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完整版本: 结语:交换的发展与白银货币化的时间和范围(2)(《宋代白银货币化研究》选载)

史学人家 2008-2-18 01:11

结语:交换的发展与白银货币化的时间和范围(2)(《宋代白银货币化研究》选载)

结语:交换的发展与白银货币化的时间和范围(2)


二、交换的发展与货币银的流通范围

作为白银货币化的根本动因,交换的发展不仅循序渐进地推进白银货币化,而且交换的发展程度、特别是突破地域界限的程度,还直接决定着货币银流通的市场范围和地域范围。不仅如此,由于全国市场远非南宋政权辖区所能囊括,金朝统治下的北中国,也在交换发展的强劲推动下开始用白银作货币。金朝与南宋一道,共同揭开了中国白银货币史的第一章。

(一)南宋市场的等级网络及地域范围

南宋时期交换的发展,已绘出了水墨画式的全国市场草图。而这幅全国性的市场草图中,形成了以全国性商业都会——府州中心地——县镇中心地——草市镇为支点的市场等级网络结构。可是,从突破地域限制的批量贸易的角度来看,包括四个等级的全国市场网络则可归并为以下两个层次:

1.批量商品流通占重要地位、甚至占主导地位的区域市场和全国市场。其中,全国性商业都会及商业都会间的商品流通,主要是批量商品流通。府州市场中心地与商业都会间、府州中心地之间及府州中心地与部分县镇中心地之间的商品流通,也有相当一部分属于批量商品流通。此外,少数交通要道上的城镇,尽管并非区域市场中心地,可却是重要的批量商品转运地,是连结不同区域市场的重要中介,这里的批量商品流通规模也颇为可观。

2.零碎的小商品流通占主导地位的县镇市场、草市镇市场。其中,县镇中心地之间及其与府州中心地间虽多少有一些批量贸易,但交换频率明显降低,批量商品的数量减少。而县镇中心地、草市镇内部及二者间的商品流通,则与批量贸易基本无缘,细碎的小商品交换始终居于主导地位。

从这一角度我们还看到,批量商品流通的地域范围在南宋辖区的空间分布极不均衡。批量商品流通占主导地位的全国性商业都会只有杭州、成都和正在崛起的鄂州三地。府州市场中心地的城市也为数不多,其中规模较大、辐射范围超出一府一州行政区的主要有镇江、建康、广、泉、明、温、台、常、潭州、隆兴府、襄阳府等。批量商品转运中心为数更少,具有一定规模的主要是沿边榷场所在地的盱眙军、楚州、兴元府、邕州及连结四川与荆湖市场的夔州等。

反之,小商品流通的地域范围却要广阔得多。细碎的小商品流通占主导地位的县镇中心地、草市镇为数巨大。熙宁九年(1076年)宋境内的坊场河渡总数达到了27 607处,草市镇至少达到了上万个。①然而,在宋朝辖区内,数量如此众多的草市镇及县镇中心地的分布也不均衡。四川最为集中,东南六路次之,两湖地区及沿海的分布相对稀疏。而川东、湘西、赣南及广西等地为数较少,相互间的联系也很松散,甚至有的地区市镇间还没有形成经常性的经济联系。

因此,与市场等级网络的层次性相关联,南宋市场的空间分布也呈现出三个明显的特点。其一是全国性商业都会作为三个点,分别位于成都、鄂州和杭州。发生在这里的批量贸易辐射范围最广,交易量最大,交易频率最高;其二是批量商品流这条主线,通过长江、运河、近海航线及大庾岭商路、沿汉水至兴元府、自湖口至邕广、经潭州出岭南的商路,将三个点及一些规模较大的府州市场中心地连在一起。四川、荆湖、东南及近海市场等几个实现内部整合的区域市场间,开始形成较为稳定的批量贸易关系。其三是上万个草市镇分布面十分广阔,遍及整个南宋辖区。但是,并非每一个市镇均纳入了全国市场的网络体系中。不少市镇即使与其他市镇间存在贸易关系,但商品流量、频率均较为有限。正是这三个商业都会的点、以长江及各条商路为主轴的批量商品流通的线、包括上万个草市的面,共同组合构成了南宋水墨画式的全国市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 傅宗文:《宋代草市镇研究》,第84~91页。


(二)南宋货币银流通的市场范围

在全国市场蕴含着明显的等级网络而批量商品流通没有也不可能覆盖南宋全境的情况下,货币流通也相应呈现出明显的层次性。初步实现货币化的白银,当然没有也不可能立即成为通行于各级市场中的货币。它主要在区域市场间、区域市场内部的批量贸易领域履行货币的职能。铜钱在小农市场强有力的支持下,在细碎零星的交易中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楮币则与铜钱、白银密切关联,在区域市场内部广泛流通。

白银作为价值含量大而便于携带的货币,主要在商业都会间、府州中心地与商业都会间的批量贸易中充当货币。它适应了交换日益突破地域的限制、批量商品流通迅速发展的需要。因此,陈小八从湖州前往邵阳买隔织卜时,首先要将不适宜远距离批量贸易的铜钱换成白银,用它来实现近千匹绢帛的跨地区流通。①“舍银帛无以至远”、“四方游士充赋上京,思得白镪如拾至宝”正是货币银广泛流通于跨地区批量贸易领域的真实写照。而禁榷物资专卖中用银比例的不断提高,则标志着货币银广泛而频繁地用于实现批量商品的交换。如两广绍兴间卖盐已“入纳皆是用银”。在东南三场务,虽然乾道二年(1166年)与禁榷物资交换的白银尚无明确的比例。但乾道八年(1172年)宋廷也开始要求“算请茶盐六分轻赍内,须管用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 洪迈:《夷坚志》,(夷坚三志))辛卷第十,《陈小八子债》。

分银两”。次年五月则规定:“六分轻赍许用关于三贯外,并用四分本色银两”,六分轻赍以外“听用银、会子从便入纳”。①综合两广及东南三场务的情况,禁榷物资专卖中用银的比例可能已突破了50%。

在这类跨地区的、大宗商品的流通中,虽仍有相当数量的铜钱和楮币充当货币。但铜钱已不再占主导地位,其作用日益向找零补余的方向转化。无为军矾场称量白银的“法物”最小的为一钱,说明一钱白银(330文)以下的小额计量和交换,方才需要铜钱。或者说,价值330文以上的交易虽可用铜钱,但却不如用银方便。尤其是在500~100文面额的会子发行后,批量贸易中的铜钱基本变成了辅助性的流通手段,其使用范围被压缩到了百文以下。而楮币则是一种区域性的货币,直至南宋灭亡,会子也没能真正伸到成都,成都的钱引也没顺流下江南。因此,在区域市场间的批量贸易中,除了不一定使用货币的回货贸易外,白银扮演了主要货币的角色。在这一市场上,银楮间并无明显的替代关系。

但是,在小农细碎的交换仍占主导地位、辐射范围狭小的基层市场中,已经具备了货币这种社会属性的白银,却难以找到适宜于它演出的舞台。价值千文铜钱以下的交易,将使白银支离破碎,大大提高切割、重铸的费用,交易成本也将因此而成倍增加。因此,这里仍旧是小农的货币——铜钱的天堂。乾道六年(1170年)官兵俸虽然用银支给,但宋廷仍规定“每月请到银并依变卖实数俵散”。②实际支给士兵时,须将白银兑成铜钱。士兵在市场上购买生活必须品所使用的货币。仍主要是铜钱。不仅如此,在部分地区的基层市场中,不唯很少使用白银,甚至铜钱也不一定使用。秀州(南宋嘉兴府)魏塘镇水乡佃户“携米或一斗,或五七三四升至其肆,易香烛纸马油盐酱醯、浆粉、麸面、椒、姜、药饵之属不一,皆以米准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 《宋会要辑稿》,《食货》,二七之二一、二七之四二。
② 《宋会要辑稿》,《职官》,三二之四三。

(商贾)整日得米数十石,每一百石舟运至杭、至秀,至南浔,至姑苏,粜钱复买物货归售。”①这条材料中,交换水平及其与市场和货币的层次性昭然若揭。在魏塘镇市场上,履行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的货币甚至是米。在上一级市场,曾经用作货币的米却变成了商品,实际履行货币职能的是铜钱。商人手中的米,已失去了直接换取其他“物货”的能力。而无论是魏塘镇内部的交换,还是魏塘与秀、杭、南浔、姑苏间的小批量贸易中,显然都勿需白银参与。

最后,在区域市场内部的批量商品流通领域,我们同时看到了白银和楮币的流通。在白银供求矛盾不断加剧、银钱兑换价高居不下的情况下,尤其是在区域市场内部的整合、商业信用和政府信用不断恢复发展的情况下,楮币获得了新的发展。除四川钱引外,东南会子、淮交、湖会相继问世,在各自所属的区域市场范围内,成为替代白银和铜钱投入流通的重要货币。但是,在区域市场内部的批量贸易中,白银与会子却各有优势,②二者的流通范围互为消长。当楮币发行量不大、价值较为稳定之时,白银流通的市场范围缩小。反之,楮币的信用发生严重危机,白银的市场范围则随之扩大。也正是在一次又一次的楮币信用危机中,白银逐步被用来称提楮币,甚至四川出现了以银两单位计的“河池银会子”,东南出现了名之为“银关子”的楮币,出现了楮币以银为本的发展趋势。

因此,在南宋的市场等级网络中,货币银流通的市场范围是较为有限的。在四个等级、两个层次的市场上,白银的流通范围主要限于全国性市场和区域市场中的批量贸易领域。其中,区域市场间的贸易,用银作货币的频率较高。而区域市场内部的批量贸易中,白银的流通范围则与楮币互为消长。只是在楮币信用面临危机的情况下,才开始出现了楮币以银为本的发展趋势。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 方回:《续古今考》,卷18,《附论班固计井田百亩岁入岁出》。
② 马力:《宋代白银货币化问题研究》,《宋辽金史论集》,第1辑。

(三)货币银流通的地域范围

正如市场等级网络依托于广袤的地理空间、而批量贸易没有也不可能涵盖整个南宋辖区一样,货币银的流通也存在一个空间分布的问题。从这一角度出发我们看到,货币银流通的地域范围同样并未遍及南宋全境,而是主要集中在全国性商业都会、府州市场中心地、批量商品转运地和几条繁忙的商路上。

由于南宋市场按批量贸易划分为两个层次,而白银主要在跨地区的批量贸易中使用。因此,批量贸易集中的商业都会、府州中心地、批量商品中转地,用银的频率也相对较高。其中商业都会杭州、鄂州、成都最为突出。尤其是杭州“自五间楼北至官巷南街”的金银铺①和出售禁榷物资的行在榷货务,货币银的流通、兑换十分频繁。三个商业都会之外,镇江、建康府、湖、广、泉、明、温、台、隆兴府、襄阳府等府州市场中心地次之。兴元府、大安军、河池、夔州、泸州、涪州、横山寨、静江府、邕州、钦州、赣州、庐州、盱眙军、楚州、徽州等,作为批量贸易转运地,用银作货币的情况也较为突出。相应地,沿岷江—长江航线、东南运河、近海航线、从鄂州溯汉水出兴元府、自潭州过静江府出岭南、自湖口溯赣江过大庾岭至邕、广的批量贸易商路,同样构成了货币银的主要流通线(参见地图二:《南宋货币银流通地域范围示意图》)。

除批量贸易中心、主要商路之外,宋境内较为偏僻的县镇、山村,货币银流通的机会则少得多。福建是宋朝的白银主产区和近海市场的重要依托之所,泉州等地货币银的流通已较为经常。但是,北宋末“七闽地狭人稠,为生艰难非他处比。深山穷谷,固有生而未尝识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 吴自牧:《梦粱录》,卷13,《铺席》。

者”。宋廷在福建各地科买白银,距城镇三五程至十数程“荒远”之地的民众当然“无所从得”,无法完成宋廷科买的任务。①即使延至南宋,货币银显然仍旧无法在这里流通。又如前述魏塘镇,虽地处区域市场业已实现整合的东南地区,与运河边的重要府州市场中心地——秀州相距不远,可也不用银作货币。不仅如此,由于商业都会中也存在大量小商品流通,这类小额交易通常也不用白银。因此,即使杭州可称为货币银的主要流通中心,但实际用银的地点也主要限于榷货务、金银铺及各种商品批量交易之地。杭州较大的饮食店尽管“每日使猪十口”,但“壮汉只吃得三十八钱”,“两人入店买五十二钱酒,也用两只银盏,亦有数般菜”。②淳熙十年(1183年)十一月,杭州城中“三十文买面一碗可饱终日”。③白银在这里似乎也无用武之地。从这一意义上说,把杭州作为货币银流通的空间范围或许也还嫌过大,其具体地点似乎只集中在部分场务店铺之中。

但有必要特别指出的是,货币银的流通,是交换突破地域限制的产物,主要是与跨地区批量商品流通相对应的货币流通。也就是说,与铜铁钱、楮币相比,白银不是区域性货币。白银的流通虽然没有在任何一个区域市场上取代钱楮并用的货币流通格局,但却突破了钱楮并用的区域限制。因此,货币银流通的地域范围并不严格,也不固定。不仅上述批量商品流通取得主导地位的城市中、商路上不用银的例子很多,而且这一区域以外又不乏用银的情况。因此,我们既不能因为杭州大量使用铜钱和会子而否定白银货币化在此初步实现,也不能因为某些地区出现了一条用银的记载(如北宋时广西官俸支银),就断定白银货币化首先从这里展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 寥刚:《高峰文集》,卷1,《投省论和买银札子》。
② 《西湖老人繁盛录》。
③ 佚名:《皇宋中兴两朝圣政》,卷60。


更重要的是,不少与用银作货币有关的规定,超越了一路乃至几路的地域范围,甚至适用于整个宋境。如“诸州”上供经总制钱均可“计置轻赍起发”、①江浙四路折帛钱均可折银、②淮东、淮西、湖广三总领所出给公据关子均许银钱中半入纳、③商人入纳白银可兑支江浙荆湖福建纲钱、④江浙荆湖直接用银籴买米斛、⑤“诸州军”出卖度牒“以金银计直者听”、⑥卖“诸路营田”均可用银纽折、⑦“逐路”受纳折帛银均须“照依左藏库价与民户折纳”、⑧四川以白银称提钱引、东南以白银称提会子等等。也正是这些通行于各地的例子,才标志着交换开始持续并有力地突破了地域的限制,标志着交换价值开始较为稳定地与白银融为一体,标志着白银货币化初步实现。

(四)全国市场与金朝的白银货币化

更进一步,当我们细审交换发展的空间范围时,却不难发现,南宋政权辖区没有也不可能囊括整个水墨画式的全国市场。不仅北中国也孕育形成着类似的市场等级网络,而且跨地区的批量商品流通,还跨过了宋金间的政权分界,使南北中国纳入了同一个全国市场。因此,在金朝辖区交换的发展、特别是跨越宋金分界线的全国市场发展的推动下,白银货币化同步在北中国初步实现,货币银同样在金朝辖区广为流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 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6。
② 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82。
③ 《文献通考》,卷9,《钱币考二》。
④ 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82.
⑤ 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82。
⑥ 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88。
⑦ 《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一之三0。
⑧ 《宋会要辑稿》,《食货》九之一O。

宋金间批量贸易的发展情况久为学界关注,1937年加藤繁曾发表了《宋金贸易论》,对榷场贸易进行了探讨。①钱汉升1939年进一步探讨了宋金间的走私贸易问题。②近年乔幼梅系统论述了金代中原地区主要手工业行业的分工和发展,并在此基础上阐述了金朝城镇的恢复和兴盛、商业及管理机构的发展、商税成为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宋金间贸易的繁荣等情况,进而精辟地指出:金朝统一北方后,“随着商品流通量的增加,流通区域的扩大,对货币的需求也就随之增加。尤其是金代的转运商业特别是长途贩运相当兴盛”,对货币量的需求更大。但“恰恰在这个问题上,金国发生了一个极为尖锐的矛盾,这就是货币流通需要量大而货币短绌,造成通货的异常不足,即所谓‘钱荒”’。③这充分说明,金朝的交换及宋金间的跨区域批量商品流通,以差不多同样的方式呼唤着、推动着白银货币化。也正因为如此,不仅金朝辖区的泗州榷场“广将北绢”易银,所导致的结果是南宋辖区的镇江缺银算请禁榷物资④。而且金朝“国蹙财竭”时“省臣”提出的解决办法,也竟然是禁止用白银向宋境买茶。⑤于是,在12世纪交换突破地域限制,尤其是突破宋金分界线的条件下,在至少涵盖宋金两朝政权辖区的全国市场中,南北中国基本同时实现了白银货币化。

就金朝白银货币化的情况来说,我们首先看到,金朝商品——货币关系的二元结构中,白银与铜钱间的界限也日益消失。逐步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兑换关系。在此基础上,白银开始担负起了履行价值尺度职能的重任,至迟在世宗大定年间(1161~1189年)初步实现了货币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 加藤繁:《宋金贸易论》,《食货半月刊》,第5卷9期。原载《史学杂志》昭和十二年一月号。
② 钱汉升:《宋金间的走私贸易》,《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11册。
① 乔幼梅:《辽夏金经济史》,第十八、十九章、第357页。
④ 《宋会要辑稿》,《食货》,三八之四三.
⑤ 《金史》,卷49,《食货》四。


在银钱关系方面,世宗大定十二年(1172年)正月,金廷“以铜少,命尚书省遣使诸路,规措铜货”时,世宗曾“与宰臣议鼓铸之术”。有宰臣称:“所在金银坑冶,皆可采以铸钱”。世宗也认为:“金银山泽之利,当与民。惟钱不当私铸。今国家财用丰盈,若流四方,与在官何异。所费虽多,俱在民间,而新钱日增尔。其遣能吏经营之。左丞相石琚进曰:臣闻天子之富,藏在天下,钱货如泉,正欲流通。上复问琚曰:古亦有民自铸钱者乎。琚对曰:民若自铸。则小人图利,钱益薄恶。此古所以禁也。”①这条材料首先说明,为铸钱“规措铜货”时,已有人想到了白银,市场已在一定程度上认可了白银与铜钱的同等地位②。有言及金银者,并非环顾左右而言它,而是市场需要白银、认可并接纳白银的事实,已反映到了宰臣的观念中。次之,世宗在藏富于民、鼓励货币流通的思想指导下,不仅同意任民开采金银,投入流通,甚至对朝廷垄断铸币权的必要性也不无怀疑。似乎他试图放弃铸币权,使铜钱与白银一样,勿须官府亏本鼓铸,即可直接进入流通。只是白银与铜钱分别作为称量货币和铸币的差异,才使民间自铸货币的设想未付诸实施。

在这样的情况下,白银与铜钱逐步形成了兑换价并稳定下来。在用银表现商品价值之时,出现了一个法定的兑换价,用以通约两种货币所代表的价值。章宗承安(1196~1200年)以前,“所给官兵俸及边戍军须(需),皆以银钞相兼”。支付的标准是沿用已久的“旧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 《金史》,卷48,《食货》三。
② 甚至《金史》卷48《食货》三载:大定通宝“字文肉好又胜正隆之制,世传其钱料微用银云”。

“银每铤五十两,其直百贯。民间或有截凿之者,其价亦随低昂”。①至承安二年(1197年)金廷铸“承安宝货”,同样明确规定:“每两折钱二贯,公私同见钱用”。承安五年(1200年),“宝货”因以铸币形式投放量过大、盗铸蜂起、夹入铅锡等原因被废止后,市场上白银与铜钱的兑换价一度降低到了每铤“八万”。但“官之所定”,仍旧是“每铤以十万”。②此后,每两银兑钱二贯的比价,一直保持到金末。兴定三年(1219年)十月、兴定四年(1220年)三月,省臣奏论犯赃计罪时均称:受赃“以银为则,每两为钱二贯”。③

更重要的是,由于金朝大定以后很少铸钱,铜钱窖藏、外流十分严重,楮币逐步成为投入流通的主要货币。可是,章宗以后滥发楮币,币制混乱,又把楮币推上了绝路。④因此,金朝的白银更广泛地直接用于表示物价,直接度量和表现商品的价值。如宣宗兴定元年(1217年)“定民间收溃军亡马之法,及以马送官酬直之格”时,就明确规定以马送官者“上等马一疋银五十两,中下递减十两”。⑤金廷本身也直接用银表示马价。金末河北观、沧等州及汴京等地,也出现了用银表示粮价的记载⑥。兴定三年(1219年)甚至因“兴定通宝”贬值幅度过大、速度过快,无法用于计赃定罪。兴定通宝与各种赃物一道,均按兑换价折成银后计赃。⑦甚至怀州“赎铜计赃”干脆“皆以银价为准”。⑧白银成为计量兴定通宝和铜的价值的尺度。而宣宗元光二年(1223年) 三月省臣奏称:“河南、陕西凡五十余郡,郡日食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 《金史》,卷48,《食货》三。
② 《金史》,卷48,《食货)三。
③ 《金史》,卷15,《宜宗本纪》中;卷48,《食货》三。
④ 乔幼梅:《辽夏金经济史》,第3H、370页;刘森:《宋金纸币史》,第241~250页;王禹丰、王禹浪:《金代货币制度初探》,《学习与探索》,1988年第3期。
⑤ 《金史》,卷44,《兵》。
⑥ 《金史》,卷50,《食货》五;卷115,《完颜奴申传》。
⑦ 《金史》,卷48,《食货》三。
⑧ 《金史》,卷48,《食货》三。

率二十袋,袋直银二两。是一岁之中妄费民银三十余万也。”①在“省臣”的观念中,白银的重量既是计量茶叶价值的工具,也是衡量一年食茶所费的尺度。不仅如此,省臣在这里专门阐述了一年耗费白银“三十万”的危害,请求禁止商人用银从宋境买茶。实际上是通过白银的计量,比较食茶所费白银与其他消费用银的得失。这意味着,形形色色的商品和劳务的价值,共同地表现在了一定量的白银身上,白银开始成为抽象价值、社会价值的物质表现形式。在它面前,其他商品失去了自己的各种物理特性,“在质上相等,在量上可以比较”。白银被赋予并切实成功地履行了价值尺度的职能。于是,当金朝的楮币走向崩溃之时,“银价日贵,宝泉日贱,民但以银论价”②的现象随之出现。

在白银履行价值尺度职能的同时,用银计价的商品,在两个不同的所有者间转手,而获得商品的人则付出了白银。于是,金朝的白银在交换中担负起了履行流通手段职能的重任。
与银钱兑换关系的建立相适应,金朝也出现了银与钱楮品搭行使的现象。明昌四年(1193年)八月,为解决陕西交钞雍滞的问题,金廷令“榷税及诸名色钱折支交钞,官兵俸许钱绢银钞各半。若钱银数少,即全给交钞。”这其中已包含了钱银楮品搭行使的意义。此后,逐步形成了“官俸、军须皆以银、钞兼给”的定制。铸行“承安宝货”时,金廷明确规定承安宝货“公私同见钱用,仍定销铸及接受稽留罪赏格”。③赋予了承安宝货以法定的、与钞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 《金史》,卷49《食货》四。中华书局校注:“袋直银二两是一岁之中妄费民银三十余万也按上文『五十余郡,郡日食茶二十袋』,是每日千袋,袋直银二两则一岁妄费七十余万,如袋直银一两则一岁妄费三十余万,『二』字或『三』字必有一误”。
② 《金史》,卷48,《食货》三。
③ 《金史》,卷话48,《食货》三。

搭并行但又能独立履行流通手段的资格。尽管承安宝货的铸币形式遭到了市场的拒绝,承安五年(1200年)被迫终止流通。但次年六月金廷又及时采取措施,回笼交钞,“重申银、钞品搭行用之制”。①延至元光二年(1223年)五月“丁巳,始造‘元光珍货’,同银行用”。②银楮品搭行用总体上维持到了金末。

不仅如此,承安宝货发行后,白银以称量货币形式独立履行流通手段职能的情况逐步发展。前述用银表示价格的粮食、马匹、茶叶等,甚至食盐、油等商品,③也出现了用银购买的记载。贞祐初,“中都围急,粮运道绝”,金廷“搜括民间积粟,存两月食用,悉令输官,酬以银钞或僧道戒牒。”④在粮食用白银计价的情况下,金廷也用银向民间购买粮食。同样,在洮州,买马官平凉府判官乌古论桓端“以银百铤”买到了数千匹马。而且陕右一带,金廷买马还“常患银少”,卖马人在收成不好之际,又“鬻马得银辄以易粟”。⑤这说明用白银买马并非偶然。而在马匹、白银、粮食的交换中,白银显然不是交换双方直接用于消费的商品,而是实现交换的手段。延至金末,在楮币走向崩溃的情况下,不仅“民间但以银市易”⑥,而且金廷也被迫“除市易用银及银与宝泉私相易之禁”。⑦白银似乎已经成为主要的流通手段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 李埏、林文勋:《宋金楮币史系年》,第284~288页。
② 《金史》,卷16,《宣宗本纪)下。
③ 《金史》卷48《食货》三载:承安四年(1199年)金廷令“榷货所鬻盐引,收纳宝货与钞相半,银每两止折钞两贯”.泰和七年(1207年)户部颁行钞法条约亦规定:“榷盐许用银绢”。兴定三年(1219年)四月同提举榷货司请榷油,“岁可入银数万两”(《宣宗本纪》),则说明银亦已用于购买油。
④ 《金史》卷104,《奥屯忠孝牙哥传》。
⑤ 《金史》卷107,《张行信传》。
⑥ 《金史》卷48,《食货》三。
⑦ 《金史》卷16,《宣宗本纪》下。


值得注意的是,自铸行承安宝货开始,金廷逐步通过有关法令,将白银推向楮币之本的特殊地位。《续文献通考》记承安宝货铸行时即称:“公私同见钱用,以代钞本”①。贞祐四年(1216年)三月赵秉文提出复置回易务,“令近上职官通市道者掌之,给以银、钞、粟、麦、缣帛之类,权其低昂而出纳”的建议。金宣宗“诏议行之”。白银开始成为回易务用于收兑楮币的手段之一,在把白银作为楮币的发行准备金的道路上迈出了新的一步。至元光二年(1223年)五月,宣宗发行元光珍货,在明确规定元光珍货“同银行用”的同时,于“京师及州郡置平准务,以宝泉、银相易”②。白银初步取得了楮币之本的地位。金亡之际,哀宗在蔡州发行的天兴宝会,则在规定“同见银流转”的同时,直接将面额改用银两为单位,分为“一钱、二钱、三钱、五钱凡四等”③。金朝在行将灭亡的最后几个月里,创行了一种新的以银两为单位的楮币。

至此我们看到,金朝的白银,不仅同样获得了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的职能,完成了从商品向货币的演变。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还更多地表现出了单独履行货币职能、甚至成为主要流通手段楮币之本的倾向。在交换的发展突破地域限制的强劲推动下,白银货币化突破了宋金两朝的政区分界。在北中国同步展开。相应地。货币银流通的地域范围也超越了南宋的政区,与涵盖宋金两朝辖区的水墨画式全国市场相适应。宋金两朝,共同揭开了古代中国白银货币史的第一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 《续文献通考》,卷8,《钱币》二。
② 《金史》,卷110,《赵秉文传》。③ 王鄂:《汝南遗事》,卷3。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结语:交换的发展与白银货币化的时间和范围(2)(《宋代白银货币化研究》选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