化的则是作为他们的剥削对象的小农阶层。正是因为这一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才会出现“仁者不富”、“为富不仁”的思想观念,而重“本”抑“末”也就成为传统农业社会中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意识。阿里斯托芬的喜剧《财神》所极力表现和猛烈抨击的正是这样一种道德品质与经济收入脱节甚至倒挂的社会现实,这种观念最为集中地表现在“财神是个瞎子”这一意象当中。于是,让财神“复明”也就成为恢复社会公平和公正的直接办法,这无疑代表了广大的贫困的小农阶层的愿望和呼声。
在阿里斯托芬传世的十一部喜剧中,几乎所有的主人公都是像《财神》一剧中所描述的这种正直、诚实而贫穷的阿提卡小农,正是抱着对这些小农的无比同情,阿里斯托芬对那些剥削、欺骗、侵害和腐蚀小农的富人、商人、高利贷者以及政客和城市流氓无产者等人进行了犀利的讽刺和无情的鞭挞。在阿里斯托芬的剧作中,我们时刻都能深切地体会到他对于自然、和平与富足的乡村生活的依恋和向往,对喧嚣、奢侈与堕落的城市生活的怀疑和反感。但是,他并不是想回到原始的过去,而是想以自己的方式改造这个不平等的现实社会,《财神》中对理想社会的大胆构想便说明了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