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完整版本: 元代及明前期社会变动初探

史学人家 2008-2-18 01:37

元代及明前期社会变动初探

元代及明前期社会变动初探

李治安

载《中国史研究》2005增刊


内容提要:元代及明前期社会面貌出现了某些与汉唐两宋异质的东西:南北经济政治反差与中央地方关系的新格局;推行纸钞,官营工商业和海外贸易等扩张;全民服役和君臣关系主奴化;突破羁縻传统,改行直接治理的边疆政策;社会层级、文化的多元复合建构与儒学边缘化。中国社会在沿袭唐宋社会基本形态的同时又发生了局部的变态发展。“内蒙外汉”二元体制下两种文明的相互冲突、相互影响,是元代及明前期社会“走上一变型”的根源所在。
关键词:元代 明前期 变态发展 内蒙外汉

数十年来,唐宋社会变迁一直是隋唐史、宋史和经济史同仁们讨论的热门话题。这是颇有理论意义的讨论,确实能给古代史学者(特别是元明清史学者)提供很多有益的启示。
稍有遗憾的是,关于元代及明前期的社会变动,几乎没有人问津。国内外元史学者研究具体问题较多,但对元王朝给予中国古代后期社会的深重影响注意不够。即使有所涉及,也只限于军制、分封制、对外关系等具体问题。而明史学者除了吴晗、王毓铨、郑克晟等,很少涉及元代。三个月前,承蒙陈春声教授告知:著名明清史专家傅衣凌生前曾经说,他不喜欢明朝,不喜欢朱元璋。傅先生的两“不喜欢”披露出:元明之际似乎存在某些与汉唐两宋中原王朝异质的东西。这更增加了笔者探讨元代及明前期社会变动的兴趣。
元代及明前期的社会是否发生过较大变动?如果发生过,其表现如何?对当时社会整体结构和发展轨迹是否产生影响?对中国古代后期社会的影响又如何?
本文分六个问题,予以初步探讨和阐发。



元代及明前期社会变动表现之一:南北经济政治反差与中央地方关系的新格局。
自南北朝开始,古代中国经济中心的南移,持续了将近七个世纪。北宋灭亡以后,形成了又一次南北对峙。以淮河及大散关为界,北方是金、西夏和后来的蒙元政权,南方是南宋。北方中原地区过去是非常先进的,特别是汉唐时期。从唐后期到北宋,北方的经济已受到一定的破坏。元朝统一前后,由于女真、蒙古入主中原和战乱频仍,北方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对于前朝,相对于南方,显著落后了。原南宋占据的广大地区经济继续得以发展繁荣。不仅江浙地区经济富庶发达,湖广、江西地区的经济也得到了长足的开发和进步。据初步统计,包括今河北、山东、山西和内蒙古的元代腹里地区,其年度税粮数为2271449石,江南江浙、湖广、江西三行省年度税粮数为6496018石,江南相当于腹里的2.86倍(不包括江南三省130103锭的夏税)。北方腹里地区年度商税额数为303368锭,江南江浙、湖广、江西三行省年度商税额数为400383锭,江南比腹里多出近1/4。①就经济发展水平来说,元统一以后的南、北区域差距更为明显。
中原经过长期的战乱,残破比较严重,户口凋零,经济发展缓慢,国家的财赋不得不进一步仰赖东南。从元世祖朝开始,因为依赖江南粮食供给,大都城内居民吃的粮食也由粟麦改为稻米为主。于是就有了每年上百万石的稻米海运北上,就有了对南方的过度榨取和所谓“穷极江南,富夸塞北”②,最终成为80年后南方的大规模反叛的重要原因之一。
与经济上北方依赖南方形成反对应的是,政治上北方支配南方。元朝国都自漠北和林南移到上都和大都,政治中心一直在北方,而经济命脉却远在江南。于是,在南北关系上,元朝便呈现了经济上北依赖南,政治上北支配南的新配置和新格局。
这种南北格局一直延续和影响到明朝及以后。郑克晟先生讲到明朝南方地主与北方地主的对立③,很深刻,对笔者很有启发意义。从明初的政治格局中,我们大体可以窥知,朱元璋严厉打击苏松地主,起码他不搞江南本位,不把江南当作主体来依靠。建文帝则依靠江南文臣,搞的是南方本位。朱棣“靖难”起兵燕京,最后定都燕京,他奉行的无疑是北方本位。同时朱棣又不得不依赖东南财富,依赖自南到北的漕运命脉。稍有变化的是,明朝大运河漕运取代了海运。在经济上北依赖南、政治上北支配南方面,明成祖以后与元王朝如出一辙。清代和近现代中国,也与此惊人地相似。
这种肇始于元王朝的政治上北支配南、经济上北依赖南的北南关系的新格局,几乎延续了近八百年。
元代在中央与地方关系方面,有两个新动向:分封制的死灰复燃,创立行省分寄式中央集权。
以血缘纽带和家产分配为基础的宗室分封,曾经是先秦西汉君主制的重要辅助。时至隋唐,分封制基本上名存实亡。到宋代,已经元所谓分封制了,政治方面宋朝宗室的待遇也不高。正如顾炎武所说:“唐宋以下封国,但取空名,而不有其地。”④而元朝时期,包括草原封国、中原食邑和投下私属等内容的分封制度,又重新抬头,大体和元帝国共始终。元分封制余波还荡及明朝。明初朱元璋共封皇子23人为王,多数出阁之国,不仅直辖三护卫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 《元史》卷九三《食货志一》、卷九四《食货志二》,中华书局点校本1976年版。北方腹里年度商税额包括大都和上都商税。
② 《草木子》卷三上《克谨篇》,中华书局1983年版。
③ 参阅郑克晟《明代政争探源》,天津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
④ 《日知录》卷一四《封国》,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

兵,燕王、晋王等北边诸王还能号令镇兵,且有“清君侧”特权。无论是明前期的宗王出镇总兵,还是明后期的宗室优厚廪养,都有元朝分封制的遗留和“阴影”。①
元代的一项积极的建树,是创立了行省分寄式中央集权。元世祖忽必烈统一全国后,先后设立陕西、四川、甘肃、云南、江浙、江西、湖广、河南、辽阳、岭北、征东十一行省。就职司和性质而言,举凡钱谷、兵甲、屯种、漕运等军国重事,行省无所不辖。十一行省犹若十一大军区,又兼为中央与地方间的财赋中转站和行政节制枢纽。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分配,同样以行省为枢纽。行省具有两重性质,又长期代表中央分驭各地;主要为中央收权兼替地方分留部分权力;所握权力大而不专。行省分寄为朝廷集权服务,朝廷集权始终主宰着行省分寄。元行省制创建了13、14世纪中央与地方权力结构的新模式,对明清和近代影响至深且重。
明清两代,名义上废除了行省制,但省的区划并没有大的改变,布政使司、按察使司等仍然构成省一级官署。只是省的数目略有增多,省级官署又裂为二、三,分掌行政、财政、司法及军事,以收相制于外和强化中央集权之效。由于布、按等司鼎立,缺乏应有的协调配合,明后期和清代又另设总督、巡抚,充当统辖一省或数省的封疆大吏,布、按二司则隶属其下。显然,明清的三司督抚大体上沿袭了元行省分寄式中央集权的模式。②


                     
                    
                                       
                     
                        
                    
                  
                  
  


              
              
               
                  
                    
                     
                        
                          
                            二

元代及明前期社会变动表现之二:推行纸钞,官营工商业和海外贸易等扩张。
元朝是世界上第一个在全国范围统一强制流通纸钞的国度。包括宋朝交子、会子和元纸钞,总体上是宋元商品经济发展的一个标志。马可波罗称之为“点金术”③。传到西方以后,发挥了先导作用,在世界货币发展史上具有开创意义。元初中统钞发行,设有较充足的准备金,又制定了一套包括纸钞与白银子母相权,银本常不亏欠,京师总钞库不得动支借贷等严密规则。当时收到了经费省,银本常足不动,伪造者少,视钞重于金银,实不虚,百货价平等较好效果。④“公私贵贱,爱之如重宝,行之如流水。”⑤特别是中统四年(公元1263年)包银全部以纸钞输纳后,又彻底祛除了蒙古国包银强制输白银的弊端。⑥元人李存诗赞曰:“国朝钞法古所无,绝胜钱贯如青蚨。试令童子置怀袖,千里万里忘羁孤。”⑦
宋朝发行纸币,最初是由铸造铜钱的原料缺乏而引起,“钱荒”成为10至15世纪中国传统的铜钱货币流通难以克服的物质障碍。推行纸钞,不仅有中统年间的上述益处,在16世纪荷兰人的白银尚未大量流人中国以前,推行纸钞应该是解决“钱荒”货币困难的积极尝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 参见拙著《元代分封制度研究》,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吴缉华:《论明代封藩与军事职权之转移》,《大陆杂志》34卷第7、8期,1967年。
② 参见拙著《行省制度研究》,南开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③ 冯承钧译《马可波罗行记》,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版,第237页。
④ 《秋涧集》卷八○,《中堂事记》(上)中统二年正月,二月,元人文集珍本丛刊,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5年版。
⑤ 《紫山集》卷二二《宝钞法》,三怡堂丛书本。
⑥ 《牧庵集》卷二五《磁州滏阳高氏坟道碑》,四部丛刊本。
⑦ 《俟庵集》卷二《伪钞谣》,四库全书本。

对普遍推行纸钞,应该慎重全面地分析看待。纸币对元代财政经济的作用犹如一把“双刃剑”。纸钞有其方便和积极的功用,同时也应该看到它消极的一面。元代商品经济发达水平,并没有达到必须流通纸钞的地步。元代纸钞在全国范围内的推行,与元朝本身的商品经济发展水平和流通需要并不完全适应。恐怕在相当程度上属于国家解决“钱荒”而强制性实施的权宜行为。由于缺乏现代银行制度,由于元朝财政方面的其他弊病的混合作用,推行纸钞又容易带来财政方面的动荡。首先,元帝国在用兵、赏赐、佛事等方面耗费巨额资财,常常动用侵占白银钞本,自乱钞法。国家财政赤字偏大,不得不以多印纸钞和通货膨胀,来“饮鸩止渴”。再则,元代民间印刷技术长足进步,伪造钞票泛滥成灾,即使朝廷使用严刑峻法,也无法遏止。于是,元朝的纸钞变更过多次,结果是越变越虚。①变钞对于百姓生活的祸害和冲击最大。元末农民起义的两大直接导火索,其一是修黄河,二为变钞。②客观地说,纸钞在较大范围内补充代用是适宜的,但是在全国范围内一概终止铜钱流通,将纸币作为唯一的法定货币(元朝也曾短时间流通过少量的铜钱),就是利弊相参的事情了。
纸钞对明朝的影响也比较大。明朝前期,洪武七年(公元1374年)到宣德十年(公元1435年)60年间主要使用大明宝钞,正统元年(公元1436年)到嘉靖初银、钱、钞三币兼用。③纸钞至少是作为铜钱的补充形式,继续流通,在解决“钱荒”方面仍然有其积极效用。直到16世纪明朝与西班牙人、荷兰人的贸易顺差,使海外白银大量流入中国后,白银上升为主要货币,“钱荒”问题不复存在,纸钞才完全退出流通。
“工商食官”是先秦传统的工商业政策。之后,除了西汉“平准”“均输”和魏晋隋唐某些时段外,多数时间都是私营工商业的自由发展和繁荣。这也是中古文明领先于世界的一个方面。元朝则出现官营工商业程度不同的卷土重来。
首先是官营手工业的重新繁荣发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 参阅陈高华、史卫民《中国经济通史·元代经济卷》第十章,经济日报出版社2000年版。
② 《辍耕录》卷二三《醉太平小令》,中华书局1959年版。
③ 参阅赵轶峰《试论明代货币制度的演变及其历史影响》,《东北师范大学学报》1985年第4期。

蒙元时期的官营手工业,肇始于成吉思汗军事征服。蒙古西征和南下攻略金朝及西夏之际,掳掠了数量可观的工匠,后迁徙安置,分局造作,形成早期的官营手工业。元朝建立后的官营手工业分为工部、户部、将作院等中央部院,中政院、宣徽院、利用监等宫廷官署,行省、路总管府等地方官府,宗王公主等投下官府等四大系列。包含的主要是纺织、陶瓷、制盐、矿冶、军器等行业。生产者由掳掠私属或驱奴、签发匠户和罪犯配役三部分组成。匠户、冶户、盐户均世袭充役,不得改变。他们使用官府局院的工具、原料,在诸色匠官的监督下劳动,必须遵守规程和定额。产品一律归官府,多数供宫廷、官府和投下贵族消费,少数也销售民间,进入流通。①元代官营手工业以规模大,役使工匠多,机构重迭繁杂,管理效益低下而著称。它的大量存在,对民间手工业和商品经济的正常发展肯定有妨碍牵制等消极作用。尤其是在杭州丝织业等出现少量自由雇佣劳动的情况下,②元代官府手工业的落后性和腐朽性是显而易见的。
元代官营手工业对明前期的影响,也应该予以足够的重视。据有关研究,明代中期以前,官营手工业(特别是矿冶、陶瓷、制盐等业)在全国手工业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匠户的“住坐”、“轮班”,大多是到官府局院服役。后来民间手工业得到很大发展,但最终没有取代官营手工业。③
元代的官营商业的规模和比重,不及官营手工业。它主要是以斡脱商和部分回回官员亦官亦商等特殊形式出现,对明代的影响不大。
斡脱商,是回回人垄断的官商经营。从蒙古国早期开始,皇室贵族就以委托回回人从事斡脱商营运的方式,间接投资于这种比较特殊的商业活动。回回斡脱商人,以皇帝、后妃、皇太子、诸王的商业代理人出现,从领主诸王处贷与白银等为本钱,经营高利贷或奢侈品贩运。因其贷金委托和利益回报的体制,斡脱商营运长期受到官府的庇护。④某种意义上,斡脱商营运与清代皇商相似。
蒙元王朝还使用某些亦官亦商的回回人,为官府办事,甚至管理国家财政。回回阿三(哈散)较早在额洏古涅河投靠成吉思汗,被接纳为侍从,1219年随术赤西征,充使者到速哥纳黑城劝降,不幸被杀。这是蒙古国早期亦官亦商的第一例。窝阔台汗十一年(公元1239年)通过扑买汉地赋税而掌管财政十余年的奥都刺合蛮,同样是个回回商人。⑤元世祖朝回回人权相阿合马,虽然“根脚”是察必皇后的从嫁人,但原先的职业是商人。他掌管朝廷财政20年,“挟宰相权,为商贾,以网罗天下大利”。其长子忽辛先后官居大都路总管、潭州行省左丞和江淮行省平章,也被忽必烈称为“贾胡”⑥。阿合马父子无疑属于亦官亦商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 《榘庵集》卷三《名善堂记》,四库珍本;参阅陈高华、史卫民《中国经济通史·元代经济卷》第七章。
② 参阅郑天挺《关于徐一夔<织工对>》,《历史研究》1958年第1期。
③ 参阅方楫《明代手工业发展的趋势》,《历史教学问题》1958年第4期;陈诗启:《明代官手工业的研究》,湖北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
④ 参阅翁独健《斡脱杂考》,《燕京学报》第29期,1941年;修晓波:《元朝斡脱政策探考》,《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1994年第3期。
⑤ 参阅杨志玖师《元代回族史稿》,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65页。
⑥ 《元史》卷二○五《阿合马传》。

蒙古统治者虽然来自草原牧区,却竭尽全力地推进和发展海外贸易。元代的海外贸易在宋代的基础上,又有了新的显著发展。元代的海外贸易最初沿袭南宋体制,是可以肯定的。海外贸易的海港、海外贸易的伙伴、中外海船的来往、基本的海外贸易制度等,都是承袭南宋海外贸易。元代海外贸易的繁荣,又增加两个特别的因素:一是满足宫廷奢侈消费的中买珠宝,另一是斡脱商经营。中买珠宝早在蒙古国时期就已经有了,而回回斡脱商人又往往参与中买珠宝。①由于加入中买珠宝和斡脱商经营这两个新的刺激性因素,元朝海外贸易不仅具有增加财政收入的动力,还有了蒙古贵族上层的利益驱使,故而获得政府的全力推进和保护。这与南宋海外贸易主要植根于发达的商品经济略有不同。
元朝还有两件值得充分关注的事情:大规模江南漕粮海运,大规模的海外征伐,二者均是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②日本京都大学杉山正明教授认为,海外征伐和鼓励海外贸易的政策,给蒙元帝国已有的游牧国家与农耕国家混合体带来海洋国家性质,从而使蒙元帝国的发展步入了第二阶段,即成为横跨欧亚,包括陆地海洋的前所未有的世界大帝国。③这应该是立足近世世界史发展轨迹的更为宏观的见解。对杉山正明教授的说法,人们未必完全赞同。但应该承认这样的历史事实:忽必烈为首的元朝统治者曾经酝酿和部分实施过海洋帝国的美梦。或者可以说,蒙元王朝及其统治的中国曾经破天荒地从运输、军事和贸易三领域大踏步地向海洋扩张发展。
明朝长期实行“海禁”,民间“寸板不许下海”,禁止商人与海外贸易。从海外开放扩张改为“海禁”,明代的海外政策比起元代显然是倒退了。另一方面,郑和下西洋之类的官府海外交往和朝贡贸易,在永乐和宣德时期曾经十分兴旺。某种意义上,元代的海外扩张对明郑和下西洋不无积极的影响。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元代及明前期社会变动初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