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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学人家 2008-2-23 12:09

水与华北乡村社会

水与华北乡村社会

金石

近代中国研究2006-3-7



对于半干旱的华北农村而言,水是农业的命脉,华北的农业事实上“以水为中心”,这是相关研究者的共识,学者对于这一状况的成因、表现、影响等方面多有探讨。但对于水利与乡村社会组织之间关系的研究,则多侧重于东南农村,北方农村的水资源管理利用与乡村社会结构、乡村权力结构、乡村日常生活的密切关联,研究比较薄弱。《近代史研究》2006年第1期的两篇文章,利用碑刻资料、口述资料、方志文献资料分别讨论了灌渠和水井的管理系统及其与乡村社会的关系,在学术上有较大的创新意义,为研究传统时代的中国北方乡村提供了独特的视角。

北京大学环境学院历史地理研究所韩茂莉教授的文章题为《近代山陕地区地理环境与水权保障系统》,通过解读清代至民国三百多年间形成的各类渠规、水则,结合口碑资料,考察了该地区的水权保障系统,并以此为切入点观察乡村社会。她指出:在渠灌这种水资源获取形式中,水资源分配一般形成渠系、利户两个受益层面,与此相对应,水权保障系统形成以渠系、村落为基点的地缘水权圈和以家族为中心的血缘水权圈,两个圈层自成体系,又相互交织。长期以来,山陕地区的水权保障系统围绕地缘、血缘两个水权圈建立了一套社会控制体系,时至近代,随着人口增殖与水资源短缺状况的加剧,这里的水权保障系统已不仅仅局限于灌溉管理本身,水权融政治权力和社会习俗为一体,左右基层社会的运转,掌控基层社会的秩序。

由于灌渠的各渠段与水源距离不同,上下游之间的利益取向和水权要素完全不同。上游过水村是水源的拥有者,他们拥有“自在使水,永不兴工”的权利,即不仅不必遵循计时、计量用水的规则,而且免除了兴工出夫的经济义务;中下游渠段不占有水资源,因而需要承担修建灌渠的义务,凭借修渠时投入的预付资金、劳力,以及水渠建成后以照地出夫原则不断追加的维修、管理费用,取得用水权。为保障中下游村的水权,在长期的历史中,形成了若干行之有效的制约机制,主要包括:渠长人选来自下游渠段,先下后上的行水次序与水权分割。在平常年份,这一制约机制行之有效,但在大旱之年,用水纠纷层出不穷,并往往导致残酷的械斗。在每一地缘水权圈内部,各利户之间的水权分割也有明确的界定,主要包括:水权与兴渠时的投入挂钩的权利原则,依时计程用水的分割办法,大户轮流管理对利益圈利益的维护等。

在严重缺水的农业环境中,近代山陕地区的河渠灌溉形成了严格按照资源拥有或资金劳力付出衡量的用水权益,并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体系,在这一监督制约体系中,起主导作用的是民间社会,官方主要通过处理诉讼、协调水事纠纷、承认渠长任免等途径参与水权管理,体现国家权威。

与前一篇文章以渠灌、农业用水为视点不同,山西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博士研究生胡英泽则以水井这一生活用水来源为切入点解读水与华北乡村的关系。他的《水井与北方乡村社会——基于山西、陕西、河南省部分地区乡村水井的田野考察》一文,主要利用明代以来的碑刻资料写成,并结合广泛的田野考察,揭示了缺水环境中乡村社会的结构和运作特性。全文分五个部分:(一)水井与空间结构。水井对于村庄社区空间的建构产生独特的影响,水井的修建、维护、管理需要人力物力的投入,通过投入获得“井份”,形成同井汲饮的清晰边界,构成相对封闭的汲水空间。这一汲水空间体现了基于血缘关系的地缘关系,成为血缘、地缘的延伸和象征,也是家庭凝聚和认同的标志。(二)水井与社会秩序。在水量不足的情况下,在一个相对封闭的汲水空间内部,有汲水权的个人或家户之间,在汲水时间、汲水量、汲水次序等方面仍需要进行明确规定,这种由习俗演变而来的规约在乡村的各项公共事务中占有重要地位,是构成乡村社会秩序的重要内容。(三)水井与人口管理。水是生命的源泉,尤其是在缺水环境中,新生命的诞生,意味着某一家户需水量的增加,这一增加需要得到社区的认可,这一认可通过向掌管水井的“龙王爷”“报户口”的象征性行为实现,并从而演变为独特的新生儿出身仪式。即使在多以管网化自来水取代水井的当代,这一向社区宣示新生命到来、祈求新生儿健康的仪式仍在延续。(四)水井与公共空间。水井一般处于乡村区位结构的中心,其上往往建有井房,它和神庙、更房、石磨等共同构成乡村社会最重要的公共生活空间,而井房则是村民最经常使用的公共空间。井房是乡村社会口耳相传的信息集散处,是农业生产经验的传授地,是节日的娱乐场所,井房周围是一个小的交易场地,井房还是乡民联络情感和劝善扬美的教化地点。(五)水井与村际关系。满足生活用水需要的水井一般位于村庄内部,但也有例外的情形,受自然条件限制,有些水井位处村庄外部或与邻村交界的地方,这样,村庄之间会因水权而发生纠纷,相应地,需要规定用水秩序来协调村际关系和地方社会秩序,有些村庄亦会因同井而汲结成共饮之谊,体现水井的公益性一面。

作者指出,在所考察的范围内,水井不仅是人与环境的结合点,反映了人与环境的关系,而且是人与人在物质生活层面的组织形式,体现了人在处理与环境关系中形成的社会制度,构建了乡村社会的秩序。水井只是构成北方乡村社会的要素之一,但它对于理解北方乡村独具启发性。


这两篇文章提示读者,环境对社会组织和日常生活产生强大的制约作用;在一个相对较小的范围内,传统乡村社会能够自发形成严密的权利义务体系和组织管理系统;相对于东南地区而言,水利对华北农村的影响方式不同,但同样不可小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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