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学人家 2008-2-17 23:32
《吕氏春秋》与农业灾害探析
《吕氏春秋》与农业灾害探析
王星光
郑州大学历史学院,450052,wxg@zzu.edu.cn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史研究所供稿
[摘要]《吕氏春秋》是战国末期秦相吕不韦组织编写的一部著作。书中记载有丰富的有关农业灾害方面的内容。从中可见农业灾害的类型有“风雨不时”、“疾风暴雨”、“水潦”、“霜雪”、“大水”、“淫雨”、“雹霰”、“天时雨汁”、“白露蚤降”、氛雾、“水泉减竭”、“大旱”、“虫蝗”、“暴风”等灾害名目。这些记述多能和《春秋左传》的记载相对应。书中提出自然界的万千生物各有其运行的规律,人们应当认识这些规律,遵循这些规律,才能避免灾祸的发生。在揭示违背时令将招致灾害时,蕴涵有一定的灾害预防思想。认为要减少或避免自然灾害,就要有一个立足于长远、防患于未然的长效措施,要对生态资源进行保护和有节制的开发。《吕氏春秋》还包含有应正视自然灾害、从容应对灾害的思想。由于《吕氏春秋》是先秦典籍中惟一可知确切成书年代的著作,他在中国灾害史和环境史中应居有重要的地位,书中的灾害防御思想至今仍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农业灾害,《吕氏春秋》,灾害防御,生态环境
《吕氏春秋》是战国末期吕不韦召集门客学士集体编写的一部包罗宏富的著作。吕不韦(?—前235),卫国濮阳(今河南濮阳)人,秦庄襄王时为相,秦王政时为相国。由于《吕氏春秋》是先秦典籍中惟一可以知道确切成书年代的书(公元前242—前239之间),它在先秦文献中的重要地位便不言而喻了。《吕氏春秋》的《十二纪》等篇目中记载了有关农业灾异方面的内容,值得我们加以重视和研究。
一、《吕氏春秋》折射的农业灾害信息
《吕氏春秋》对农业灾害的记述是以一种特殊的方式表达的。如在《孟春纪第一》中写道:
“孟春行夏令,则风雨不时,草木早槁,国乃有恐;行秋令,则民大疫,疾风暴雨数至,藜莠蓬蒿并兴;行冬令,则水潦为败,霜雪大挚,首种不入。”[1]即是说:孟春之月如果违背时序,硬性施行应在夏天施行的政令,那么风雨就不会正常来去,草木就会过早的干枯,人民就会感到恐慌;如果硬性施行应在秋天施行的政令,百姓就会遭到瘟疫,狂风暴雨就会多次袭来,野草就会遍地蓬生;如果硬性施行应在冬天施行的政令,大水就会冲毁庄稼,麦子就不能生成收获。
又如在《孟夏纪第一》中道:
“孟夏行秋令,则苦雨数来,五谷不滋,四鄙入保;行冬令,则草木早枯,后乃大水,败其城郭;行春令,则虫蝗为败,暴风来格,秀草不实。”即是说:孟夏之月如果违背时序,硬性施行应在秋天施行的政令,那么伤害庄稼的苦雨就会不时袭来,各种谷物就不能正常生长,盗寇也会伺机侵扰;如果硬性施行应在冬天施行的政令,百姓就会遭受瘟疫,狂风暴雨就会频繁袭来,野草就会遍地蓬生;如果硬性施行应在春天施行的政令,蝗虫等虫害就会弥漫成灾,暴风就会袭来,草木就会只开花不结实。
诸如此类的记载在《吕氏春秋》的《十二纪》中几乎每月都有描述,当然其中并不排除牵强附会的成分。但我们也不能一味否定它的史料价值,起码它向我们透漏了战国时期、亦或春秋战国时期危害农业生产等的灾害信息。其中有关农业的灾害可分为以下几种:
第一,“风雨不时”之灾。这是与风调雨顺相悖逆的灾象。《吕氏春秋》《孟春纪第一》:“孟春行夏令,则风雨不时,草木早槁,国乃有恐。”《季春纪第三》:“行夏令,则民多疾疫,时雨不降,山陵不收。”风雨不时是说在一个季节或时期,风雨不能如期而至,出现气候异常。例如春天正当植物抽芽时节,却“时雨不降”;而当百花盛开,农作物扬花授粉的关键时节,却没有一丝风影,严重影响作物繁育生长;夏季正是谷物生长的旺季,但却滴水未降,大地干裂,不但庄稼枯萎,而且“草木早槁”;而到了秋收时节,却大雨倾盆,田野一片汪洋,造成颗粒难收。这些可谓“风雨不时”的表现。
第二,“疾风暴雨”之灾。《吕氏春秋》《孟春纪第一》:“行秋令,则民大疫,疾风暴雨数至,藜莠蓬蒿并兴。”这是指突然发作的狂风暴雨带来的灾害,由于这种灾害来势凶猛,风雨交加,猝不及防,危害是相当严重的。
第三,“水潦”之灾。《吕氏春秋》《孟春纪第一》:“行冬令,则水潦为败。”《季夏纪第六》:“行秋令,则秋隰水潦,禾稼不熟。”《季冬纪十二》:“行夏令,则水潦败国。”潦通涝,指雨水过多,淹没庄稼带来的灾害。
第四,“霜雪”之灾。《吕氏春秋》《孟春纪第一》:“行冬令,则水潦为败,霜雪大挚。”《孟冬纪十》:“行秋令,则雪霜不时。”霜雪往往造成霜冻,如果过大,或者过早、过迟出现,也会造成不同程度的灾害。在《吕氏春秋》《开春论第一》中,曾记载了魏惠王死时,“天大雨雪,至于牛目”。大雪可以埋住牛的眼睛,以至于不得不延长魏惠王的葬期,可见这是一场罕见的雪灾。
第五,“大水”之灾。《吕氏春秋》《仲春纪第二》:“仲春行秋令,则其国大水。”《孟夏纪第四》:“行冬令,则草木早枯,后乃大水。,败其城郭。”《季秋纪第九》:“季秋行夏令,则其国大水。”大水即洪水,危害甚大。
第六,“淫雨”之灾。《吕氏春秋》《季春纪第三》:“行秋令,则天多沈阴,淫雨早降。”淫雨为连绵不断的多日下雨,往往造成水灾。
第七,“雹霰”之灾。《吕氏春秋》《仲夏纪第五》:“仲夏行冬令,雹霰伤谷,道路不通。”冰雹对农作物的危害也很大,尤其是在农作物成熟季节,造成的损害更为严重。
第八,“天时雨汁”。《吕氏春秋》《仲冬纪第十一》:“行秋令,则天时雨汁,瓜瓠不成。”“雨汁”是雪中夹雨的状物,如果在农作物生长的季节,天气骤变,雪中夹雨铺天盖地而来,肯定是对农作物的极大伤害。
第九,“白露蚤降”。《吕氏春秋》《季冬纪第十二》:“行秋令,白露蚤降,介虫为妖。”这是对冬天气候犹如白露时节“暖冬”气象的描述,造成介虫肆虐,对农作物及粮食的冬藏都是不利的。
第十,“氛雾冥冥”。《吕氏春秋》《仲冬纪第十一》:“仲冬行夏令,则其国乃旱,氛雾冥冥。”氛雾冥冥是大雾弥漫的天气现象。如果这种天气持续时间长了,也会影响作物生长,当然对进行大田的农事活动更有直接影响。
第十一,“水泉减竭”。《吕氏春秋》《仲冬纪第十一》:仲冬“行春令,则虫螟为败,水泉减竭,民多疾疠。”这种现象多发生在大旱之时,泉水枯竭,湖泊干涸,大河断流,不但对农业生产危害严重,也直接影响人们正常的生活。
第十二,“大旱”之灾。《吕氏春秋》《仲春纪第二》:“行夏令,则国乃大旱,暖气早来,虫螟为害。”《吕氏春秋》《仲秋纪第八》:“行夏令,则其国乃旱,蛰虫不藏,五谷复生。”仲春时节正是谷物生长的旺季,大凡仲春时节正是谷物生长的旺季,大范围的干旱,加之暖春如夏,虫害肆虐,往往造成大面积减产,甚至颗粒无收。秋天大旱,同样危害惨重。
第十三,“虫蝗”之灾。《吕氏春秋》《孟夏纪第四》:“行春令,则虫蝗为败,暴风来格,秀草不食。”《仲夏纪第五》:“行春令,则五谷晚熟,百螣时起,其国乃饥。”《孟秋纪第七》:“孟秋行冬令,则阴气大胜,介虫败谷。”螣是吃植物叶子的害虫,介虫为带甲壳的动物。很多昆虫都对谷物造成危害,而蝗虫的危害最大。
第十四,“暴风”之灾。《吕氏春秋》《孟夏纪第四》:“行春令,则虫蝗为败,暴风来格,秀草不食。”《吕氏春秋》《仲秋纪第八》:“行冬令,则风灾数起,收雷先行,秀草不食。”《吕氏春秋》《孟冬纪第十》:“行夏令,则国多暴风,方冬不寒,蛰虫复出。”书中提到的暴风应包括飓风,有可能包括沙尘暴,它的危害是剧烈惨痛的,《吕氏春秋》中明确的提到了“风灾”的概念,这说明在西北地区起家的秦王朝对风灾的印象应是非常深刻的。
此外,《吕氏春秋》十二纪中提到的灾疫还有给人们造成很大伤害的“风颏”、“疟疾”、“疾疠”、“胎夭多伤”、火灾等,本文不作赘述。
二、春秋战国时期农业灾害状况
从《吕氏春秋》可见有关农业的灾害主要有各种类型的水灾、旱灾、虫灾、风灾等,这些记载可以和《吕氏春秋》的描述相互印证。
如对水灾的记载。《左传·隐公九年》(公元前714):“春三月癸酉(十日)大雨,震电。”这是《春秋》中第一次明确记载的雷震大雨。《左传·庄二十四年》(公元前670):秋八月戊寅后“大水”。《春秋》笔法的特点是择要记事,微言大义,《春秋》所记的“大雨”一定是雨量很大,造成灾害的洪水。而《吕氏春秋》《季春纪第三》道:季春“行秋令,则天多沈阴,淫雨早降。”《季秋纪第九》:“季秋行夏令,则其国大水。”《春秋》中的记载正可和《吕氏春秋》的描述相照应,这说明《吕氏春秋》的描述并非空穴来风。雪灾也是水灾的一种。《左传·隐公九年》(公元前714):“春三月庚辰(十七日),大雨雪。”《左传·僖公十年》(公元前650):“冬,大雨雪。”而《左传·隐公九年》(公元前714):“春三月癸酉(十日)大雨,震电。”《左传·定公元年》(公元前509):“冬十月,陨霜杀菽。”这与《吕氏春秋》所述的“霜雪”、“天大雨雪”之灾是吻合的。《史记·六国年表》载公元前435年“六月,秦雨雪,日月蚀”,倒真是秦国出现的一次异常天象。[2]对于雹灾,《左传·僖公二十九年》(公元前629):“秋,大雨雹,为灾也。”《左传·昭公三年》(公元前539):鲁国“冬,大雨雹。”也和《吕氏春秋》的“雹霰”之灾相呼应。
旱灾是先秦时期文献记载最多的灾害。《左传·僖公三年》(公元前657):鲁国僖公“三年春王正月,不雨。夏四月,不雨。”《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公元前517):鲁国“秋七月上辛大旱,季辛又雩。秋,书再雩,旱甚也。”[3]《古本竹书纪年》载晋幽公“七年(公元前427),大旱,地长生盐。”这说明《吕氏春秋》所述“大旱”之灾是有根据的。
《左传》等文献中也有不少虫灾的记载。《左传·桓公五年》(公元前707):鲁国“秋大雩,螽。”《诗经·召南·草虫》:“趯趯阜螽”,阜螽是蝗的幼虫。这里的螽亦应为幼小的蝗虫。《左传·隐公五年》(公元前718):鲁国“九月,螟。”螟是一种吃农作物的害虫。《史记·秦始皇本纪》:秦王政四年(公元前243)“十月庚寅,蝗虫从东方来,蔽天,天下疫。”这次蝗灾正值《吕氏春秋》编纂之际,吕不韦和他的编写班子人员应该印象深刻。
风灾在先秦文献中也多有记载。《古本竹书纪年》载魏襄王十年(公元前309)“十月,大霖雨,疾风,河水溢酸枣郛。”《古本竹书纪年》又载:“魏襄王十二年(公元前307)疾西风。”疾风应是狂暴之风,往往具有毁灭性的破坏作用。这与《吕氏春秋》中的“暴风”之灾是相一致的。
从以上所引述的文献可以看出,春秋战国是自然灾害频发的一个时期。据卜风贤先生统计,春秋战国时期共发生农业灾害88次,其中有雨灾、旱灾、风灾、雹灾、霜灾、低温灾、冻害、蝗灾、虫灾、畜病、鼠害、沙尘暴、水土流失等。[4]这也说明《吕氏春秋》《十二纪》等篇章对农业灾害的记述正是春秋战国时期自然灾害的反映,对研究灾害史等也有着一定的参考作用。
三、《吕氏春秋》的自然灾害防御思想
研究《吕氏春秋》的自然灾害防御思想需要从整体上来分析和把握。《吕氏春秋》主张自然界的万千生物各有其运行的规律,人们应当认识这些规律,遵循这些规律,才能避免灾祸的发生。《吕氏春秋》的《十二纪》,列出了一年间从孟春一月到季冬十二月的天象、物候气候的变化规律。如孟春一月的物候是“东风解冻,蜇虫始振,鱼上冰,獭祭鱼,候燕北。”“天气下降,地气上腾,天地和同,草木繁动。”适宜的农事是耕作田亩,于是“天子亲载耒耜,”“躬耕帝籍田”;“王布农事,命田舍东郊,皆修封疆,”根据“土地所宜,五谷所殖,以教导民”,劝民耕作。(《吕氏春秋》《孟春纪第一》)到了孟秋七月,物候为“凉风至,白露降,寒蝉鸣,鹰乃祭鸟”,这是一个收获的季节,“农乃升谷,天子尝新,“命百官始收敛”。(《吕氏春秋》《孟秋纪第七》)《吕氏春秋》将天地万物各自自然运行、周而复始的轨迹称为“圜道”,在《季春纪第三》《圜道》中说:“日夜一周,圜道也;月躔二十八宿,轸与角属,圜道也。”一年四季之中,春夏为阳,秋冬为阴,化为精气,而“精行四时,一上一下,各与遇,圜道也。”各种生物,“物动则萌,萌而生,生而长,长而大,大而成,成而衰,衰乃杀,杀乃藏,圜道也。”而农业生产的春耕、夏耘、秋收、冬藏,这也是周而复始的人为“圜道”,它应该和四时运行的“圜道”相顺合,“凡农之道,厚之为宝。”(《吕氏春秋》《士容论第一》《审时》)这里的“农之道”,应指农事之“圜道”,厚“之”之“之”,当为四季之“圜道”。“厚”通候,意为遵循之意。从事农业生产,只有遵循四季运行的“圜道”,才有望风调雨顺,五谷丰登。但是,如果违背四季运行的“圜道”,就会劳而无获。正如《吕氏春秋》《孝行览第二》《首时》所言:“故圣人之所贵,唯时也。”水冻方固,后稷不种,后稷之种必待春。故人虽智而不遇时,无功。……事之难易,不在小大,务在知时。”如有甚者,“孟春行夏令”,“仲春行秋令”,“季春行冬令”,如此行事,就有可能出现大的灾害,受到大自然的惩罚,遭受更大的损失。
《吕氏春秋》在一定程度上蕴涵有灾害预防的思想。如前引《仲春纪第二》:“行夏令,则国乃大旱,暖气早来,虫螟为害。”《仲夏纪第五》:“仲夏行冬令,雹霰伤谷,道路不通。”如果不计违背农时的前提条件,在包括西北在内的黄河流域的广大地区,仲春时节,若气候异常,出现过热的暖春气候,确实容易引起大旱,招致虫害。炎热的夏季,也确会出现雹霰之灾。尽管《吕氏春秋》《十二纪》中也有附会的成分,但其中也确实有不少记录是可信的。正如《序意》所道:“凡十二纪者,所以纪治乱存亡也,所以知寿妖吉凶也。”也就是说,《吕氏春秋》的十二纪,包含有警示妖凶灾祸的用意。了解了这些,进行积极的预防和防备,就有可能有效地抵御自然灾害,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
而要达到尽可能减少或避免自然灾害的结果,就要有一个立足于长远、防患于未然的长效措施。对此,《吕氏春秋》有精辟的论述。《侍君览第八》《长利》:“天下之士也,虑天下之长利,而固处之以身者也。利虽倍于今,而不便于后,弗为也;安虽长久,而以私其子孙,弗行也。”
为了社会的长治久安,为了资源的永续使用,为避灾害的不再发生,就需要从长计议,保护好人们的生存环境。因为“夫覆巢毁卵,则凤凰不至;刳兽食胎,则麒麟不来;干泽涸鱼,则龟龙不往。物之从同,不可为记。”(《有始览第一》《应同》)《孝行览第二》《义赏》也说:“竭泽而渔,岂不获得?而明年无鱼;焚薮而田,岂不获得?而明年无兽;诈伪之道,虽今偷可,后将无复,非长术也。”为此,《十二纪》中提出了较为系统的保护生态环境的措施。如孟春之月“命祀山林川泽,牺牲不用牝,禁止伐木;无覆巢,无杀孩虫、胎妖、飞鸟,无麛无卵。”仲春之月“无竭川泽,无漉陂池,无焚山林”,“祀不用牺牲”。季春之月“田猎畢弋,罝罘罗网,为兽之药,无出九门。”孟夏之月“继长增高,无有坏隳,无起土功,无发大众,无伐大树”,“无大田猎”。如此等等,都是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和生态平衡,这应是防止灾难发生的最根本的措施。
值得指出的是,《吕氏春秋》还包含有应正视自然灾害、从容应对自然灾害的思想。《恃君览第八》《知分》指出:“凡人物者,阴阳之化也。阴阳者,造乎天而成者也。天固有衰嗛废伏,有盛盈蚠息,人亦有困穷屈匮,有充实达遂。此皆天之容、物理也,而不得不然之数也。古圣人不以感私伤神,俞然而以待耳。”既然天本来就有衰微、亏损、毁弃、隐伏、兴盛、盈余、聚集、生息的特性,出现一些灾异变化,也是可以理解的,人们也应该积极地正视他,迎接它,从容地面对它,力争将其可能招致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总之,《吕氏春秋》是先秦时期记载灾害种类较多、并且是唯一的一部可知其确切成书年代的古代文献,书中蕴涵的防御自然灾害的丰富思想仍然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值得我们进一步深入挖掘和研究。
参考文献
[1]张双棣等:《吕氏春秋译注》,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9月版。文中所引《吕氏春秋》原文均出自该书。
[2]司马迁:《史记》卷十五,中华书局1982年12月版。
[3]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90年版。
[4]卜风贤:《周秦两汉时期农业灾害时空分布的研究》,《地理科学》2002年第22卷第4期第46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