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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学人家 2008-2-23 12:05

古村落及其土地制度变迁研究

古村落及其土地制度变迁研究

詹静

来源:乡村建设网
三农中国2006-10-29


编者按:9月22日-24日,“中国新农村建设的理论、实践和政策”国际研讨会在浙江金华浙江师范大学行政中心报告厅举行。本次研讨会由浙江师范大学农村研究中心、浙中区域经济研究所、工商管理学院联合主办,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部和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政府为支持单位。来自印度农业部农业经济政策中心、菲律宾国际乡村建设学院、越南中央经济管理学院、日本农林水产研究中心、美国大自然保护协会以及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中共中央党校、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部、农业部产业与政策法规司、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农业大学、浙江大学等我国研究机构、高校及政府部门的140多位代表参加会议。研讨会围绕新农村建设的理论和方法、新农村建设的实践、新农村建设的政策和支撑体系、新农村建设的国际经验以及中国乡村建设对世界农村发展的影响等问题展开深入讨论与广泛交流。
摘要:本文梳理了社会学、人类学、政治学、民俗学、经济学和历史学等学科对村落的研究,并从乡土建筑、地方历史文化、景观资源、经济变迁等角度,对古村落的研究进行了综述,在此基础上对古村落的土地制度变迁研究的核心理念、基本框架和方法进行了阐述。
关键词:古村落;土地制度变迁;研究框架

一、村落研究

村落是聚落的一种基本类型,是指长期生活、聚居、繁衍在一个边缘清楚的固定地域的农业人群所组成的空间单元,是农村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宽广舞台。村落经济社会变迁是国家经济社会变迁的缩影,因此各学科都异常关注村落层面的研究,试图通过村落研究来解读整个社会。
1. 社会学、人类学最早以田野工作方法介入村落研究。美国葛学溥(Daniel Kulp)在广东凤凰村进行家庭社会学调查基础上写成《华南的乡村生活——家族主义社会学》(1925)。中国进行田野调查的代表性人物和成果如:林耀华(1948)分析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地方农业、商业、政治、法律、民俗、信仰、宗族等日常社会生活,讨论了村落中人与文化的关系;费孝通的《江村经济——中国农民的生活》(1939)从村落内部的社会结构分析了中国社会变迁的动力,《乡土中国》则从理论上解剖了中国传统社会结构和基本观念,首创的社会人类学的田野调查方法对经济社会调查同样产生了重大影响;杨懋春(1945)以家庭中个体之间的相互关系为起点,扩大到村庄层面的家庭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集镇中村庄之间的相互关系研究;陆学艺(1992)对大寨、刘庄、华西等13个人民公社时期的著名村庄进行的研究,他在《内发的村庄》中还提出了“村域经济”的概念,并分析了村域经济的特征与运行机制,研究了村落阶层、社会结构、政治结构的变化及其村庄内生发展的动力;美国弗里曼(Maurice Freedman)(2002)探讨了中国**在战争时期及革命胜利后在华北农村社会进行的一系列改革并分析了其影响和作用。
2. 政治学、民俗学同样重视村落的研究。王沪宁(1991)详细考察了15个自然村落的历史演变、家族构成、正式组织状况、家族内部的权威构成与互动等,认为要促进家族文化的鼎新,需以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资源总量的增长为前提,并且汲取其精华推动中国社会现代化的发展;王振中(2005)通过村民日记,透视民间社会的浮生况味和中国社会变迁在水岚村的投影;黄树民(2002)分析了中国农村社会变迁过程中国家对村落政治文化的改造;此外,王铭铭、于建嵘,吴毅等都运用社会人类学、政治学对村落进行了研究。这些丰硕成果所创造和运用的田野调查法、比较研究法和个案研究法为我们进行村落经济社会变迁研究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3. 经济学和历史学的村落研究。被尊为世界上关于中国农业经济最优秀、最权威学者的美国卜凯(John Lossing Buck),在中国做了大量农村调查,于19世纪30年代出版了《中国农场经济》和《中国土地利用》,他认为中国近代农业经济主要是广义的技术上落后,其解决办法是改善农业经营的方式,提高农业生产技术水平;日本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于20世纪上半期所做的“中国农村惯行调查”,具有珍贵的学术价值,为以后中国村落研究者提供了丰富的历史资料。利用满铁资料,美国马若孟(Ramon Myers)(1999)通过调查研究得出与卜凯相同的结论,杜赞奇(Prasenjit Duara)(1994)探讨了中国近代国家政权建设背景下的“国家政权内卷化”和国家与村庄连接机制的变异问题,黄宗智(Philip Huang)(2000)认为明清以来华北的农业生产是一种没有发展的增长,提出了“内卷化”、“过密化”和“糊口农业”等核心观点,曹幸穗(1996)探讨了苏南农村土地关系的演变及其推动力量、租佃关系与雇佣关系消长、家庭农场的规模效应以及农村工副业生产及其在农家经济中的地位等问题。此外,对村落经济变迁进行研究的有:陈吉元、陈家骥、杨勋等(1993)从宏观上对不同历史阶段中国农村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特征及主要影响因素进行了较为全面系统的分析;陈吉元、胡必亮(1996)对我国农村的经济社会单元进行了多层次的细致入微的剖析。类似的研究成果还有苑书义、董从林(2001),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2002),陈光金(1996),王景新(2005),曹锦清(1995年),蒋兆成(2002)等,这些研究成果的出版在一定程度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其研究框架和范式成为以后的农村经济社会变迁研究的基础,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二、古村落的研究

1. 从乡土建筑入手加以研究。单德启(1980)教授指出“顺应自然-利用自然-装点自然”是徽州民居的难能可贵之处;聂兰生(1987)倡议建筑师应从乡土建筑文化中汲取营养,创造出新的建筑形式,达到乡土建设文化延续与再生的目的;魏抱澄(1988)提出乡土建筑为中国的第三建筑体系,应加以重视研究;彭一刚(1994)把主题切人到传统村镇,而不仅仅是乡土建筑;朱光亚、陈薇(1995)从个案人手,探讨了古村落保护与发展的模式与途径;李秋香(1996)把江西婆沥县的乡土建筑划分为十一个子系统,研究了两个古村落个案。此外,刘沛林(1998),周銮书(2000),汪之力(1994),陆元鼎、李先逵(1992)等的研究成果均涉及到古村落,都是从乡土建筑和民居的角度来研究的。其中最有影响的是清华大学教授陈志华、楼庆西、李秋香等,它们的中国乡土建筑研究成果分别由重庆出版社、河北出版社和上海三联书店以《中国乡土建筑》、《中国古村落》和《乡土中国》系列丛书的形式出版,其中包含了《楠溪江中游古村落》、《张壁村》、《石桥村》、《诸葛村》、《新叶村》、《西文兴村》、《流坑村》等专著,其最大特色是“不选已经闻名天下的聚落作研究课题,而去发掘一些默默无闻但很有价值的聚落”,是《乡土中国》丛书的承续。陈志华(1991)强调了乡土建筑和乡土文化研究的重要性;陈志华、楼庆西、李秋香(2003)把记实写真与剖析研究结合起来,系统地展示了古村落的社会、经济、历史、文化、建筑、艺术、人物乃至民俗风情,形成了有学术价值的“村史”系列。
2. 作为地方历史文化加以研究。乡土建筑反映的只是乡土文化的一部分,要对古村落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必须认真研究地方历史文化,弄清乡土文化的根源、脉络和表现形式,建立合理有机的乡土文化体系。1988年,北京大学的谢凝高教授主持的《楠溪江风景名胜区规划》(报告)中揭示了以“耕读文化”为主体的楠溪江一带古村落的特有的乡土文化气质;邱国珍(2001)以楠溪江古村落为例,对耕读文化中的环境意识与人居环境的互动关系作了探索;刘沛林(1994)首次引入意象概念,对中国传统村落的心理图象进行了研究;刘沛林(1995)、(1996)则重在探讨乡土文化的形成、特点及景观构成。
3. 作为景观资源加以研究。日本早在七十年代就己掀起对历史文化村镇景观的保护运动,由日本观光资源保护财团邀请几十位建筑、风景设计专家编写的《历史文化城镇保护》(1981),涉及到日本数十个古村落的景观修缮与保护;谢凝高、陈志华等人对楠溪江一带乡土建筑与文化的研究也兼顾了古村落景观的研究;杨载田对中国乡村古聚落旅游景观的开发做了点研究;刘沛林在对传统村落意象探讨的同时,也尝试过对心理景观的研究;许重岗(2003),黄芳,浣伟军(2003),冯淑华(2002)等对古村落的保护与开发进行了探讨;冯淑华(2002),方志远,冯淑华(2004),董虹、马智利(2004)等对江西流坑古村落的保护与旅游开发进行了研究;万国庆(2004),刘昌雪,汪德根(2003),卢松等(2003),张琼霓(2003),陆林等(2004),吴文智(2002),梁栋栋、陆林(2005)等对皖南古村落旅游开发进行探讨;周国忠(2002),金勇兴(2002)等对温州楠溪江古村落进行探讨。
4. 从经济变迁角度研究。但是,经济学的村落个案研究,似乎不如社会人类学、历史学、政治学和乡土建筑学的研究,尤其是从历史纵深对村落经济社会变迁的研究相对较少。综合社会人类学、历史学、政治学、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全方位研究典型村落经济社会变迁,这正是我参与导师在“浙江省近现代典型村落经济社会变迁研究”课题中想要突破的。
本人的毕业论文选题是“诸葛古村落土地制度变迁研究”,对于诸葛古村落的研究,目前相关的研究成果:① 陈志华教授等对诸葛古村落的研究成果的贡献:第一,最早发现了诸葛村落的历史价值。诸葛古村落“养在深闺人未识”,陈志华带领清华大学建筑系乡土建筑课题组于1991、1992年来到诸葛村考察调研,在台湾龙虎文化基金会资助下,写成《诸葛村》(1996),由台湾汉声杂志社出版,这是研究诸葛古村落的开山之作。之后,重庆出版社出版发行了中国乡土建筑《诸葛村》(1999),河北教育出版社再版了《诸葛村》(2003);第二,促成政府有关方面,加强了对诸葛古村落的保护和旅游开发。1996年9月,受兰溪市人民政府委托,清华大学建筑系完成了诸葛村的保护规划设计。1996年12月,诸葛村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在其申请过程中,陈志华等人的研究起了及其重要推波助澜的作用,时至今日,诸葛村民都非常感激他们。②全国诸葛亮学术研讨会的研究成果。全国诸葛亮学术研讨会到目前为止一共举行了14次。涉及到诸葛村研究的有:1993年在兰溪召开的第七次研讨会上,徐国平从村落布局,李秋香从建筑角度,何百川的从思想对经济文化作用角度探讨了诸葛村;1996年在甘肃省天水市召开的第九次研讨会上,学者们从家族文化,从诸葛氏家族来浙的原因、条件和发展,诸葛亮家世等方面对诸葛村诸葛氏家族进行研究和考证;1997年在兰溪召开的第十次研讨会上,张崇琛论述了诸葛氏家族的文化传统,徐国平探讨了诸葛亮后裔商业意识的形成和诸葛村商业中心发展的原因及作用,诸葛志、郎会成探讨了诸葛家族文化,拓宽了研究的范围和视野;2005年在山东临沂召开的第十四次研讨会上,何百川、胡汝明分析了诸葛亮后裔聚居浙江兰溪的前因后果及其诸葛村发展经历的三个阶段,陈建亮、诸葛坤亨介绍了诸葛各厅堂庙宇的对联、祭文,指出这份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是研究诸葛村的一份重要资料;此外,杨玉春,于鹏飞(2003)论述了《诫子书》包含的德育思想以及对现代德育的启示;白木(2004)分析了诸葛亮祖籍山东沂南阳都、客居地襄阳隆中、诸葛后裔在浙江兰溪;贾维钦,王树仁(1998)论述了诸葛亮教育思想及其对发展教育事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③ 本人所做的研究。导师的“诸葛古村落经济社会变迁研究”包含村落形成发展的历史、村落选址与垦构、空间布局与结构、古建筑与园林、土地制度变革、农业、农户经济与集体经济、工商业经济、文化与秩序等,内容涉及历史学、政治学、社会学、民俗学、经济学等学科,按课题组分工,本人承担“诸葛古村落经济变迁研究”中的“土地制度变迁研究”,目前已对诸葛古村落进行多次调研并收集了大量第一手资料。

三、土地制度变迁研究

1. 近现代百年的土地制度演变,专家学者们的研究框架大致为:
王景新(2001)把20世纪中国土地制度变迁分为两个50年。第一个50年是中国革命和风暴的年代,经历孙中山的“民生主义”——耕者有其田;**的“耕地农有”;蒋介石竭力维护的地主土地所有制关系;第二个50年是中国全面建设和迅速发展的50年,土地制度经历了土地改革、农业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和人民公社运动、家庭承包经营等三次重大变革,至今已基本形成一套新的完整的政策和制度框架体系。
王健青(2001)认为,我国近代史上发生了四次大的土地制度改革:第一次是1853年爆发的洪秀全领导的太平天国革命,历时14年并建立了政权,颁布了《天朝天亩制度》,设计了一套较为完备的土地管理办法;第二次是20世纪初资产阶级革命领袖孙中山先生倡导的“民生主义”,把“平均地权”作为主要内容,就土地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科学的主张;第三次是1928年中国**领导的土地制度改革,颁布了一系列有关土地问题的法规;第四次是1947年中国**在解放区制定公布了《中国土地法大纲》,首次依法对土地实施管理。
王琢、许滨(1996)详细叙述了我国自本世纪三十年代在苏区展开的土地制度改革到九十年代初在经济发达地区展开的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的历程,阐述了我国60年中土地制度变革中存在着的马克思主义与机会主义两条路线斗争,回顾总结了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认为广东省南海市率先把股份合作制引入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中来,实行土地股份合作制是我国农村经济改革继土地家庭承包制之后的第二次突破;胡尹燕的(2003)提出必须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不动摇,积极探索土地经营的新形式,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机制,推行土地股份合作制。
国内大多数学者把建国以来土地制度的历次变迁分为四次:第一次是1950年~1952年,土改后的中国农村,废除了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确立了农民土地个体所有制;第二次是1953年~1956年,在保留农民土地私有制基础上实行农业互助组和初级合作社。其基本做法是:在允许社员有小块自留土地的情况下,社员土地必须交给农业生产合作社统一使用,合作社按照社员入社土地的数量和质量,获得土地收益;第三次是1958年~1978年,土地集体所有制下的高级农业合作社和人民公社。其做法是:原属于各农业合作社的土地和社员的自留地、坟地、宅基地等一切土地,连同耕畜、农具等生产资料以及一切公共财产都无偿收归公社所有。公社对土地进行统一规划、统一生产、统一管理,分配上实行平均主义;第四次是1979年至今,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土地集体所有,由农户家庭经营。集体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带动了农村经济的大发展,为实现现代化建立了稳固的基础,也推动了城市的经济改革。
2. 古村落的土地制度变迁是在中国土地制度变迁的历史背景下进行的,是国家土地制度变迁的缩影。但是,村落社区、结构、文化聚落类型等方面的差异,必然深刻影响着国家土地政策和法律在基层的实施,血缘村落中的宗族势力等非成文制度大量融入,使村落层面的土地制度变迁比国家土地制度更为鲜活与丰富多彩。
研究土地契约文书对研究古村落的土地制度变迁具有重大意义。张小军(2004)通过福建阳村的田野研究,运用象征地权的概念重新理解中国历史上的土地产权结构和社会结构;陈学文(2005)把田契分为赤契(红契、官契)、白契(私契)、契尾(契税单),认为土地契约文书等史料对研究明清的社会、经济、文化有重要意义,也是研究中国法制史、经济史、社会史的最基本最重要的素材;刘和惠、汪庆元合著的《徽州土地关系》(2005)(系安徽人民出版社出版《徽州文化全书》20册中的一本),通过对地方文书契约的研究揭示了明清时期徽州土地关系的真实面貌,同时也有助于进一步认识和理解同一时期相邻地区农村土地制度的异同关系。此书特点:① 书中大量展示了徽州地区的土地买卖契约、土地租佃契约、置产簿、收租簿、分家书、黄册、鱼鳞图册、赋役文书、私家账册,以及有关土地诉讼案卷等,都是研究我国封建社会晚期土地关系史难得的第一手资料;② 依据徽州土地文书契约来考察土地关系史,这不仅弥补了以往的研究只根据文献片段记载和零星事例加以敷陈推论的不足。
3. 诸葛古村落的土地制度变迁研究的方法与框架:
研究方法:土地文书契约和私家账册等资料是社会生产、分配和运作过程中留下的原始记录文字的遗物,真实、具体,且量大,存在可比、堪同、量计的余地。我国历史上地方文书契约能够比较完整保存的不多,村落里的文书契约和私家帐册保存下来的就更少。但我们在诸葛村发现了这样的历史资料,包括《南阳明德堂屋契田业总簿》和《隆中洙泗明德謄清租簿》,利用这些历史资料不仅可以补充史书的空缺,还可以用以检验文献的记载,从村落层面研究这些包含了血缘关系、宗族制度和民间风俗的土地制度,采用抄录典型土地房产买卖和租簿中的典型文书和帐簿,运用数据、统计表格以及定量分析方法,对诸葛古村落的契约文书和租簿中的数据分类进行统计,从中发现古村落晚清时期的土地制度安排以及与土地制度紧密关联的“熟人社会”的人与人的关系,进而梳理当时村落中的生产关系。这样做可以提高史料和论断的科学性和精确性。
研究框架:在本人的研究中,首先叙述了我国从古代到近现代的土地制度演变,从而了解古村落土地制度演变的宏观大背景;再根据诸葛村保存的《南阳明德堂屋契田业总簿》和《隆中洙泗明德謄清租簿》,研究诸葛村自清朝咸丰四年至光绪十年间的土地房产买卖,契约文书以及私家簿册。全文分为七个部分:第一部分描述了诸葛村的土地和水资源环境;第二部分叙述诸葛村从古代到近现代的土地制度演变;第三部分是文章的主要部分,抄录了典型土地房产买卖和租簿中的典型文书和帐簿,并进行分类整理归纳,其结构是先从清田、民田、客田分类,房屋、宅基地买卖的缘由、规则和价格等方面,总结古村落的土地制度安排,再通过契簿租簿的整理和统计,分析了古村落的土地租佃、谷租与田赋,最后分析了古村落的公产与合会组织;第四部分从家庭承包经营制、农民宅基地权利等方面归纳古村落今日之土地制度;第四部分提出古村落发展的相关结论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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