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完整版本: 转场的农民

史学人家 2008-2-18 01:37

转场的农民

转场的农民
——辽金时期农耕区开辟与经济中心转移

《草原与田园:辽金时期西辽河流域农牧业与环境》第3章

韩茂莉





农业与畜牧业的经营方式完全不同,操持一块土地,世代定居在田园上是农民的本色;逐水草而居,随阳迁徙则是牧民的生活。一旦定居的农民也踏上了迁移的路途,其中不知包含多少无奈。公元11世纪契丹人在老哈河流域营造了中京城,将近十万口原住上京地区的农民转迁到新开辟的土地上,又过了两个世纪,中京这片土地再次失去光彩,大凌河流域取代老哈河成为新的经济中心。

第一节 生活在老哈河岸边的奚人

老哈河流域是奚人传统活动区,奚人亦称为库莫奚,与契丹人“异种同类”,都源于鲜卑宇文部,最初与契丹人俱活动在“松漠之间”[1],奚人早期活动区域居契丹人西面,即西拉木伦河上游一带。从文献记载来看,他们的经济生活以狩猎、畜牧为主。《魏书》载奚人“善射猎”,同时也具有一定规模的畜牧业。北魏登国三年(388年),魏太祖在弱洛水(即西拉木伦河)以南的一次军事行动中,就获奚人部落马牛羊豕十余万,数量可算不小。唐代奚人基本保持这种经济生活方式,《旧唐书》载,奚人“风俗并于突厥,每随逐水草,以畜牧为业,迁徙无常,居有毡帐……部落皆散居山谷,无赋税,其人善射猎”。
_____________________
[1]《魏书》卷一○○《库莫奚传》。

奚人由游牧、狩猎向半农半牧的生产形式过渡,和他们与中原王朝的来往有直接关系。奚人活动区域的南部是营州、安州,北魏时期营州位于今辽宁朝阳一带,安州在河北隆化,分别位于大凌河及滦河流域,地处东北与中原地区的重要交通道路上,历史上奚、契丹人与中原地区的往来几乎都通过这两条道路实现。北魏时期一度有过“奚与安、营二州边民交错居住”的历史[1],入唐以后,有关奚人内附中原王朝的记载越来越多。
贞观二十二年(648年),奚酋长可度率众内附,唐特置饶乐都督府。显庆年间(656—660年)可度死,奚遂叛,前后附唐近十年。
玄宗开元二年(714年),奚首领大辅遣使入唐请降,唐在其地再次设置饶乐都督府。五年将宗室女嫁大辅为妻。八年大辅战死,弟鲁苏继续执掌奚人政权。十八年受契丹人胁迫,叛降突厥,前后附唐十余年。
开元二十年(732年),奚酋长李诗琐高以部落五千帐降唐,唐封李为归义王,并将其部落迁至幽州界安置。李死后,其子又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魏书》卷一○○《库莫奚传》。

大中元年(847年),“北部诸山奚悉叛,卢龙张仲武擒酋渠,烧帐落二十万”[1]。
奚人内附中原王朝的形式基本为两种,一种为迁离本土,进入中原地区;另一种则仍留居原地,仅在政治上与中原王朝保持附属关系。无论何种形式,内附过程都会在不同程度上促进奚地与中原王朝的交往。在双方的交往中,加强了奚人对农业生产的了解,促进他们接受农业生产,开始向半农半牧生产方式转变。与此同时,受契丹人的压迫,奚人的居住地也从“松漠之间”,不断向南迁移,即从西拉木伦河上游迁至老哈河上中游地区。居住地的变化进一步方便了奚人与中原地区联系,同时也改变了农业生产环境。
唐代对奚人的农业生产已有这样的记载:“稼多穄,已获,窖山下。断木为臼,瓦鼎为飦杂寒水而食。”[2]从这一记载来看,这时奚人所从事的农业与其他“略知耕稼”的游牧、渔猎民族已有所不同了,他们已经逐渐摆脱原始农业阶段,农作物收获形成一定规模,窖藏山下,成为长年的食品。
唐末,由于契丹人的强大,奚人不得不又一次迁移。本来奚人居住在阴凉川,据考即老哈河支流锡伯河一带,后徙居琵琶川,其位置大约在大凌河上游一带[3]。这样由西向东的迁徙,并没有使奚人完全摆脱契丹的控制。至五代时期,部分奚人在奚王去诸的率领下,选择了西南迁的决定,由琵琶川再次迁向妫州。妫州即今河北省怀来县怀来镇,就此奚人分为东西两部,妫州奚人即西奚,留居大凌河流域的为东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旧唐书》卷一九九《北狄传》。
[2]《新唐书》卷二一九《北狄传》。
[3]贾敬颜:《<熙宁使契丹图抄>疏证稿》,载《文史》第二十二辑,中华书局。

妫州一带已是中原王朝的统治区域,农业生产是这里的主要生产方式。去诸所率之部迁徙于此并非偶然,如史所载,“去诸之族,颇知耕种”,已经有了一定的农耕基础。虽然一些人在从事农业生产的同时,也“依北山射猎,常采北山麝香、仁参”,但大多数人已成为农业生产的参加者,“岁借边民荒地种襟,秋熟则来收获,窖之山下”[1],已经有了一定的农业生产基础。迁入妫州后,受中原地区文化与生产技术影响,进一步加速了农业生产的发展进程。
辽王朝建立后,东奚首先归附于辽,稍后,西奚随燕云十六州一同并入辽土。辽太宗天显十二年(937年)正月诏遣“国舅安端发奚西部民各还本土”[2]。农业生产既是一种生产方式,也可视为文化现象,它的传播与扩展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实现。由于人口迁移而形成的迁移式扩散,作为文化传播的一种形式,明显具有扩散速度快,传播内容准确的特点。西奚在妫州一带生活了近三十年,这部分人回迁至奚人原居地,其生产方式与生活习俗已与奚人的本来面貌形成一定差距,他们是汉化后的奚人,他们的回迁为老哈河上中游地区的农业生产发展奠定了基础。
通过长期与中原王朝的交往与内附过程,至辽建国后,奚人的经济生活已从游牧、狩猎转向半农半牧,并在生活与生产方式方面表现出不同于契丹人的特征:
其一,奚人以定居生活为主。辽以前,奚人一直保持五部的部落组织结构,但生活方式已与游牧部落完全不同。《新唐书·北狄传》载,奚人早期逐水草畜牧,“居毡庐,环车为营”,完全是游牧民族的生活特点。入辽以后,其民皆屋居,虽然房屋营建得都很简陋,“无瓦者墁上,或苫以桦木之皮”[3],或居“草庵板屋”[4],但定居生活形式基本确定下来。定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新五代史》卷七四《四夷附录》。
[2]《辽史》卷三《太宗纪三》。
[3][宋]沈括:《熙宁使契丹图抄》,贾敬颜《<熙宁使契丹图抄>疏证稿》,《文史》第22辑,中华书局。
[4][宋]王曾:《上契丹事》,载《续资治通鉴长编》,大中祥符五年十月。

生活不但改变了奚人的人文风貌,而且与契丹人的游牧生活形成鲜明反差。“奚人自作草屋住,契丹骈车依水泉”,这正是使辽宋人目睹奚人、契丹人不同居住形式后留下的诗句[1]。
其二,奚人的生产活动为半农半牧型。农耕生产是保证定居生活的前提,辽代农业生产在奚人的经济生活中所占比例越来越重,耕牧并重成为奚地的重要人文特色。对此,宋人使辽留下许多记载。“自古北口即奚人地,皆山居谷汲,耕牧其中,而无城郭。”[2]出古北口北行,不断会看到“当路牛羊眠荐草”[3],“依稀村落有乡风”[4],这样农牧混杂的人文景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宋]苏辙:《栾城集》卷一六《出山》。
[2][宋]刘敞:《公是集》卷二八《古北口》。
[3][宋]苏颂:《苏魏公文集》卷一三《次行奚山》。
[4][宋]苏颂:《苏魏公文集》卷一三《奚山道中》。


                     
                    
                                       
                     
                        ecoadmin
                    
                  
                  
  


              
              
               
                  
                    
                     
                        
                          
                            第二节 辽中京建立与农耕区拓展

辽中京地区基本就是辽中京道所辖境域,这一地区位于科尔沁沙地南部,包括老哈河上中游、教来河上游以及大凌河、滦河流域部分地区,今天基本属于内蒙古赤峰市、辽宁省朝阳市、锦州市及河北省承德市所辖地区。这里既是西辽河流域自然条件最好的地方,也是社会经济最发达的地方。但是辽初以大量中原、渤海等地农业人口迁入为前提开辟的农耕区,却选在上京地区,而不是中京地区,什么原因会造成这样的现象呢?审度契丹人的历史发展进程,辽中京所在地区历来都是奚人活动区,辽建国后原活动在这一地区的奚人虽然名义上成为辽王朝的属民,但实际上政治、军事的真正控制权仍然在奚人手里,契丹人不但政治上无法染指这一地区,经济上也无力左右这里的发展。契丹人实现对中京地区的真正统治是在辽中期完成的,伴随政治、军事权力的转移,经济布局与结构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不但促使这一地区在奚人原来半农半牧经济基础上扩大农耕区的面积,而且推动辽王朝政治、经济中心从上京转向中京。

一 契丹人对老哈河流域的政治控制与辽中京建立
奚族人口众多,力量强大,历史上曾与契丹发生过多次军事冲突,并同时对中原王朝造成威胁,有东西“两藩”之称。此外,奚人所掌握的农业生产技艺与老哈河上中游一带重要的战略地位,也是辽廷必须考虑的问题,因此辽王朝建立后对奚人政权组织多次改编,逐步达到政治控制、经济拥有的目的。
(一)改造部落组织,削弱奚王权利
自辽太祖征服奚人后,为了加强对奚人的控制,首先实行对奚人部落的改造。辽初奚人“为五部:曰遥里、曰伯德、曰奥里、曰梅只、曰楚里”,号五部奚。太祖天赞二年(923年),又置堕瑰部,遂号六部奚。因堕瑰部部民来源为“奚府给役户,并括诸部隐丁,收合流散”,人员构成与身份均低于其他五部,故对此又有六部五帐分之称[1]。奚人部落改造的意义最初并不明显,进入辽圣宗时期才逐渐显示出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辽史》卷三三《营卫志下》。

辽初的奚人区在某种意义上颇具有“民族自治”的特点,奚六部由奚王直接统治,奚王虽由奚人担任,但并不像过去那样,由王族内部父子兄弟世代相传,而是由辽帝任命。辽对奚人政权的改造是逐渐进行的,最初奚王府虽然也设有执掌统兵之职的“常衮”,但以后权力逐渐转至契丹人手中,常衮成为无所掌的空衔。为了监视和控制奚军,辽廷还派契丹人充奚王府监军,参与奚王府事。经过改编后的奚王府,已成为辽王朝行政机构中的一部分,奚王成为政府中的一个职员,奚人从此失去了政治上的独立地位[1]。
(二)收取兵权,实现政治全面控制
辽对奚政权的第二次改编在圣宗时期。统和十二年(994年)在原有对奚人部落改造的基础上,继续“并奚王府奥里、堕瑰、梅只三部为一”[2],又“特置二剋部以足六部之数”[3]。二剋即南剋、北剋,按《辽史·国语解》为“掌军官名”。李涵先生认为二剋是直属奚王帐下的军队。将隶属奚王的直属部队改编为二部,表面看对奚政权的改造没有本质意义,但从统和十四年辽廷借口“奚王和朔奴讨兀惹,败绩,籍六部隶北府”这一事件来看[4],当初改编奚王直属部队的目的就显现出来了。通过这次改编,奚王直属部队并同六部统统划归辽中央下设的北府宰相,使奚王失去管理奚人的民权与军权[5]。至此还不算结束,征兀惹的败绩,还造成奚王自身被“削官”[6]。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李涵、沈学明:《略论奚族在辽代的发展》,《宋辽金史论丛》,第282页,中华书局,1985年。
[2]《辽史》卷一三《圣宗纪三》。
[3]《辽史》卷三三《营卫志下》。
[4]同上。
[5]李涵、沈学明:《略论奚族在辽代的发展》,《宋辽金史论丛》,第283页,中华书局,1985年。
[6]《辽史》卷一三《圣宗纪四》。




大凌河流域是东奚活动区域,入辽以后,西奚的力量显然重于东奚,因此辽廷在全力解决西奚问题的同时,对东奚也不是没有顾虑的。路振在《乘轺录》中有这样一段记载,朝廷“常欲迁幽、蓟八军及沿灵(凌)河之民以实中京,民不堪命,虏知其不可,乃止”。路振出使辽国为大中祥符元年之事,即辽统和二十六(1008年)年,中京城建成于统和二十五年,议论迁大凌河沿岸之民应在中京营建前后。朝廷执意要迁移至中京的人口,就是大凌河流域的土著居民——东奚。移民之事虽然没有最终实现,但由此可见朝廷对这部分人口同样存有戒备。
经过一番改编,至统和十四年奚人活动区的实际控制权,才完全转移到契丹贵族手中,此后中京的营建就开始了。中京的营建开始于统和二十年以后,整个工程历时两年,大约在统和二十五年最终完成。中京营建前,“圣宗尝过七金山土河之滨,南望云气,有郛郭楼阙之状,因议建都”[1]。据《元一统志》载,七金山在大宁县北十五里,“七金山土河之滨”就是老哈河上中游一带。圣宗经过此地,所谓云气中有城郭之状等辞,只是一种政治手段,这时的奚王在政治、军事上都失去原有的权利,所剩的只有对奚人居住区土地的占有权,这也是辽主最后需要削弱的一个方面。在圣宗作出这样的表示之后,奚王不得不于统和二十年“献七金山土河川地”于辽帝[2]。统和二十四年奚“五帐院”又向辽主“进奚王牙帐地”[3]。至此,奚王不但失去了对奚人土地的基本权利,而且也失去了自己的立足之地,与此同时契丹人则全面实现了对奚地的政治控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辽史》卷三九《地理志三》。
[2]《辽史》卷一四《圣宗纪五》。
[3]《辽史》卷三九《地理志三》。

二 迁入中京地区的上京农民
中京正式营建之前,即圣宗以前各帝先后在中京道设置了12个州府,他们分别是建州、泽州、松山州、兴中府、黔州、宜州、锦州、川州、惠州、武安州、榆州、恩州。需要指出的是,在未对奚人政权进行改造之前,辽廷虽然在这里设置了州府,但并不意味已经具有实际控制能力,从这些州府均处于冲要位置分析,州府的设置更侧重于宏观战略需要,因此县级政权与必要数额的编户人口基本空缺。
(一)增设州县与农业人口迁入
据宋人使辽行程录记载,中京营建前设置的12州府中,恩州、惠州地处中京通往永州及木叶山一带的交通要道上,武安州虽然没被宋朝使臣明确记录在案,但从现已确定的位置来看,也应与这条道路的存在有一定联系。其余建、黔等州及兴中府,均分布在老哈河流域通往大凌河的大道上。中京“东至灵(凌)河五百里,沿灵河有灵、锦、显、霸四州”[1]。霸州即兴中府[2],泽州设在出入松亭关的要冲地带,兼有“采炼陷河银冶”之利,松山州则“边松漠”,为“商贾会冲”之地[3]。这些州府均处于交通冲要,它们的设置首先解决了辽廷的战略需要,充实这些州府,增设县级机构至辽圣宗时期才逐步实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宋]路振:《乘轺录》,贾敬颜疏证本。
[2]《辽史》卷三九《地理志三》。
[3]同上。

从《辽史·地理志》的记载来看,中京道所辖州县大部分是圣宗统和、开泰年间设置的。以州而论,中京道辖内州府约23个,正式建置于圣宗时期11个,从数量上似乎与圣宗以前相差不大,但若以县而论,其间差距就十分悬殊。中京道各州共辖县41个,《辽志》中明确说明为圣宗前各帝所置之县只有兴中府下辖的兴中县,黔州下辖的盛吉县,为太祖时期所置;宜州下辖弘政县、闻义县,为世宗所置。其余各县,除没有明确时间记载的外,都为圣宗时期设置(见表3-1)。新增州县不但使原有地方政权体系更加完善,而且完成了辽廷对奚地的政治控制。这一举措的实施取决于政治需要,更与一定数额的编户人口相关,第二章已论述过辽中期上京地区约十万农业人口迁入中京一带,就是在这一背景下充实中京地区新置州县的重要措施。




(二)辽中京地区的农业人口规模
在缺乏文献对农业生产问题直接记载的情况下,人口仍然是分析农业生产规模的重要参照。有关中京道的户口,《辽史·地理志》中只留下高州三韩县一县的记载,对于整个中京道人口状况究竟如何,只能通过间接材料推测。
一般情况下城址的规模与人口状况应基本吻合。中京道内中京城为规模最大的城市,根据实测,这是一座由外城、内城、皇城组成的城市。外城南北长约3500米,东西宽约4200米,面积达1470万平方米[1]。三重城中,皇城位于内城北部,城墙边长约1000米,占地面积很大,这里不是一般百姓居住的地方。内城位于外城的中部偏北,平面呈“回”字型,内城与皇城之间的地方基本是空地,考古探测与文献记载都证明了这一点。路振《乘轺录》中称:“街道东西并无居民,但有短墙,以障空地”,指的就是这里的情况。外城与内城之间的地带,以集市与官署为主,百姓依唐代中原之制,居住坊中。对此路振是这样记载的:“自朱夏门入,街道阔百余步,东西有廊舍约三百间,居民列廛市庑下,街东西各三坊。”考古钻探结果表明坊数比路振记载稍多,此外考古挖掘还发现了廊舍和官署遗址,其中廊舍遗迹由十三排夯土台基组成,每排四个楔形土台,台上有石柱础,当年这里是南北向的长廊建筑,为百姓从事贸易活动的地方[2]。对于辽中京城内的人口,若依辽代南京之例每坊有居民七百户计算[3],仅路振所见六坊就含居民4200户,仍按五口之家计算,城内居民在两万人以上。事实上考古发掘证明中京城内坊数不仅“东西各三坊”,即城内居民人口应远多于两万之额。很显然仅辽中京城内人口就高于上京临潢府,再加上中京附近的居民,形成一个颇具规模的农业人口聚居区,并在此基础上开垦出范围可观的农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文物考古工作三十年》,文物出版社,1979年。
[2]同上。
[3]侯仁之主编:《北京历史地理》,第255页,北京燕山出版社,2000年。




在明确了辽中京城内人口规模之后,有一个问题必须指出,这就是有关辽中京的文献记载以及考古发掘结果存有一定矛盾,容易在对问题的认识中产生歧义,必须给予解释。路振初至中京城时,留下“府无属县”这样的记载[1],这一点明显与《辽史·地理志》的相关记述不符,造成这一记载出入的原因与路振出使辽国的时间及中京辖县设置时间相关。中京城为统和二十五年(1007年)完成,路振使辽为大中祥符元年,即统和二十六年,而下辖各县均为开泰年间(1012—1020)设置,路振早在置县前来到中京,自然会留下“府无属县”的记载。此外路振记载城内“街东西各三坊”,而考古钻探的结果多于东西三坊之额,原因也在于此。中京建城之初未设县,开泰后新置九县,属县人口纷纷移入城内,随着人口增多,必然会在原来六坊的基础上,增建新坊。
某些从事人口学研究的学者认为,《辽史·地理志》所载的284个县中,145个县和基层州留下了户额,剩下的139个县没有户口著录,那么这些县应属“较为偏僻的地方”,人口也应比其他县少[2]。这一看法是不全面的,实际上,未著户额的州县中,确实有一部分为地处偏僻地带的边防州镇,但中京道内各州县不但不是偏远地区,而且具有重要的政治、经济地位,若将这些州县与边防州镇归为一类,显然不符合事实。中京道内只有三韩县一县在文献中留有户额,为五千户。作为一县的户额,显然这是一个很高的数字。上京道是户口记载保存比较全面的一个地区,道内各县,除庆州玄德县达六千户,其余均低于五千户。因此,如何看待三韩县与整个中京道人口规模的关系,是进一步分析问题的基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宋]路振:《乘轺录》,贾敬颜疏证本。
[2]赵文林、谢淑君:《中国人口史》,第252页,人民出版社,1988年。




高州下辖只有三韩一县,故三韩县应为高州的附郭县,高州城的规模即为三韩县的规模。目前考古学界对高州位置的确认,存有不同看法。一种意见认为,赤峰市元宝山区丰水沟镇土城子村遗址为辽高州遗址。这座城址长宽各约250米[1],是个规模不大的城,与五千户之数相距太大。另一种意见为赤峰市元宝山区太平地乡兴隆坡村城址,这座城现存西墙长1030米,北墙长755米[2],与文献中所载五千户的人口规模比较吻合,应是高州的真正所在。若以高州城作为比定其他州城的依据,那么武安州(敖汉旗南塔乡)城址长宽各820米;恩州城址长宽分别为200米、1500米;松山州南北长590米,东西宽520米[3];而惠州城“城二重,至低小,外城无人居,内城有瓦屋仓廪,人多汉服”[4]。以上有关中京道各州的考古实测结果与文献记载,证明这些州城基本都小于高州城规模。如果城邑建筑规模与居民人口成正比的话,那么中京道大多州县户额都应低于三韩县,表现出地广人稀的特征,实际上这一点在文献中是有反映的。“奚地居上、东、燕三京之中,土肥人旷”[5]。“自京镇等处土田丰好,兵马强盛,地利物产颇得厚利,其他中下州固已荒漠”[6]。作为宋使,苏颂看到“路入中京界,道旁站舍颇多,人物亦众”。路振使辽途中却闻“里民言,汉使岁至,虏必驱山中奚民,就道而居,欲其人烟相接也”[7]。从路振闻见中透露出,中京界内人物“众多”的景象,显然与当局采取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项春松:《内蒙古赤峰地区辽代中小城镇的发现与研究》,《北方文物》1994年第1期。
[2]张松柏等:《辽高州调查记》,《内蒙古文物考古》1992年第1期。
[3]项春松:《内蒙古赤峰地区辽代中小城镇的发现与研究》,《北方文物》1994年第1期。
[4]《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九七,天禧五年九月。
[5]《契丹国志》卷二二《中京》。
[6]《宋朝事实》卷二○,《丛书集成》本。
[7][宋]路振;《乘轺录》,贾敬颜疏证本。

临时措施有关。宋使入辽的道路应是辽本土内重要的交通大道,这样的地方人口也如此稀疏,偏僻地方旷土更多。根据这些记载,显然中京道内并不是处处都有三韩县的人口规模,鉴于这种情况,若参照上京道各县平均户额1382户,将这一数字近似看作中京道各县户额的最低值,三韩县户额看作最高值,取其平均近三千户,这一数字应接近中京道各县的实际情况。中京道共含四十县,依每县三千户计,共有户十二万户,以五口之家计合人口六十万,加上提辖司户人口,总额超过了辽上京地区的人口规模。这些人口除来自于上京地区的十万移民以及少量契丹人、原居住在老哈河流域的汉人外,多数是奚人。
(三)辽中京地区农业生产与经济发展
辽中京地区的人口规模决定了这里的土地开垦规模,而聚落的位置又与耕地的分布状况直接相关。通过内蒙古考古部门提供的文物普查资料显示,中京地区聚落分布表现出与上京地区一致的特征,即辽代聚落与现代聚落位置极为接近,其中在今内蒙古宁城县境内的87处辽代聚落遗址中,67.4%位于现代自然村内或距现代村落在一公里之内;另外30.3%距现代村落在一公里以上至三公里之间;全部辽代遗址中仅两处距现代村落在五公里左右。辽代聚落遗址与现代聚落分布相近的特点,决定了以聚落为核心形成的耕地也具有同样的分布趋势,即当代耕地的分布地带也应是辽代耕地的基本位置。由于老哈河流域自然环境优于辽上京地区,加之劳动力比较充裕,农田开垦范围也会相应增大。这一点从当代这两个地区耕地在总土地中所占的比例就可以知道,据1978年统计,巴林左旗耕地在总土地中占11.3%,而宁城县则占24%。古今农业生产与自然环境的依存关系是共同的,因此无论是自然环境本身,还是农业人口数额都有利于使辽中京地区耕地范围大于上京地区。
农业生产的发展一方面取决于土地开垦范围,另一方面农业生产技术与工具也同样重要。中京道内除利州阜俗县因奚人所置外,其余州县均有汉人或渤海人,在这些农业民族的努力下,中京地区的农业生产达到了一定的水平。仅从工具一项来看,中京周围不止一次发现铁铧、铁锄钩等农业生产工具[1]。这些铁制农具数量与制作技艺多比其他地区高,对中京地区农业生产的进展起了一定作用。辽代文献虽没有留下关于中京道农业生产状况的直接记载,通过间接材料也可以了解大概。辽代佛教盛行,各地广造佛寺,静安寺位于辽中京城南,道宗咸雍八年(1072年)寺建成,“僧既居,必资食以济之,遂施地三千顷,粟一万石,钱二千贯,人五十户,牛五十头,马四十匹”[2]。一寺建成之时,即施粟一万石,可见当时中京地区的农业生产已达到一定规模,才有可能保证这样的支出。《辽史》载马人望为中京度支使时,“始至府廪皆空,视事半岁,积粟十五万斛”[3],马人望的政绩再次反映了中京地区的经济实力。
除粮食生产外,纤维类经济作物的种植,也在中京地区农业生产中占有重要地位。中京道内纤维类作物主要分布在大凌河流域一线,“沿灵河有灵、锦、显、霸四州,地生桑、麻,州民无田租,但供蚕织”[4]。从“无田租,但供蚕织”来看,这里已具有经济作物专业化种植区的特点,粮食作物种植退到次要地位。为了监督这里纤维作物的种植,朝廷经常派官巡查,汉臣刘承嗣墓志中就留下了“奉宣宜、霸州城,通检户口、桑柘”的记载[5]。霸州为兴中府,宜州的人口来源主要为“定州俘户”,这些人“民工织红,多技巧”[6]。来自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内蒙辽中京及西域外出土的文物》,《考古》1959年第7期。
[2]《全辽文》卷八《创建静安寺碑铭》。
[3]《辽史》卷一○五《马人望传》。
[4][宋]路振:《乘轺录》,贾敬颜疏证本。
[5]《辽宁朝阳市辽刘承嗣族墓》,《考古》1987年第2期。
[6]《辽史》卷三九《地理志三》。

大凌河一线纤维作物种植区的产品,成为供奉朝廷的重要贡品,皇帝常“以显州岁贡绫锦分赐左右”[1]。
探讨中京道农业生产问题时,州县城附近以汉人、渤海人为主的农业活动,虽是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但奚人的农业垦殖也是不可忽视的另一个方面。前文已述,奚人是一个汉化程度很高的民族,“由古北口至中京皆奚境”[2],这些奚民大多与汉人杂居。大安二年(1086年)道宗诏令:“迁奚中,其部所居汉民四百户”,当时任枢密院副使右谏议大夫的汉臣贾师训说:“自松亭以北,距黄河(潢河),其间泽、利、潭、榆、松山、北安数州千里之地,皆霫壤也,汉民杂居者半”,人数之多,不可轻易迁徙[3]。长期的民族杂居,加上以往的汉化基础,使奚人“言语风俗与契丹不同,善耕种,步射,入山采猎,其行如飞”[4]。与农业民族相比,奚人虽“皆山居谷汲,耕牧其中,而无城郭”[5],居舍“无瓦者墁上,或苫以桦木之皮”[6],或居“草庵板屋”[7],但定居的生活形式基本确定下来,且生产结构与生活习俗与同一族源的契丹人已有了很大的不同,“奚人自作草屋住,契丹骈车依水泉”反映的就是两种经济生活方式的差异性特征[8]。奚人已经过着定居生活,契丹人仍然以车马为家。《辽史》中有这样一段记载:“咸雍七年夏四月,辛未,以奚人达鲁三世同居,赐官旌之。”[9]安土重迁,世代同居,是中原地区农业民族的传统,奚人只有在长期的定居农业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辽史》卷一○《圣宗纪一》。
[2]《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九七,天禧五年九月。
[3]《全辽文》卷九《贾师训墓志铭》。
[4]《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九七,天禧五年九月。
[5][宋]刘敞:《公是集》卷二八《古北口》。
[6][宋]沈括;《熙宁使契丹图抄》,贾敬颜《<熙宁使契丹图抄>疏证稿》,《文史》第22辑,中华书局。
[7][宋]王曾:《上契丹事》,载《续资治通鉴长编》,大中祥符五年十月。
[8][宋]苏辙;《栾城集》卷一六《出山》。
[9]《辽由》卷二三《道宗纪》。





活中,才能逐渐接受这一传统与生活习俗。《辽史》中另一段记载也反映奚人农业生产特点:“统和三年,帝尝过藁城,见乙室奥隗部下妇人迪辇等黍过熟未获,遣人助刈。”[1]中原地区的农业社会有“男耕女织”的传统分工,虽然农忙之际妇人参加农业生产也不乏其例,但始终不是农业生产的主力。乙室奥隗部为奚人一个重要部落,其妇人忙于收获,可见农业生产对于这一民族并不陌生。正因为辽代农业生产成为奚人的重要生产方式,因此宋使出古北口,一入奚境,就留下了“奚田可耕凿”[2],“居人处处营耕牧”[3],“农人耕凿遍奚境”,“田畴高下如棋布”[4],“居人草庵板屋,亦务耕种”[5]这些共同印象。
农业生产固然成为奚人经济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其农业生产水平与汉、渤海人还存有差距,基本处于粗放农业的初期阶段。此外奚人虽是中京地区的土著居民,但自奚王献“七金山土河川地”后,随着中京的营建,一部分奚民迫于辽廷的政治压力,有从河谷川地向周边山区迁移的现象。山区环境自然使那里的人们形成了相应的生产与生活特点。“边民居落瞰重林,背依荃崖面曲浔”,人在山里住,农田自然开垦在山上,形成“田塍开垦随高下,樵路攀援极险深”[6],“农人耕凿遍奚疆,部落连山复枕冈”的景观特色[7]。奚人在山区的垦殖行为与粗放的耕作方式明显添加了环境扰动力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辽史》卷五九《食货志上》。
[2][宋]苏辙:《栾城集》卷一六《出山》。
[3][宋]苏颂:《苏魏公文集》卷一三《和仲巽奚山部落》。
[4][宋]苏颂:《苏魏公文集》卷一三《牛山道中》。
[5]《契丹国志》卷二四《王沂公行程录》。
[6][宋]苏颂:《苏魏公文集》卷一三《和过打造部落》。
[7][宋]苏颂:《苏魏公文集》卷一三《牛山道中》。

中京地区是辽本土内重要的经济区,这里的全面开发虽晚于上京地区,但自然条件与经济区位的优势,从一开始就显示出来,成为朝廷倚重的重要经济区。对于这一点,《辽史·百官志》明确指出:“辽有五京,上京为皇都,凡百官、京官皆有之,余四京随意设官,为制不一,大抵西京多设边防官,南京、中京多设财赋官。”“随意设官”事实上是依各地的社会政治与经济条件而变通的,南京与中京的经济地位决定了在这里设置财赋官的必要性。谭其骧先生1970年提出“辽后期迁都中京”说[1]。谭先生提出这一观点列举的事实虽然都是朝廷的政治事件,但经济是政治的基础,导致这一结果出现的原因绝不可能脱离经济背景。只有充实的经济基础,才会令辽统治者考虑将国家的政治中心从传统的契丹人活动区移向奚地。辽中期时的中京不仅是辽王朝的政治中心,同时也是经济中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谭其骧:《辽后期迁都中京考实》,《长水集》,第278—289页,人民出版社,1986年。


                     
                    
                                       
                     
                        ecoadmin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转场的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