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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学人家 2008-2-17 23:56

几点结论——《两汉的商品生产和商业》第五节

几点结论——《两汉的商品生产和商业》第五节

赵德馨

载《赵德馨经济史学论文集》



第五节 几点结论

一、汉代社会经济的基本结构,是农业和手工业密切结合的带有严重的公社残余的自给体。在农业领域内,生产规模愈大的经济,剩余生产物愈多,与市场的关系愈密切。商业的发展使奴隶制农业经济的一些部门变成了为市场而生产。这种生产是以追求剩余价值为目的的,以使用大量奴隶劳动为特征的冶矿、铸钱、煮盐业以及城市手工业,由于事物本身的特点,决定它们的生产物一定依靠市场为中介,变成商品。奴隶制是汉代商品生产发展的基础和条件。
二、商业发达是汉代区别于中国古代其他各个历史时期的一个显著特征。汉代商业的主要特点是贩运奢侈品和城市商业。商业发达的基础是大奴隶制生产。汉代商业在古代特别发达的根本原因就在此。马克思说:“在古代世界,商业的影响和商人资本的发展,总是结果为奴隶经济;或视其始点如何,结果不过把奴隶制度,由家长式(Patriarchalischen)的,以生产直接生活资料为目标的,转化为以生产剩余价值为目标的”。①从两汉400年经济
史的事实看,马克思的这一结论,是对奴隶制经济深刻分析的结果,是奴隶制度发展的一般规律。奴隶制度的发展必然引起商业的发展;同时,奴隶制的发展以商业和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为条件。在汉代,正是商业和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加速了公社残余的瓦解和自耕小农的破产,使奴隶制在此基础上,在武帝到元、成二帝之间达到高峰。小农的破产激化阶级矛盾,促使农民、奴隶反抗斗争,这种斗争导致破产农民更多的转为佃户和流民。这种趋势发展到东汉的末期,引起奴隶制经济,特别是农业生产的危机,导致汉帝国的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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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53年.第410页。

三、汉代城市有许多突出的民族特征。马克思认为古代社会有两种类型的城市:“典型的古代的历史,这是城市的历史,不过是建立在土地所有制和农业之上的城市的历史;亚细亚的历史,这是一种城市和乡村不分的统一(在这里,大城市只能看作王公营垒,看作在经济制度上一种真正的赘疣)”。他分析了这两种城市不同的经济条件,与农村的不同关系,不同的组织和不同的作用。①汉代的城市具有亚细亚城市的特征,又有许多不同之处:它与土地和农业相结合;它有较发达的手工业生产,因而不是经济制度上的赘疣。相反,它在社会经济的发展中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对汉代商业和商品货币关系必须作出正确的估计。在汉代,奴隶买卖、土地兼并(农民破产)和商业高利贷资本的活跃,成为最严重的三个社会问题。三者互相影响和促进,特别是商业高利贷资本的发展促进了土地兼并(农民破产)和奴隶买卖的过程,是汉代经济区别于其他历史时期的主要特征。在三国以后,商品货币关系显著衰落,直到唐代中期才恢复到汉代的水平。虽然唐代中期以后的商业和货币经济的性质已根本不同了,即是商品经济的性质了。由此可以看到,不能过低地估计汉代商业发展的程度。②
本文反复指出,在汉代,劳动力不是商品,相反的,成为商品的却是劳动者一一人;占统治地位的是农民的自给经济体,社会生产主要是直接满足生产者或剥削者的需要,生产物的基本部分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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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参见马克思:《资本主义生产以前各形态》,1955年,第4~20页。
② “在古典世界的个别地区,商业可能甚至比在资本主义世界的个别地区还要发达”。苏联《古史通报》社论《论奴隶制社会中的自然经济和商品生产》,中译文载《新华月报》1954年第5号。

需要通过市场来分配。因此,汉代的经济在本质上是自然经济。忽视这个基本事实,一定会对两汉的商品生产和商业作出过高的估计。陶希圣在划分中国社会发展阶段时,最初,他说:“我把周代划为封建时期,战国到清末是商业资本主义阶段”。后来,他把商周划为“氏族社会末期及原始封建社会”,战国到秦汉是“奴隶生产占支配地位的商业资本社会”,此后的社会发展“把中国逆转于封建制度”,汉末到唐是“发达的封建制度”,宋到清末是“城市手工业及商业资本主义社会”。①马非白说:“因为商业资本的发展,社会上的一切生产品都成了商品,奴隶也因了商品的产生而商品化后,便自然地和其他商品一样,会流落到商品生产者手中,于是为前时代一一封建制度时代所未曾有的私奴隶,便应运而牛。中国的经济,在战国的时代,就已进到了商业资本主义阶段,……秦汉时代商业资本更是突飞猛进的往前发展”。②陶希圣、马非白认为秦汉是商业资本社会或商业资本主义阶段,不符合历史事实。本文的分析证明,在中国古代商业最称发达的汉代,他只是贩运奢侈品的商业在少数城市中发展起来,整个社会仍是自然经济,商业资本不占主导地位。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生产占首要地位,是生产方式决定分配、交换和消费的方式,从而决定社会的性质。在人类历史的发展过程中,不存在什么商业资本主义社会。
史学前辈范文澜同志在他的《试论自秦汉时中国形成统一国家的原因》③一文中,认为统一的国内市场和经济中心,发达的商品经济,共同经济生活和共同地域等特征,在战国秦汉时期已开始形成。他说:“中国国内大小市场的形成开始于战国”。“战国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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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陶希圣:《中国社会史研究》(北京大学讲义),第l~2页。
② 马非白:《秦汉经济史料(六)奴隶制度》,《食货半月刊》第3卷第8期。着重点是原作者加的。
③《历史研究》。1954年第3期。

秦汉,商品交换既在经济交换中有如此重要的地位,大小市场和经济中心也就自然形成了”。“在汉族历史上,自秦汉确立郡县制,不再是分为个别‘领土’的国家了,大小市场也实在形成了,但是资本主义根本不存在”。在这里,范文澜同志是把用军事武力统一起来的国家,和因社会分工、商品生产和商业的发展而把互相分工的地区经济统一起来的国内市场混淆了。在中国,秦汉时形成的中央集权的国家并不是以国内市场的形成为前提的。在历史上,它们并不是不可分离的必然伴随物。范文澜同志没有把前资本主义的奢侈品贩运商业和资本主义社会的商业区别开来。列宁指出:“国内市场的问题,作为与资本主义发展程度无关的个别的独立问题,是决不存在的”。国内市场“是由发展着的资本主义自身所创立”。①汉代商业还不是以地区间的经济分工,广大的农民变成商品生产者并依赖市场为前提,从而地区间的经济联系和生产生活资料的交换尚未具有经常性和广泛的群众性。而这些因素正是国内市场形成的前提和标志。范文澜同志过高地估计了战国秦汉的商业发展的水平,使人无法了解秦汉社会经济的真实面貌,使人很难理解汉代以后中国社会长期发展的性质,也引起一些概念上的混淆不清,不能不看成是一个很大的缺点。
一九五六年六月初稿
一九五六年十月第一次修改
一九五七年六月第二次修改
(原载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历史教研室编著:《中国奴隶制经济形态的片断探讨》,三联书店,195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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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列宁:《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人民出版社,1953年,第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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