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学人家 2008-2-17 23:25
尧舜时代制度文明略论
尧舜时代制度文明略论
马 兴
(东北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长春 130024)
学习与探索2006年第4期
摘 要:尧舜时代处于原始社会向早期国家过渡的中间环节,许多制度在这一时期得以萌芽、形成。尧舜时代礼制初步形成,祭祀天神、地祗、人鬼的吉礼产生;凶礼亦出现,墓葬、埋葬形成比较固定的习俗;朝觐和会同之礼形成。官制逐步形成,并设立了官员选拔和考核的标准。与此同时,天文历法、乐制和刑法制度也得以确立。
关键词:中国上古史;尧舜时代;制度文明;中华文明起源
中图分类号:K2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462X(2006)04-0159-03
收稿日期:2005-04-15
作者简介:马兴(1978—),男,山西灵丘人,博士研究生,从事先秦史研究。
☆代表 。
尧舜时代是中国历史上的重要时期,司马迁在《史记·五帝本纪》中用四分之三的篇幅记载尧、舜二帝的事迹,可见尧、舜在司马迁心目中占有极高的地位,这证明尧舜时代确实存在。尽管学者往往认为其为“传说”时代,但随着考古学的不断发展,新的遗址、古物的不断发现,人们对尧舜时代有了新的认识。山西襄汾陶寺遗址的发现为尧舜时代的存在提供了实物佐证。在中华文化史上,制度文明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其起源、发展、兴衰有一个漫长过程。基于以上事实,笔者力图从文献和考古两个方面入手,追溯中华文明的源头,探讨尧舜时代的制度文明。
一、尧舜时代的礼制
礼制是尧舜时代制度文明中的重要一项。有关礼的含义,《说文·示部》云:“礼,履也。所以示神以致福也。从示从。”《段注》曰:“礼有五经,莫重于祭,故字从示。豊者,行礼之器。”“履,本义为踩、践踏,引申为实践、执行。”[1]由此可见,“礼”字的本义是人们进行祭祀上天的活动,以求上天保佑、赐福。尧舜时代,科学水平低下,人们对自然的认识有限,他们在自然面前十分迷茫,显得无能为力,同时自然给人们带来种种灾难,由是人们产生了敬重上天的意识,认为上天操纵着一切,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尧舜时代祭祀之礼初露端倪。《尚书·尧典》:“(尧)乃命羲和,钦若吴天。”“钦若”是敬顺的意思。说明尧时人们心目中对上天充满崇拜之情,他们恭敬地对待上天。《尧典》又云:“(舜)肆类于上帝,禋于六宗。望于山川I,褊于群神。”“类”是当时祭天名称,它不是一种规定的祭祀制度,而是一种非常规的祭祀方法,时间上具有不确定性。古代“非时祭天”(即类)有两种:第一种摄位时执行,如上文所记;第二种情况军队出征时祭祀上天,如《礼记·王制》:“天子将出,类乎上帝。”马融为“上帝”作注云:“上帝,大乙神,在紫微宫,天上最尊者。”“禋”字,《说文》解释为“絮祀也。一曰精意以享为禋。”对于“六宗”,其释法有两种:其一,《今文尚书》欧阳、夏侯认为:“六宗者,上不及天,下不及地,傍不及四时,居中央,恍惚无有,神助阴阳变化,有益于人,故郊祭之。”其二,《古文尚书》解释是:“六宗,天地神之尊者。谓天宗三,地宗三。天宗:日、月、星辰;地宗:岱山、河、海。日、月为阴、阳宗,北辰为星宗,岱为山宗,河为水宗,海为泽宗。”对于这两种不同的解释,对照“禋于六宗”后文“望于山川,编于群神”,可以看出第一种说法更符合事实。由此可知,舜在接受尧的传位后,进行了“类”这种“非时祭祀”,以此来祭祀上天,获得上帝的保佑,为他及其人民赐福。
舜除了祭祀上帝天神外,祭祀范围还涉及自然领域的山川、丘陵、坟衍。《尚书·尧典》:“(舜)望于山川,徧于群神……岁二月,东巡守,至于岱宗,柴。望秩于山川,肆觐东后。……五月,南巡守,至于南岳,如岱礼。八月,西巡守,至于西岳,如初。十有一月,朔巡守,至于北岳,如西礼。”这里山川指的是五岳、四渎,群神指丘陵、坟衍。
在祭祀天神以求保佑思想的指引下,这一时期出现了崇拜祖先、祭祀祖先的礼制。《史记·五帝本纪》:“舜受终于文祖。文祖者,尧大祖也。”《史记集解》郑玄曰:“文祖者,五府之大名,犹周之明堂。”《史记·索隐》云:“五府,五帝之庙,苍曰灵府,赤曰文祖……唐虞谓之五府,夏谓世室,殷谓重层,周谓明堂,皆祀五帝之所也。”《尚书·尧典》载:“归,格于艺祖,用特。”“艺”是“祢”的异体字。这充分说明舜继承尧帝位后要祭祀其祖先,同时舜每次巡守四岳回来后,都要用特牛来祭祀祖先,事死如事生。
祭祀在考古中也有发现,在山西襄汾陶寺遗址中发现了祭祀区,城址祭祀区内的Ⅱ FJT1是迄今发掘最大的陶寺文化单体建筑,其规模宏大,结构复杂,集观测与祭祀功能于一体[2]。而这些遗址的年代正与尧舜时代相对应,这就为我们研究该时期的祭祀提供了有力的实物依据。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尧舜时代由于时人对自然界了解有限,对天产生了崇拜,由是其首领带头崇拜上帝天神,对其表示敬重以获得天神的保佑,后来崇拜的范围进一步扩大,五岳、四渎、丘陵、坟衍也成为人们祭祀的对象,同时祭祀祖先这种古老的制度亦出现了。这些祭祀活动正是五礼中的吉礼,也是尧舜时代最原始的礼制。
尧舜时代除了祭祀天神、地祗、人鬼的吉礼外,还出现了凶礼和宾礼。凶礼是哀悯唁忧之礼,宾礼是接待宾客之礼,如《周礼·春官·大宗伯》所云:“以凶礼哀邦国之忧,……以宾礼亲邦国。”
《尚书·尧典》:“二十有八载,帝乃殂落。百姓如丧考妣。三载,四海遏密八音。”表明尧死以后,百姓就像失去自己的父母一样悲痛万分,百姓为了表达对尧帝的思念之情,三年内没有演奏音乐,举行歌舞。这足以说明尧舜时期凶礼中的丧礼即已存在,“以丧礼哀死亡”[3]。
这一时期人们的墓葬有一定的埋葬习俗,这从考古资料中也可窥见一斑:人死后,一般要用麻类编织物验尸,墓圹是长方形土坑坚穴墓,其木棺视死者生前贫富而定,大中型墓葬有葬具,其葬具有前、后横置的挡板宽出两侧壁板的“Ⅱ”形的,也有“☆”形的(葬具四角各立一圆木,在四个柱角之间连以木板)。这种不规范现象是木棺刚出现时原始性的一种体现。棺内底板上铺网状麻类编织物,死者裹以平纹织物,富有者还在棺底盖上覆麻类编织物一层,两侧垂在棺底。下葬时用麻绳束棺。少数墓葬中发现铺撒硃砂或涂朱现象,包括部分没有葬具的墓,这反映了人们原始的宗教意识。从葬式上看,几乎所有的墓都是仰身单人葬,大都头向东南[4]。墓葬中有随葬品,大型墓的随葬品种类丰富,中、小型墓中的随葬品相当少,有的小型墓中无随葬品。随葬品的摆设有一定布局,一般来说,死者的右侧主要放置炊具和饮食器具,左侧主要放置乐器、工具、武器、玉器等。装饰品的摆放也有一定的习俗,如梳、笄、头饰都放在头顶,琮或臂环套在或放在右臂尺骨、桡骨上,等等。到了陶寺文化中期,早期大墓习见的世俗陶器、木器、石礼器等器物变少,随葬品中更多的是玉器、漆器和彩绘陶器[5],这些变化说明人们的丧葬观念和礼仪随着时间的推移发生了巨大变化。
尽管这些墓葬反馈的信息有限,但从人死到埋葬方式及随葬品的布局来看,陶寺居民的埋葬有较为固定的规定,是按照一定的礼仪制度进行的。
宾礼在尧舜时代亦出现。舜在继位前,曾经在明堂四门外迎接部落首领,“宾于四门,四门穆穆”[6]。《尚书·尧典》:“既月乃日,觐四岳群牧,班瑞于群后。”则记录了舜帝在摄政后接见四方首领的情况。更能详细反映宾礼的是“五载一巡守,群后四朝。”《史记集解》郑玄曰:“巡守之年,诸侯见于方岳之下。其间四年,四方诸侯分来朝于京师。”这则材料为我们提供了舜朝觐和会同之礼。朝觐指的是四方首领轮流去拜见舜帝,其名称为“春见曰朝,夏见曰宗,秋见曰觐,冬见曰遇。”[3]会同之礼指舜在巡守之年,四方的首领同时到“方岳”拜见舜帝。
揭开历史的迷雾,尧舜时代的凶礼和宾礼清晰地展现出来,这一时期丧礼存在是事实,朝觐和会同之礼已形成。
二、尧舜时代的官制及其考核制度
尧舜时代官制已建立起来,且人数呈上升趋势。尧时期,公职人员的设置较少,主要设置在农业和天文历法方面,如《尚书·尧典》记载尧任命羲和、羲仲等人负责天文历法的制定。到舜时,官员的设置日益增多,《左传·文公十八年》:“昔高阳氏有才子八人,苍舒、隤敱、梼戭、大临、尨降、庭坚、仲容、叔达,齐、圣、广、渊、明、允、笃、诚,天下之民,谓之八恺。高辛氏有才子八人,伯奋、仲堪、叔献、季仲、伯虎、仲熊、叔豹、季狸,忠、肃、共、懿、宣、慈、惠、和,天下之民,谓之八元。此十六族也,世济其美,不陨其名。以至于尧,尧不能举。舜臣尧,举八恺,使主后土,以揆百事,莫不时序,地平天成。举八元,使布五教于四方,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内平外成。”舜除举十六族外,《尚书·尧典》还记载了舜举禹、弃、契、皋陶、益等二十二人为官的史实。为什么“八恺”、“八元”在尧时不能举,到舜时却得以任用,同时舜所举人员比尧要多得多呢?对此,笔者与王晖先生持相同观点,王先生认为:“舜时代,由于禹治水引起氏族部落的大融合,公共事务的管理日趋重要,各种官吏便出现在政治舞台上。”[7]此外,笔者还认为尧时所设官职之所以比舜要少,是因为每种制度的创立总有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尧时设官仍处初始阶段,而舜是随着当时社会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分工日益精细的实情而设置官职,所以所需官职日益增多。“有虞氏官五直,夏后氏官百,殷二百,周三百”[8],正是官制日趋完善的刻画。
尧舜时代官员的选拔有一定的标准,其核心是选才以贤,发挥其特长。《上博楚竹书(二)·容成氏》载“万邦之君皆以其邦让于贤”[9]258。官员的选拔又是根据贤人的特长而授予其职,做到各尽其能以充分发挥他们的特长。羲和家族精通天文历法,于是尧举羲和等人制定历法;禹家族善于治水,舜任用其为司空主管治水。官吏考核制度也相应确立。《尚书·尧典》:“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又《尚书·大传》:“《书》曰:‘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其训曰,三岁而小考者,正职而行事也。九岁而大考者,黜无职而赏有功也。”说明三年进行一次小考,九年进行一次大考,根据大考决定任职者的功绩,表现好的、长期累积有善政的得到提升;反之,降职并加以处罚。鲧便是因治水九年,“功绩弗成”而被“殛于羽山”[6]。
三、尧舜时代的天文历法、乐制及法制
尧舜时代是中华文明起源的一个重要时期,众多的制度产生于这一时期。上文谈及尧舜时代的礼制和官制,下文就当时的天文历法、乐制及法制作一论述。
1.制定天文历法
尧舜时代人们对天文历法已经有初步认识。《尚书·尧典》载:“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闰月定四时,成岁。”这反映了尧派羲和、羲仲观测天象、制定历法,测定了一年的天数,并规定了四季、八节令。陶寺文化中有观测天象的遗迹。在陶寺中期遗址ⅡFJT1第三层台基夯土柱中发现了10个号缝,10个号缝之间缝中线夹角为6.5、7、7.5、8度,其中以7.5度为最多,这种奇特现象引起了考古学者关注,在天文学家的指导下,考古学者通过实地模拟观测,最后发现第三层台基部分的夯土柱是用于构建观测缝,而观测缝的主要功能之一是观日定节气[10]。考古资料对史书记载的印证,表明尧舜时代制定天文历法是客观存在的。
2.制定礼乐
中国自古是礼乐之邦,有发达的礼乐文化,形成一套完整的礼乐制度。中国礼乐制度的起源可追溯到尧舜时代,《尚书·尧典》:“帝曰:‘夔,命汝典乐,教胄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夔曰:‘于予击石拊石(郑玄注:石,磬也),百兽率舞。’”舜帝令夔制定音乐,并规定了制定的准则。这则材料也反映在乐器的伴奏下,歌和舞是同时进行的。就乐器来看,在陶寺遗址大型墓中出土了石磬和鼍鼓[4]。石鼓系青灰色石灰岩打制而成,上端两面对钻一孔,通长80厘米。鼍鼓为鳄鱼皮蒙鼓,鼓身竖立桶形,由树干制成,外壁着彩绘,鼓腔内还常发现一些黑褐色低温陶的小圆锥体,起调音的作用。作为礼乐器石鼓和鼍鼓的出土,真实地反映了当时礼乐制度的存在。
《上博楚竹书(二)·容成氏》篇记载了当时礼乐的功能。该篇第十六简云:“辨为五音,以定男女之声。”[9]262《礼记·乐记》:“化不时则不生,男女无辨则乱升,天地之情也。及夫礼乐之极乎天而蟠乎地,行乎阴阳而通乎鬼神,穷高极远而测深度。乐著大始,而礼居成物。”说明礼乐与天地同为一体而道理极为深远。正是古人眼中礼乐的这种特殊性,才使得它具有别男女的功用。而“律之小大之称,比终始之序,以象事行,使亲疏、贵贱、长幼、男子之理皆形见于乐”[8],则是对礼乐表现伦理道德功能的充分说明。《郭店楚简·唐虞之道》:“礼畏守乐孙民教也”[11],表明当时礼乐对人民起着教化作用。
3.制定刑法
中国刑法的源流亦能上溯到尧舜时代。尧舜时代有了较为完整的刑罚制度,同时有了一定的刑罚指导思想。舜刑罚规定:“象以典刑,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扑作教刑,金作赎刑。”[6]即象刑、流刑、鞭刑、朴刑,赎刑五种刑罚。象,画像。《周礼·司圜》疏引《孝经》云:“三皇无文,五帝书象,三五肉刑。书象者,上罪墨蒙赭衣杂屦,中者赭衣杂屦,下罪亲屦而已。”说明象刑是一种穿奇异服饰使罪犯耻辱的刑罚。流刑是将罪犯流放远方的刑罚。舜曾流放共工、欢兜、三苗和鲧到荒凉地区。鞭刑和朴刑是用鞭、朴惩罚犯人的一种刑罚。而赎刑是犯人通过交纳一定的黄铜以获得赦免的制度。《尚书·尧典》:“眚灾肆赦,怙终贼刑。钦哉,钦哉,惟刑之恤哉。”反映当时刑罚的指导思想是轻罚,重教化,但对屡教不改之徒则施以刑罚。
尧舜时代是中华文明起源中的重要阶段,中国作为文明古国,许多制度都是在这一时期萌芽的,《尚书·尧典》载尧修五礼。尽管五礼具体的情况现在难以想象,但透过历史迷雾,结合当今的考古资料,我们仍能对这一时期的礼制作一把握。尧舜时代已初步形成了一套祭祀天神、地祗、人鬼的吉礼体系;凶礼也初见端倪,有了较为固定的埋葬习俗;作为宾礼的朝觐和会同之礼业已形成。为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这一时期官制也确立下来,并形成了官吏选拔的标准和考核制度。天文历法、礼乐制度也应运而生,刑法的制定也是后代法制的源头。
当然,尧舜时代的制度尚处于起源阶段,很多还不完善,但一种制度从产生到完善总要经过一个漫长时期,它是在实践中不断修改完善的过程。只看到某种制度的完善方面而不追溯其源流的做法是错误的。尧舜时代作为中国文明起源的重要里程碑,我们不能低估其历史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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