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学人家 2008-2-17 23:56
汉代稻作遗存和稻作农具
汉代稻作遗存和稻作农具
刘兴林
南京大学历史系
农业考古 2005/1
汉代是我国农业发展史上的重要时期,汉代农业考古资料的出土一直伴随着今天田野考古工作的开展,是田野考古资料中的大宗。单就水稻来说,其种植面积扩大,耕作技术提高,社会地位上升等等,都有充分的考古资料来说明。出土材料无疑对深化汉代稻作的研究发挥了重大作用,本文仅就汉代稻作考占资料的出土情况作一初步梳理,对在今后的研究工作中值得注意和有待深入研究的问题以及汉代稻作的专用农具提一点看法。
一、考古发现的汉代稻作遗存
对于同一事实,考古资料的形式不同带给我们的信息也会各有侧重,我们从中所吸收的信息量和对信息的释读方式也就不同。考古发现的汉代稻作遗存和有关资料主要有以下四种形式:
(一)水稻实物,有种子、米粒、稻壳、茎叶或以上实物的印痕等。这是最直接、有效的一类研究资料,根据稻粒形态可以准确判断其品种。如1975年湖北江陵凤凰山167号西汉初期墓出土的一个陶仓内发现四束形态完整的稻穗,出土时稻穗色泽鲜黄,穗、茎、叶外形保存完好,谷粒虽已炭化,但仍很饱满,据分析,为典型的粳稻(1)。这是迄今出土的最完整的稻作遗存。马王堆一号汉墓出土的稻有籼稻、粳稻、粘稻、糯稻,长、中、短粒并存(2),是出土品种最全的例子。汉代稻的品种,经鉴定者有粳、籼、糯,而以籼、粳为主。广州汉墓出土的水稻,经广东粮食作物所鉴定,与我国普遍栽培的稻种同属一种(3)。汉墓随葬水稻的数量也是前所未有的。1995年徐州东甸子西汉墓M1东龛出土稻米一堆,同出的还有已经粉化的谷物一堆(4)。2002年发掘的江苏洒水王陵出土的水稻,据发掘者称,装了几袋。
出土的水稻多数是放在陶仓或壶罐内的,除上述凤凰山汉墓,河南辉县汉墓出土的22件陶仓内多盛以粮食作物,可辨者有粟、稻等(5),洛阳西郊汉墓陶仓上有粉书的“白米”字样,器内有实物(6),广州西村皇帝岗42号墓陶仓内发有稻谷壳(7)。
但是,汉代水稻遗存普遍存在记录过于简单的问题,报告中缺乏对出土位置、放置情况、出土数量等的细节描述,这些可能与汉代葬俗有关的情况对于发掘汉代稻作文化和汉代稻作的地位等都会有所帮助。
(二)各种题记和简牍帛书文字。题记多见于随葬器物的外表,如洛阳西郊汉墓陶壶、陶仓上有粉色或朱色的“白米”、“白米万石”、“稻米”、“稻米万石”等字样(8),西北郊汉墓陶仓上有“糒米”、“米”、“白米”、“稻米”等题记(9),河南新安铁门镇西汉墓陶罐上有“白米”、“盐”等文字(10),河北满城汉墓出土的大酒缸上有“稻酒十一石”、“甘醪十五石”等标记(11)。出土陶器内有的装有相应的实物,但多数只是形式上的题记,故有“万石”之数也不足为怪。
简牍文字包括墓中记录随葬用品的遣策和其他文书、典籍等。广西贵县罗泊湾汉墓木简记有:“有客籼一石”(12),江陵凤凰山167号墓遣策有“稻粝米”、“稻稗米”等,该墓随葬绢袋上所系木牌有墨书“稻糯米”、“稻粝”等。凤凰山汉墓出土简牍中有粢秫、粢米、稻米、白稻米、稻(*[禾 雨])米、稻(粝)米等名目(13)。2002年陕西西安南郊汉墓出土一木牍,记载西汉关中地区五谷为“粟、豆、麻、麦、稻”。遣策是汉墓中出土最多简牍文书,是墓中葬品的清单,如马王堆一号汉墓出土稻谷实物品种的鉴定结果和墓中遣策文字的记录相印证。虽然有时遣策所记物品与实际随葬物并不完全相符,但也可作为清理葬品时的大致索引和研究一时葬俗的基本材料。其他的汉简或帛书,内容丰富,对稻作内容也有所涉及,不备述。
(三)水田模型。墓葬中随葬水田模型盛行于东汉时期,迄今发现的汉代水田模型绝大部分出于四川、重庆,其次是陕西、广东、云南、贵州,湖北、湖南等地也有少量发现。水田多与水塘相邻,有大区划、小区划、不规则小区划和梯田等形式(14),以小区划田为主。有水田自然就有水稻的种植。比较重要的发现如广东佛山澜石东汉墓中出土的一座水田模型,田中分块,有耕作、插秧、收割等劳动的场面(15)。四川新津出土水田模型,田中有行列整齐的秧孔(16)。贵州兴义市出土水田模型,刻画有整齐的禾苗形象(17)。
水田模型提供给我们的信息量非常之大,有耕作方法、收获方式、移秧技术、农田施肥、灌溉等等内容,通过对田地模型的观察,结合汉代画像以及古代文献记载,大致可以归纳出汉代水稻种植要经过的一些步骤:秋后修渠整田;冬季田中蓄水;施肥;整地;作秧田;插秧;中耕除草;收获(18)。
水田模型出土的地区有限,其田地形态能否反映其他地区的水田情况值得研究,作为一个时代、一种作物的种植技术则有共性可言,尽管在不同地区的出现有先后。
(四)画像材料。农业画像的内容丰富,包括田地、作物、庄园、劳动场面等等,许多能够根据图像判断作物的种类或与某种作物的种植有关。四川新都县文物保管所收藏的“薅秧画像砖”有水田、池塘,农夫在秧田中劳作,田块中秧苗显然。四川峨眉县石刻水田和画像砖上有农夫耘田的场面,是采用移栽技术种植水稻以后才能有的景象(18)。汉画像分布的地区自然发现水稻题材的机会就多,但是除四川外,其他的地区如鲁南、苏北、河南、陕西等汉画像集中分布的地区却不见与水稻有关的图像,而这些地方汉代是种稻的,这就不能不说是文化风俗使然了,我们不能简单地说因为没有发现水稻就说这里不种水稻。
二、稻作遗存的时空分布
在汉代考古中,稻作遗存的发现机会仅次于粟,如果算上种植水稻的田地模型以及能说明稻作的图像和文字材料,有关稻作的考古资料的数量或出土次数居汉代所有作物之首。这当然不能说明汉代的水稻种植超过了粟类作物,地区分布和葬俗差异等方面的问题亦应顾及。下面是根据陈文华先生《中国农业考古资料索引》“农作物·稻”已发表部分所作的统计结果(出土次数)。
河南5,广西、江苏4,湖北3,广东、江西、安徽、陕西2,四川、贵州、河北、北京l。
这是见于几种主要考古杂志的稻作资料,散见于地方期刊的材料可能还有一些,更多材料已出土但尚未整理发表,如2002年发掘的江苏连云港凌惠平墓、泗阳大青墩泅水王陵,墓中皆随葬稻谷甚多。各时代其他作物都有相似的情况,所以这虽不是汉代稻遗存出土的全部,但也基本反映了汉代水稻遗存出土的大致情况。
从稻作遗存的出土情况看,汉代水稻种植区向北方扩大。根据文献记载,汉代我国南方地区普遍植稻,北方地区,河西走廊以东、河套以南、燕山以北也都种植水稻(20),也就是说,稻田遍及除东北三省、甘、青、新疆、西藏以外的所有地区。不种水稻的地区不出水稻是容易理解的,如居延汉简中的粮食种类有谷、麦、大麦、小麦、秔麦、穬麦、糜、*[禾 旁]*[禾 皇]、黄米、秫、黄麻等儿种,不见稻。汉简所记的稟食标准用谷而不用稻。又据王国维《流沙坠简考释》,魏晋时的简文记居延边城屯田种植的作物有大麦、小麦、禾,等等,这是符合历史实际的。值得注意的是,南方传统稻区有的省份如福建、云南、湖南等地不见或少有稻作遗存出土,与出土稻谷较多的河南、江苏相邻的山东也未见相关的报道,而这些地区早在新石器时代就已有稻作业。这其中汉代农业生产的实际和当今考古工作的开展情况当然要考虑,但地方葬俗中的特殊性也容不忽视。建国以来山东省发掘的汉墓有7000余座,但目前发布的材料中,竟未听说有发现稻作遗存的例子,这很能说明问题。而粟的出土地主要在北方:
陕西、河南7,湖北,江苏5,山西、新疆4,甘肃、山东2,广西2,湖南、四川、吉林、宁夏、内蒙l。
这与北方的旱作传统是一致的。两种不同的情况提醒我们,依靠考古材料来揭示历史的实际基本可信,但如不具体分析考古材料有时也难免会有疏漏,容易得出偏颇的结论。
另一个问题是,在汉代墓葬及部分遗址中出土农作物90%以上属西汉时期,东汉遗物很少(21),稻作遗存的情况未作统计,也是西汉多,东汉少。这种情况与葬俗的变化有着密切的关系。西汉前期汉墓随葬粮食(食物)种类多,数量大,如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出土稻、麦、黍、粟等15种作物(22),广西贵县罗泊湾一号汉墓出土稻、粟、大麻等20种植物的种实(23)。西汉后期,随葬粮食的风气明显衰退。汉代盛行厚葬之风,以墓中多用钱币、贵重器物及日常生活用品为尚,但葬俗自西汉中期开始逐渐发生变化,随葬品中模型明器增多,由原来的仓、灶、井推广到碓房、猪圈、水田、池塘及鸡、狗等可以出产和增殖新的生活所需的实物的模型,反映了人们随葬品观念的变化,他们认为,将庄园中的全部动产、不动产都制成象征性的陶质明器纳入墓中,比那些数量有限的珍贵器物更有意义,它们可以增殖。东汉时期的摇钱树就是最好的例子,成千上万充塞墓室的钱币总有用完的时候,而一棵摇钱树可以生出无穷的钱。同样“稻米万石”也是有限的,而有了田地,自然就能源源不断地生出许多粮食来,所以,东汉用田产(不动产)取代了不能再生产的动产随葬,实质上是厚葬的另一种形式的反映。
东汉用田地模型等明器代替粮食实物随葬,是墓中粮食出土变少的根本原因。四川是稻作业的发达地区,但只发现战国末至西汉早期的一处稻作遗存(稻壳)(24),至东汉出现水田、水塘模型,就不用实物随葬了。既然一个时代的葬俗发生全面变化,用各类明器成为随葬品的主流,在其他不出现与稻作生产相关的明器的地区,自然也受风俗的影响,很少再用水稻实物随葬了。
两汉时间相当,而作物包括稻作遗存的出土情况有很大不同,和对待前述稻作遗存的地域分布一样,使用考古材料论及稻作业的发展时,也应先作具体的分析。某类考古材料的多与少不是简单的数字概念,它不只与今天考古工作的开展情况有一定的关系,也涉及到一个时代、一个地区的文化背景和丧葬礼俗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