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斋 2006-9-26 00:57
论“岁星纪年”及屈原生年之研究
潘啸龙 撰(安徽师范大学文学院)
《安徽师范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7 (03 )
摘要
对清代以来有关古代“岁星纪年”及屈原生年研究的状况作了较为系统的清理,对诸家研究的进展、得失进行了评述。认为:屈原时代的“岁星纪年”与“周正”相联系;元始“摄提格岁”(岁星居“星纪宫”)的标准年应为元前365年;元前342年周正应为闰年,屈原当降生于元前341年周正正月初二(即元前342年夏正十二月初二)。
在人文科学的某些领域,由于史籍记载的语焉不详和课题的相对复杂,其研究的进展往往须经历长久的争论,并呈现为假说林立、歧义纷纭的奇观。因此,在过了相当一段时间之后,对争议的历史和现状认真作些清理,总结其中取得的实际进展,找出问题的癥结所在,这对于调整研探的重心,推动课题难点的突破,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试图回顾和清理的,是屈原《离骚》“摄提贞于孟陬兮,惟庚寅吾以降”,所引发的有关“岁星纪年”和屈原生年研究之争论。为了简明起见,下面试就争论中的几个主要问题,分别作些探讨和评说。
一、战国有无岁星纪年十二岁名?
这场争论的序幕,是由七百多年前朱熹对汉人王逸的驳难拉开的。王逸《楚辞章句》以为,《离骚》自述生辰的“摄提”,乃指岁星纪年中“太岁在寅”的“摄提格”之岁,故屈原当生于占星家们以为“皆合天地之正中”的寅年、寅月和寅日。
朱熹《楚辞集注》则辩驳说:“盖摄提自是星名,即刘向所言‘摄提失方,孟陬无纪’,而注谓‘摄提之星,随斗柄以指十二辰’者也。其曰‘摄提贞于孟陬’,乃谓斗柄正指寅位之月耳,非太岁在寅之名也。必为岁名,则其下少一‘格’字,而‘贞于’二字亦为衍文矣。”朱熹据此推断:屈原之降生,“日月虽寅,而岁则未必寅也”。
这实际上意味着屈原自述生辰,竟然只及月、日而未及年份。朱熹的辩驳并非无据。“摄提”之名在秦汉之际本有多义:既可指称岁星(见《史记天官书http://artvine.org/artvine/big5/sj/sj5d.htm》),亦可作“摄提格”之省称(见《后汉书张纯传》),又可指称“随斗柄以指十二辰”之摄提六星。则断言《离骚》所述“摄提”必指岁名,确也难以令人信服。
不过从先秦记事之例和礼俗看,说屈原自述生辰而不及其年,就又难以圆通了。清初顾炎武对此即提出了有力的反驳:“自《春秋》以下记载之文,必以日系月,以月系时,以时系年。此史家之常法也”、“或谓摄提,星名,《天官书》所谓直斗杓所指以建时节者。非也!岂有自述其世系生辰,乃不言年而只言日月者哉!”(《日知录》)
今人汤炳正亦引《周礼》“凡男女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以证“古代礼俗很重视命名之礼”、“而在命名的同时必记录诞生的时日,这时日必须是年、月、日三者齐全”。故朱熹以为《离骚》之“摄提”只纪月而不纪年,“不仅跟古代礼俗不合,也跟《离骚首段上下文义相乖离。”(《屈赋新探》)
顾炎武对朱熹的反驳,得到了近代以来大多楚辞学者的支持,问题看来似乎得到了解决,现在只要能确定符合屈原生活时代的“摄提格岁”,其生年便可考定。但是今人林庚先生却又从另一角度,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又按《春秋左氏传》中纪年之处比比皆是,如曰‘岁在星纪而淫于玄枵’。却从未见这所谓‘摄提格’等十二岁名。而《春秋左氏传》近人多信其乃着于战国中期。
若此,则屈原生时是否便已有此后起的十二岁名,本身就是个大问号。再证之秦汉之际这些所谓十二岁名者,事实上还处于草创未定、莫衷一是的阶段。王逸乃无中生有,斤斤以之解释《离骚》,岂非更近于捕风捉影吗?”(《诗人屈原及其作品研究》)
林庚先生的这一怀疑非常重要,因为将《离骚》所称“摄提”,解说为岁星纪年中的“摄提格”之岁,必须有一个可靠的前提,即屈原时代已经流行岁星纪年的“十二岁名”。倘若还没有,则王逸以来大多学者对《离骚》自述生年的解说,就须根本推翻。
而据笔者仔细推算,不要说《国语》、《春秋左氏传》并无十二岁名的记载,就是其中有关岁星位置的记述,也并非出于当年的实际观察。如《国语》僖公五年称“岁在大火”,实际岁星位置当在“鹑首”;僖公二十四年称“岁在实沈”,实际岁星还在“玄枵”;那被后人引为“超辰”的实例,即《左传》襄公二十八年的“岁在星纪而淫于玄枵”,岁星的真正位置其实是在“大火”;昭公三十二年“越得岁”,较之于昭公八年所记“岁在析木”、十三年“岁在大梁”,似乎又有一次超辰,其实岁星却在“寿星”。可以说全都错了!
但若按战国占星家将元前366年夏历11月(即前365年周历正月)定为“岁在星纪”的标准点(那年岁星确在星纪)上推,则《国语》、《左传》所记又几乎全都相合。这一奇特现象至少证明:二书所记春秋时期的岁星位置,决非实际天象观察的记录。它们大抵乃元前366年后土书的编写者,按当时天文星占的推算补充进去的。因此“十二岁名”之起,当还在此后。
不过,林庚断言“十二岁名”的规定,在“秦汉之际”还处在“草创未定、莫衷一是”阶段,似又失之过晚。本来,《吕氏春秋》已有“唯秦八年,岁在滩”的记载;《大唐开元占经》所引战国甘氏《星经》,更有“摄提格之岁”至“赤奋若之岁”的“十二岁名”之规定。但由于没有其他更直接的资料证明,人们往往怀疑其记载并不可靠。直到1973年底,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的帛书《五星占》,终于提供了战国时代已有岁星纪年“十二岁名”的证据。《五星占》记有秦始皇元年(前246年)至汉文帝三年的岁星位置,并对岁星在某、岁名称什么的十二岁之名作了系统的说明。秦始皇元年处战国晚期,既已有此对岁星位置的观察和岁星纪年的系统规定,则其创始、发展之期必当更在战国中期。由此反证《大唐开元占经》所引战国中期甘氏《星经》的记载,当亦非为伪托。
《五星占》的出土,提供了战国时代已有岁星纪年“十二岁名”的直接证据,从而将林庚先生提出的问号改成了句号。但岁星纪年中的争论并未就此结束,因为新的问题,在支持王逸说的学者中又被提了出来。
二、郭沫若的“太岁超辰”说对吗?
清代以前,支持王逸关于屈原生于“摄提格”岁之说的,都没有具体推算屈原究竟生于何年何月。到了清人邹汉勋、陈垣、刘师培等,才分别用殷历、周历和夏历进行了推算,得出的正月日辰虽有一天之差(或为正月21日,或为正月22日),但那年份却都是楚宣王二十七年(前343)。他们的依据即王逸所说“太岁在寅曰摄提格”,查历史纪年表之干支,楚宣王二十七年当为“戊寅”,既符合屈原的生活经历,又符合“太岁在寅”的规定。屈原的降生之年由此似乎得到了考定,近人游国恩、钱穆、张汝舟等均从此说。
但郭沫若先生却对此提出了异议。他认为上述学者据以判断“太岁在寅”的历史纪年干支,其实是“东汉以后才正式采用”,由于它并没有考虑岁星纪年中“太岁超辰”的特点,因而结论并不正确。郭氏指出:“岁星是十二年走一周天,但并不是整整十二年,要比十二年少一点,积82.6年(笔者按:根据现代天文学计算,当为86.08年)便超过三十度”。这便引出了与岁星运行相关的“太岁超辰”问题(见《屈原考》,收《沫若文集》12卷)。郭氏正是运用此说,以《吕氏春秋序意》所记“唯秦八年,岁在滩”作参照点,上推到元前341年,“超辰”至前340年为“太岁在寅”,而考定屈原当生于此年正月初七。郭氏的推算结果虽然也不正确(前340年岁星不在星纪,故其相应的“太岁”亦非在“寅”),但他所依据的“太岁超辰”说,则得到了浦江清等许多学者的支持。
需要指出的是,首先提出“太岁超辰”说者,并非是郭沫若,而是清人钱大昕(见其《太阴太岁辨》,收《潜研室文集》)。而且钱氏之说一出,即遭到了同时代王引之(《太岁考》)、孙星衍(《再答钱少詹书》)等学者的激烈反驳。这一争论延续到本世纪八十年代,又发展为常健《屈原生年的再探讨》(《南充师院学报》1982年2期)、蒋南华《屈原生年考辩》(《贵州教院学报》1989年1期)等对郭沫若、浦江清说的批驳。
其中蒋南华的批驳,基本上沿用了清人王引之、孙星衍等学者的论据:
一、干支纪年早在战国甘氏《星经》中就已使用(如“摄提格之岁,摄提格在寅,岁星在丑”等);到了西汉更屡见不鲜(如《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即以干支纪年,《封禅书》所记武帝诏书亦有“如乙卯赦令”之语)。岂可断言“东汉以后”方才采用?
二、“干支相承有一定之序。若太岁超辰,……则甲寅之后遂为丙辰,大乱纪年之序者,无此矣!”(王引之语)“今按《史记十二诸侯年表http://artvine.org/artvine/big5/sj/sj3a.htm》,自共和讫孔子,太岁未闻超辰。表自庚申纪岁,终于甲子,自属史迁本文,亦不可谓古人不以甲子纪岁”(孙星衍语)。
上述反驳实际上涉及到两个问题:
一、岁星纪年中的“太岁”干支,是否即《历史纪年表》所列纪年干支?
二、岁星纪年中的“太岁”干支究竟是否“超辰”?
对于第一个问题,浦江清先生在《屈原生年月日的推算问题》(《历史研究》1954年1期)中早就作过否定的回答,而且笔者经过自己的考察,也以为浦氏的否定是正确的。所谓“太岁”,实为岁星纪年中与岁星运行“相应”的假想天体。《周礼春官宗伯》称“冯相氏掌十有二岁”,郑注云“岁谓太岁,岁星与日同次之月,斗所建之辰”。由于岁星运行一周天约需十二太阳年,每年与日相会之月不同,将此月序依次用地支“子丑寅卯”等表示,便有了“太岁在子”、“太岁在寅”等十二岁名之区分。这样的岁星纪年干支,确实并非起于东汉,而是早在战国中后期即已采用(如甘氏《星经》)。
但岁星纪年干支的最重要特征,在于“太岁”所在之辰必须与岁星运行“相应”。如《史记历书http://artvine.org/artvine/big5/sj/sj5c.htm》记武帝元封七年(后改为太初元年)11月,岁星与日会于“星纪”之宫。按当时的岁星纪年法,即为“岁阴(太岁)左行在寅,岁星右转居丑”,再与“甲乙丙丁”等天干组合,因取名为“焉逢摄提格”年(即“甲寅”年)。《史记历书》后所附自武帝太初元年,至成帝建始三年的岁星纪年排列,虽非司马迁之文(当为成帝时期补《史记》者所增添),但其“太岁”所在之辰,基本上是与当时岁星运行位置“相应”的。但《历史纪年表》的纪年干支,情况就不同了。它根本已不再考虑岁星运行的实际位置,而只以王莽新朝八年(公元16)丙子为始点,往前往后按60一甲子之序推演排列而成,其干支和与岁星相应的“太岁”所在干支不再符合。
例如武帝太初元年,若按司马迁时代的岁星纪年,当为“焉逢摄提格”(即“甲寅”)年;若按刘歆三统律推算,则为“太岁在子”(即“丙子”)的“困敦”之岁(见《汉书律历志》)。但《历史纪年表》却定为“丁丑”年,可见已不考虑岁星实际运行位置,而与岁星纪年的“太岁”所在干支相脱离。又如秦始皇元年(前246),按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五星占》记载,此年正月岁星“相与营室晨出东方”,应为“摄提格”岁(即“太岁在寅”的寅年)。但《历史纪年表》却定为“乙卯”年,也和此年与岁星运行相应的太岁干支不合。
由此证明:自战国至西汉所采用的岁星纪年“太岁”干支,与《历史纪年表》所列纪年干支,根本不是一回事。怎么可以依据《历史纪年表》的纪年干支,来推算属于“岁星纪年”系统的屈原出生的“摄提格”之岁呢?
对于第二个问题即“太岁是否超辰”,我们的回答则是肯定的:《历史纪年表》所列纪年干支,因为不属岁星纪年系统,当然谈不到“超辰”的问题;但“太岁”纪年干支,因为要与岁星运行“相应”,却是会有“超辰”的。这个道理对于西汉时代的刘歆,无疑早已明白,故其三统律推算岁星及太岁所在,即有144年一跳辰之说。就是唐代的贾公彦,对此也依然熟知。上引《周礼冯相氏》一节,贾氏即疏曰,“岁星为阳”,右行于天,“人之所见”;“太岁为阴”,左行于地,“人所不睹”,故需以月建之辰见。“岁星与太岁虽右行左行不同,要行度不异,故举岁星以表太岁。”岁星“则一百四十四年跳一辰”,“(太)岁左行于地,一与岁星跳辰年岁同,此则服虔注《春秋》‘龙度天门’是也”。贾氏还特地指出,郑玄注《周礼》之所以称“然则今历太岁非此也”,是因为东汉后期的纪年干支,已不同于西汉以前,尽管仍沿用了“太岁”之名,但“岁星北辰,太岁无跳辰之义,非此经太岁者也”。
这正指明了东汉采用的纪年干支不跳辰,而西汉以前岁星纪年的“太岁”却是有“跳辰”的。至于岁星纪年的“太岁超辰”实例,一方面由于岁星“超辰”,只有在相当长的年岁中方可察知(刘歆推算需144年),短时期内便难发现;另一方面是古代虽有岁星纪年方式,但实际运用却多以时王在位年数纪年,故很少有可提供的实例。好在《汉书律历志》记有高祖元年(前206)“岁在大棣,名曰敦,太岁在午”,若按太岁不超辰推算,则至王莽五年(13)当为“太岁在申”;但《汉书王莽传》却记曰:“始建国五年,岁在寿星,仓龙(太岁)癸酉”,显然因为实测岁星出现了“跳辰”,而“太岁”也由“壬申”跳入了“癸酉”。与此同例的武帝太初元年,据“汉志”所记为“太岁在子”、“岁名困敦”;若按太岁不超辰推算,至王莽八年(16)当为“太岁在亥”;但《王莽传》却记曰:“始建国八年,岁躔星纪”,即太岁亦由“亥”跳入“子”了。
东汉以后的历史纪年干支,因为并不考虑与岁星相应的太岁所在之辰,只以王莽八年“丙子”往前逆推,则得出了太初元年为“丁丑”、高祖元年为“乙未”的结果。这恰可成为岁星纪年“太岁超辰”,而东汉以后采用的历史纪年干支却不超辰的铁证。
而且更有意义的是,我们由此还可判断《史记十二诸侯年表http://artvine.org/artvine/big5/sj/sj3a.htm》所列纪年干支,以及《封禅书http://artvine.org/artvine/big5/sj/sj5e.htm》所称“如乙卯赦令”等文,是否出于司马迁之手笔。经过笔者仔细推算,若按《史记》所记岁星纪年方式及“太初元年为焉逢摄提格”逆推,即使不考虑太岁超辰,《十二诸侯年表》所列纪年干支也全不相符;但若按东汉以后采用的历史纪年干支逆推,恰又完全一致!《封禅书》所称“如乙卯赦令”,当指武帝元朔三年之赦令。按太初元年为“焉逢摄提格”年(甲寅)或《汉志》所称“太岁在子”逆推,元朔三年当为“壬辰”或“甲寅”,而不可能为“乙卯”年。但若按东汉以后采用的历史纪年干支推算,元朔三年又恰为“乙卯”年。
这些巧合现象说明了什么?它只能说明:《十二诸侯年表》中的纪年干支,非司马迁所列,而是后人按东汉纪年干支逆推后增补进去的;《封禅书》所记武帝诏书“如乙卯赦令”之语,亦当为后人羼入(《汉书武帝纪》录此诏全文,却无“如乙卯赦令”之语,即是证明),而决非司马迁原文所有。王引之、孙星衍未辨其中真伪,蒋南华等又沿袭其误,引证羼入《史记》的东汉纪年干支,以证岁星纪年系统的“太岁”并不“超辰”,又怎能令人信服?
三、浦江清的大胆推测及其失误,证明了郭沫若所主“太岁超辰”说之不误,我们再来评判一下浦江清的研探进展。
浦江清对岁星纪年研究的一大贡献,在于大胆推定古代岁星纪年存在着甲、乙“两种”方式。他在《屈原生年月日的推算问题》中,运用“太岁超辰法”及现代天文学“超辰率”推算木星实际位置的方法,证明公元前341年应该是岁星“进入星纪宫”的“寅年”,并符合屈原自述生辰的大体年代。
可惜的是,“这年的正月里没有寅日”,而郭沫若推算的“元前340年岁星在玄枵宫”,又“很难定为摄提格的”。这一似乎难以摆脱的困境,促使浦氏对岁星纪年的问题作“重新考虑”。他从“整理史料入手”,仔细考察了《淮南子》、《史记》关于岁星纪年的记载,发现两者的岁星纪年均以木星居“星纪宫”为“摄提格岁”。而《吕氏春秋序意》所记“唯秦八年,岁在滩”却不符此一规定,唯有木星居“訾宫”,“在正月与太阳同宫”,才是“摄提格岁”;以此推算始皇八年七月,木星与日“同在鹑尾”相会,恰符合“岁在滩”的记载。
浦氏因此推断:由于“历法家有两派”,一派“把冬至到冬至做为一个太阳年”,在历法上即以“日月五星都起于星纪一宫”为“开闢元始第一年”,由此形成“以岁星在星纪为摄提格”的“乙式”;另一派“把立春到立春作为一个太阳年”,以“日月五星”都起于“訾一宫”为历元,由此形成“以岁星在訾为摄提格”的“甲式”。
浦氏认为,“乙式”是“西汉时代新用的”,“甲式”才是“行于战国时代”的“古法”。他正是采用此一古法,推定公元前339年正月岁星居訾宫中央,正符《离骚》“摄提贞于孟陬”的要求;而正月十四日庚寅,恰又与“惟庚寅吾以降”相合,屈原的年月日由此得到了考定。
浦氏对于岁星纪年“甲式”的推断是大胆的。然而“战国时代”究竟是否行用过“甲式”,却又似乎是令人怀疑的。1973年8月,胡念贻作《屈原生年新考》(《文史》第五辑)一文,即对此提出了质疑:“浦江清先生所说的岁星纪年有两种方式似乎是有根据的,但他说战国时代都是以岁星在訾宫为摄提格(寅年)却是不可信的。《大衍历议》中说‘吕不韦得之以为秦法’,可见秦国在吕不韦以前就不是如此。吕不韦以后是否如此也值得怀疑,更无法说明六国就都是如此了”。
应该说,胡念贻的怀疑有一部分是合理的(下文将论及),但他怀疑战国时代是否行用过岁星纪年的“甲式”,就未免过分了。因为就在胡氏提出此一怀疑后的4个月,湖南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了一份珍贵的帛书《五星占》,其中对岁星年纪年十二岁名的规定是:[岁]星以正月与营室[晨出东方,其名为摄提格。其明岁以二月与壁晨出东方,其名]为单阏。其明岁以三月与胃晨出东方,其名为执徐。……其明岁以十二月与虚晨出东方,其名为赤奋若。这里所定的“摄提格”岁,即是以岁星居訾为条件的“岁星纪年甲式”。由于此书还表列了自秦始皇元年至文帝三年的岁星位置,可见这种岁星纪年方式,早在秦统一六国以前即已行用;从其出土地点在早先的楚地长沙,亦可判断此法不仅曾行用于秦,且也行用于楚,而且一直延续到了汉初。
这样,浦江清关于岁星纪年存在着“以岁星在訾为摄提格”的“甲式”、且曾行用于战国时代的推测,在他着文近20年后,终于因考古文物的出土而得到了证实。从这一点看,浦氏的推测实在是了不起的!但是,浦江清将这种岁星纪年“甲式”,推定为是“行于战国时代”的“古法”,而将“以岁星在星纪为摄提格”的“乙式”,断为“西汉时代新用的”,却又是明显的失误。
因为“以岁星在星纪为摄提格”的“乙式”,非只见载于西汉时代的《淮南子》和《史记》,而且据《汉书天文志》所引,它早在战国时代石申、甘公的天文星占著述中,即有了行用的证据。《天文志》曰:“太岁在寅曰摄提格。岁星正月晨出东方,石氏曰名监德,在斗、牵牛,……甘氏在建星、婺女,太初历在营室、东壁”。又《大唐开元占经》卷23“岁星占”引甘氏:“摄提格之岁,摄提格在寅,岁星在丑;单阏之岁,摄提格在卯,岁星在子;执徐之岁,摄提格在辰,岁星在亥;……”可见石氏、甘氏所行用的,正是“以岁星在星纪为摄提格”的岁星纪年“乙式”。
又据阮孝绪《七录》,“石申,魏人,战国时作《天文》八卷”、“甘公,楚人,战国时作《天文星占》八卷。”《史记天官书》则云:“昔之传天数者,……于宋子韦,郑则裨灶,在齐甘公,楚唐昧,赵尹皋,魏石申”。
甘公可能在齐、楚均曾任职,故《七录》、《史记》所记有“齐”、“楚人”之不同。裨灶乃春秋时人(见《左传昭公十七年》);唐昧则为屈原同时代人,死于楚怀王二十八年(前301)。由此可以推知,石申、甘公起码当与唐昧相前后,其所行用的岁星纪年“乙式”,要比《五星占》记载的“甲式”早50年以上,它才真正是战国时代的纪年“古法”。
浦氏断言“甲式”为古法,“乙式”是“西汉时代新用的”,显然是时代判断上的颠倒。以此来推算屈原出生的“摄提格”之年,又怎能得出正确的结果?这大抵正是浦江清的失误之处,胡念贻称浦氏的推算“靠不住”,这批评无疑没错。
前文曾经提到,常健《屈原生年新考》也曾批驳过浦江清关于“太岁超辰”之说。常氏的根据即是新出土的《五星占》。他认为岁星纪年之所以会有石氏、甘氏与《五星占》所记方式之不同,根本上是由“岁星超辰”、“太岁并不与之俱超”造成的:“石氏时岁星在‘斗、牵牛’,甘氏时岁星就到了‘建星、婺女’了。……以岁星86年超一辰,可知甘氏测定时间晚于石氏约四十年。
这样,如果再晚四五十年,岁星就应该到虚宿附近……再往后推约86年,岁星就应在訾宫了。从石氏纪年法之初到秦王政八年,这中间一百余年,岁星超辰已经接近二次,所以这时的摄提格之岁,岁星的实际位置就应该在訾宫了”。常氏据此断言,由于“太岁没随岁星超辰,而岁星的位置与岁名的实际关系发生了变化……所以马王堆出土的帛书纪年法就根据实测,重新创造一种新的纪年法,它规定:‘岁星以正月与营室晨出东方,其名为摄提格。……’完全属于另一种纪年法了”。
常氏的解说初看似乎有理,其实却是犯了一个常识性错误。岁星纪年之所以会有甲式、乙式,正如浦江清所说,主要是由相应的历法确定的:甲式以“立春”为一年之始,属人正历系统;乙式以“冬至”为一年之始,属天正历系统。这两种方式的建立,根本与岁星超辰现象无关。正因为如此,战国时石氏、甘氏以“岁星居星纪宫”为摄提格岁,二百多年后的汉武帝元封七年11月,这一派历算家仍以岁星居星纪,而定此年为“焉逢摄提格”。
同理,另一派即《五星占》系统,则定秦始皇元年岁星居訾、“正月与营室晨出东方”为摄提格;下至王莽五年,这一派历算家仍以岁星居訾为摄提格,而定此年为“仓龙癸酉”(作鄂)之岁。
倘按常氏之说,则自秦始皇元年至王莽五年259年,其间岁星起码已超三辰,岂不又得创制一种新的纪年法,而以“岁星居实沈”为摄提格岁了?常氏本意想从《五星占》岁星纪年方式,证明“岁星超辰、太岁不与俱超”。但结果恰好相反:无论是岁星纪年之“甲式”还是“乙式”,正因为十二岁名之规定,受到“岁星居某、以某月与某宿相与晨出东方”之制约,决定了贾公彦所说的“太岁左行于地,一与岁星跳辰年岁同”的“相应”关系。唯其如此,岁星纪年法才能具有其内在稳定性。倘若岁星超辰而“太岁不与俱超”,则无论是“甲式”还是“乙式”,都将因岁星超辰而随之破坏,又怎能从战国一直沿用至王莽时代!
当然,也正因为岁星纪年的甲、乙两式,都须考虑岁星的实测位置及“太岁超辰”因素,比起纯用纪年干支前后相承来得麻烦,后世才乾脆用“不跳辰”的干支纪年法取代了它们。可见,在探讨岁星纪年问题的争论中,胡念贻从“乙式”比“甲式”运用更早批评浦江清的失误,是正确的;常健从“岁星超辰、太岁不与俱超”解说“甲”、“乙”式的变化,并批评浦江清所主的“太岁超辰”之说,则是错误的。
四、评陈久金“楚用周正”说之得失
浦江清以岁星纪年“甲式”推算屈原生年,既不符屈原时代行用的岁星纪年古法;而若用“古法”乙式推算,前341年的“摄提格”岁正月,又没有“庚寅”这一天。
这使岁星纪年和屈原生年之研究一下陷入困境。这其间又有两位学者提出了新的推算结果:一位是汤炳正,他在《历史文物的新出土与屈原生年月日的再探讨》(《四川师院学报》1978年4期)中,运用1976年陕西临潼出土的“利簋”证明,铭文中的“岁贞克”与屈赋的“摄提贞于孟陬”,“都是以岁星的运行标记年月”,故屈赋所说的“摄提”乃指“岁星摄提”。由此可知“屈赋所说的是摄提正当夏历正月晨出东方,同时也就是所谓‘太岁在寅曰摄提格’之年”。汤炳正因取周显王三年(前366)为座标,推算楚宣王二十八年(前342),正是岁星于正月晨出东方的“摄提格”年;此月二十六日为“庚寅”,屈原即当生于此日。
另一位是上文提及的胡念贻,他鉴于前341年正月无庚寅日,必非屈原降生之年,便依岁星纪年12年一周期,往前推至楚宣王十七年(前353),也正是“岁在星纪”的“摄提格”岁。此年正月戊辰朔,“二十三日庚寅,可以作为屈原生年”,而且也符合此后的“屈原经历”。汤、胡二位的新推算,似乎都符合屈原所自述之生辰要求。
但若仔细检查,恐怕也不恰当。先看汤氏的推算。汤氏以周显王三年为“岁星于夏历正月晨出东方”的摄提格岁,推断前342年岁星也必当于正月晨出东方,其失误在于没有具体推算此年岁星的实测位置。
据现代天文学的精确推算,前342年夏历正月,岁星其实不在黄道“訾宫”,而是在“析木宫”,直至此年九月才步入星纪。因而岁星根本不可能于此年正月与日会合而“晨出东方”,当然也就与屈原所述“摄提(岁星)贞于孟陬”不相符合了。
胡念贻根据天文学的精确推算,指明前353年岁星位于黄经262°-295°(星纪处黄经255°-285°),因确定屈原生于此年夏历正月。但胡氏忘记了一点:以岁星于夏历正月与日晨出东方为“摄提格岁”者,恰正是浦江清所主的岁星纪年“甲式”。他既已批评浦氏的推测不可靠,何以又用来推算屈原的生年?况且前353夏历正月,岁星居星纪宫,太阳却已“运行”到黄道“訾”,又怎能与之“会合”而“晨出东方”?
汤、胡的推算既然也无法解决困境,这便又引出了陈久金先生关于“楚用周正”的全新探讨(见《屈原生年考》,《社会科学战线》1980年2期)。陈氏认为,从郭沫若、浦江清到汤炳正诸先生,他们对战国岁星纪年法的探讨,都“没有认真对待”“楚国使用什么历法”的问题,从而“导致产生错误的结论”。陈氏指出,“根据历史上岁星纪年资料的分析,确认纪年法与历法有密切的关系”;从甘氏、石氏及《史记天官书http://artvine.org/artvine/big5/sj/sj5d.htm》对岁星纪年法的记载看,“此三法都是周正时使用的纪年法”;“新城新藏的公元前三百三十年前后各国逐渐改用夏正的结论,正好说明屈原诞生时的楚国使用周正”,所以屈原“‘摄提贞于孟陬’的孟陬指的是周正正月”。而郭沫若、浦江清等均以夏正来推算屈原的生年,结果当然不正确。
根据自己的推算,陈久金认为较为适合屈原经历的生辰,应该是周正前341年正月庚寅,因为此年岁星的实际位置在黄经258°-285°,正处于星纪宫,完全符合“摄提贞于孟陬”的要求。但陈氏从新城新藏的战国长历朔闰表发现,此年周正正月亦无庚寅日。如何解释这个难点呢?
陈氏认为,这是由于新城新藏的朔闰表,“只是依据了大约十余条的干支纪录推导出来的”,而且“除《六国表》的一条外,又全都是《秦本纪》和《始皇本纪》的资料。所以,如果用它来作为秦国的朔闰表可能是较为接近的,用它来代表楚国的历法,是完全没有根据的”。
陈久金关于甘氏、石氏纪年法属周正系统,以及楚在战国中期使用“周正”的见解,正如汤炳正在审阅此文时所充分肯定的,乃是此一课题研究上的“一个突破”。虽然学术界对此仍持怀疑态度,而且何幼琦先生于1985年发表《论楚国之历》(《江汉论坛》同年10期),坚主楚在春秋时期用周正,战国时期已“改行夏历”。
但笔者以为,在这个问题的争议中,陈氏的判断主要部分是正确的。笔者曾先后发表《摄提、孟陬和屈原生年之再探讨》(《中州学刊》1985年4期)、《从〈秦楚月名对照表〉看屈原的生辰用历》(《江汉论坛》1988年2期),证明“孟陬并非专指夏正正月”,周正、殷正正月均可称为孟陬,并举云梦睡虎地秦墓出土的秦简《日书》所列《秦楚月名对照表》,证明楚之月名反映的用历乃是“周正”而非夏正;而且从这套月名行用于战国中前期至楚考烈王时代看,楚在战国时代显然还行用着周历。
不过,笔者根据屈原《离骚》、《九章》等有关诗句(如“夕餐秋菊之落英”、“望孟夏之短夜”、“滔滔孟夏”等)判断,屈原时代不仅继续行用着周历,同时也行用了夏历。
但从甘氏岁星纪年以岁星居星纪,于11月与太阳晨出东方为“摄提格”看,屈原自述生辰的“摄提贞于孟陬”所运用的,无疑还是周历。正是在这一关键之处,陈久金的见解显示了无可动摇的正确性,并为屈原生年的推算开闢了新的蹊径。
然而陈久金(包括赞同其说的笔者自己)也有失误。他既从根本上怀疑新城新藏战国长历朔闰表的正确性,又无法提供新的证据,证明按楚之历法公元前341年周正正月庚寅为何日,这就使屈原生年月日的推算,仍还陷入无法考定的境地。另外,他只注意到岁星纪年与历法的关系,判断楚在战国用的是“周正”,而未能解释何以屈原诗作中又多次出现“夏正”用语,这便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其说之可信性。
笔者在自己的研探中对陈说作了修正,指明楚在战国并用“周正”和“夏正”,但屈原自述生辰之句采用的是周历,这应当说较为客观些了。但笔者考定屈原当生于公元前340年周正正月初七(即前341年夏正11月初七),经过近来反覆推算,发现也有失误:因为元前340年周正正月,岁星的实际位置已开始进入玄枵,并不能称之为“摄提贞于孟陬”的。
五、从战国岁星纪年再考屈原之生辰
以上对清代以来岁星纪年和屈原生年推算的研究,作了简要的回顾和评述。倘要总结其间所取得的成果或突破,笔者以为起码有以下几点:
一、关于战国时代是否已有岁星纪年之“十二岁名”,大多数学者已取得共识:从甘氏《星经》以及新出土的帛书《五星占》可证,起码在战国中期,已开始行用“十二岁名”的岁星纪年,林庚先生的怀疑由此可以冰释。
二、关于岁星、太岁是否超辰。由于屈原时代距战国占星家所定“岁在星纪”的标准年份(前366年夏历11月)较近,尚未发现“超辰”现象;但从秦、汉间曾经行用的实例看,郭沫若、浦江清所主岁星超辰、太岁与之相应超辰,是有根据的。
三、历史纪年表的干支纪年,已脱离岁星纪年系统,确是东汉以后才采用的纪年方法,故不宜据此推算屈原自述的岁星纪年生辰。
四、战国时代确已存在浦江清先生所说岁星纪年“甲”、“乙”二式,但在行用上,“乙式”(以岁星居星纪宫、十一月与日晨出东方为“摄提格之岁”)比“甲式”更早,且更接近屈原时代。
五、岁星纪年方式与战国时代行用的历法(此指岁首所建月份的区分)有关。岁星纪年“乙”式属“周正”历,且楚在战国时代亦兼行“周正”。
但是,从屈原生年的具体推算看,这一场延续数百年的争论,实在还不能说已取得决定性成果。从目前推定的各种结果看,邹汉勋、陈垣、刘师培等按历史纪年干支考定的楚宣王二十七年戊寅,明显不合“摄提贞于孟陬”的岁星纪年要求,当予推翻;郭沫若考定的元前340年正月初七、汤炳正推定的元前342年正月二十六,则又因岁星不居星纪而失去了可靠性;浦江清运用岁星纪年“甲式”,定屈原生于前339年正月十四,则又缺乏屈原时代行用“甲式”的证据;胡念贻推算的前353年正月二十三日,岁星却不在訾,也不符“正月与日晨出东方”的“摄提格”之要求(若按“乙式”,则应取前一年11月与日会于星纪并晨出东方),且与屈原作《离骚》时“老冉冉其将至”的年岁不合;陈久金用“周正”推算屈原生于前341年周正正月,但从战国朔闰表中又找不到此年周正正月有“庚寅”日。
作为一位影响深远的中国古代诗人,屈原的存在无疑是真实的,他所生活的时代也有范围可确定,而且《离骚》已约略告诉人们他所降生的岁星纪年特点(有些学者如董楚平提出,《离骚》的主人公“吾”非即诗人自己,而是诗人“虚构”的艺术形象,其降临的吉日也是诗人“编造”的,不可据此推算屈原生年。笔者以为此说不妥,已着《离骚疑义略说》予以辩驳,刊《荆州师专学报》1995年3期),现在却还无法准确考定其出生的具体年月,问题的癥结究竟在哪里?笔者以为主要在以下三点:
一、须准确考定战国岁星纪年元始摄提格岁之标准年有些研究者如张汝舟、蒋南华等,根据《左传》有关岁星天象的记载和汉代纬书“天正甲寅元”、“人正乙卯元”的说法,以元前510年(鲁昭公三十二年)作“岁星值年”标准点,以元前427年(周考王十四年)作“殷历甲寅元近距”,通过“跳辰”来凑合屈原生年“太岁在寅”的要求(张说见张汝舟《二毋室古代天文历法论丛》所收《再谈屈原的生卒》一文)。
这推算方法显然不妥。正如前文所说,《左传》所记岁星位置并非当时的实测天象,而是战国占星家据后来的岁星天象,按“十二一终”反推的结果,因为尚未发现岁星超辰规律,所得结果无一与春秋时代岁星天象相符。即以张汝舟定为“岁星值年标准点”之一的鲁昭公三十二年“岁在星纪”看,岁星的实际位置其实处在“寿星”。岁星的超辰率为86年,张先生在列表推算时却以83年一跳辰,以证明公元前343年既是干支纪年之寅年,又与“岁星值年”的天象相符。这岂非错上加错,又怎能推出正确的结果?
至于汉代行用的颛顼历之历元,据《淮南子天文训》、《后汉书律历志》引刘向《洪范传》,均以“甲寅”为元,并无“人正乙卯元”之说。所谓“人正乙卯元”,乃是东汉改用干支纪年后上推所得。据许多天文历算家考证:汉代所用“颛顼历”的测制年代,约当秦始皇元年(前246年),马王堆汉墓出土的《五星占》岁星纪年,正以此年为岁星纪年甲式的“摄提格”岁(甲寅)。但由于此年正月朔旦立春并非甲寅日,故又上推120年,至元前366年正月朔旦立春恰为“甲寅”。这大约就是颛顼历甲寅元之“近距”。至于太初元年的岁星纪年,用的则是与周正相联系的“乙式”,是根据岁星居星纪以十一月与日晨出东方为摄提格岁的标准,直接定为“焉逢摄提格”(甲寅)年的。可见周正历元亦为“甲寅”。
但《汉志》又为什么称此年为“丙子”呢?考“丙子”之称,早在《淮南子天文训》中就已出现:“淮南元年(前164)冬,太一在丙子”。它的来源,大抵是以秦始皇元年为“摄提格岁”的岁星纪年甲式顺推而来,再下推至武帝太初元年,亦为“丙子”。这些都属于岁星纪年干支,因为所据岁星纪年方式有甲、乙式之不同,才出现了太初元年有“甲寅”、“丙子”的称名之异。
刘歆发现岁星超辰现象后,也没有改变太初元年为“丙子”岁的记载,而只是对秦始皇八年(前239)、武帝太始二年(前95)作了太岁超辰处理。到了东汉出现的干支纪年方法,才将王莽建国八年的太岁纪年“丙子”固定下来,上推至汉秦、战国,太初元年、淮南元年因之由“丙子”变为“丁丑”,秦始皇元年和颛顼历甲寅元之近距(前366)也由“甲寅”变为“乙卯”了。这大抵就是“人正乙卯元”之所由来。从它所述与《淮南子》、《汉志》有矛盾,也可知道其说非古,乃东汉人之所改造。
倘要进一步推算的话,则马王堆《五星占》所记岁星位置也有差错。因为元前246年(秦始皇元年)岁星并不居营室“与日晨出东方”,而恰恰是在“星纪”。颛顼历甲寅元的“近距”即前366年夏正正月,岁星则还在“析木”,只能符合“晨见东方”的要求而非“晨出东方”。这对战国后期改变了的岁星纪年法是适合的,但却不符合战国中前期岁星纪年关于岁星“晨出东方”的要求。据现代天文学推算,公元前365年周正正月(即夏正元前366年11月)岁星居星纪宫,这一年才应是初创的岁星纪年“乙式”十二岁名“摄提格”岁的元始标准年。
由于当时的占星家尚未发现岁星超辰规律,只按“十二一终”习惯推算岁星所在。所以以此上推,即可发现《左传》、《国语》所记岁星位置均相符合;以此下推《吕氏春秋》“唯秦八年,岁在滩”(按岁星纪年“乙式”),亦正相符。这应该成为我们考证屈原生年的正确前提。
二、推算屈原生年,须确定运用“周正”前文已经证明,岁星纪年存在着“甲式”、“乙式”两种方式。“甲式”(以岁星居“訾”夏正正月与日晨出东方为“摄提格岁”)后起,“乙式”(以岁星居星纪宫周正正月与日晨出东方为“摄提格岁”)则在甘、石时代即已行用。屈原出生的时代既与甘、石相近,其所行用的无疑当为“乙式”。由于“乙式”摄提格岁的起始之月正是“周正”正月(夏正前年11月),其所依附的历法自当为“周正”。由此判断屈原《离骚》自述生辰的“摄提贞于孟陬兮,惟庚寅吾以降”,其所称“孟陬”就应该是周正正月,而不是夏正正月。以往的研究家(陈久金先生除外)多用岁星纪年“乙式”推算屈原生年,却又试图在夏正正月确定其降生的“庚寅”之日,这显然不符合“乙式”依附的“周正”纪月特点,其推算结果即使符合“摄提格岁”之要求,所定生日却难免南辕而北辙了!
笔者依据屈原生平活动情况,以及他在再迁江南后方作《离骚》的大体年代(见《离骚作于顷襄王八、九年考》,刊《复旦学报》1981年1期,收拙着《屈原与楚文化》),并根据战国元始摄提格岁标准年(元前365年周正正月)顺推,屈原的降生年代当以元前341年周正正月(此年岁星亦居星纪宫,并以周正正月与日晨出东方)较为可靠。因为此年无论从岁星实际所居位置,还是从战国时代按“十二一终”岁星纪年的推算习惯看,都符合“摄提贞于孟陬”的“乙式”要求。
而且屈原自此年降生,至顷襄王八、九年作《离骚》,大约五十一、二岁,与当时以“五十六岁”为“老年”之期的规定相去不远,也正符合《离骚》“老冉冉其将至兮”的自述。除此之外的元前353年、元前329年“摄提格岁”,均与《离骚》所述年龄状况不合。
三、须考虑战国“周正”的置闰特点笔者纠正自己以前的推算结果,而定元前341年周正正月为屈原降生年月,并非个人之创见,而是受到了陈久金《屈原生年考》的启发。
但是元前341年周正正月并无“庚寅”日,这又该如何解决?
笔者认为,关键在于元前342年的置闰问题。关于战国时代的闰年设置情况,实际上在司马迁时代即已不甚明。《史记六国年表序http://artvine.org/artvine/big5/sj/sj3b.htm》指出,太史公所本《秦记》“又不载日月,其文略不具”。《历书》亦叹息“幽厉之后,周室微,陪臣执政,史不记时,君不告朔”,至于“秦灭六国”,虽亦“颇推五胜”,“然历度闰余,未能睹其真也。”
现代历算家所定战国时代的置闰年月,除了偶有见诸史载外,多是按“十九岁七闰”规律推算确定的,这本身就未必符合战国置闰的实际情况。何况在确定“十九岁”的起始上,诸家又多有歧见,结果也往往不同。
例如日本学者新城新藏与中国天文历算家张培瑜先生,在推算公元前366年至330年的置闰年份时(以夏历为例),短短36年中就有─366(张闰,新城不闰)、─354(新城闰,张不闰)、─347(张闰、新城不闰)、─335(新城闰,张不闰)4次不同,故在朔日干支上也便大相径庭。可见,在对战国具体置闰的年份上,由于可供印证的资料极少,研究家们至今尚无定论。
笔者由此想到楚在战国初期行用周历,其在置闰年份上必也会与行用颛顼历的秦国等有所不同。从屈原自述生辰与岁星纪年的对应情况看,既然前341年周正正月最为恰当,则此年正月必含有“庚寅”日。现在历算家推算的前341年周正正月找不到庚寅日,正可反证他们的推算不符合当时的情况。而影响朔日干支的最重要原因,正在于是否置闰。
从目前历算家们的推算情况看,多以前341年为夏正或周正闰年。但从战国时代的具体情况考察,未必都会严格按照3332332的置闰方式办,中间必亦有失闰或改变置闰常例的情况。
即以张培瑜《三千五百年历日天象》推算的战国颛顼历置闰情况看,自前370年至332年,就出现了“3332332,3332333”的变例。其他如汉高祖八年,据《汉书律历志》记为“十一月乙巳朔旦冬至”,张培瑜则推算此年十一月“三十乙巳冬至”。显然高祖七年有一个闰月,张氏未置闰,才造成了两者的不同。
笔者因此推断:被大多现代历算家定为闰年的前341年,可能与历史上的实际闰年不符,闰年其实当为前342年。因为前342年多了一个闰月,周正闰月为此年夏正11月,则前341年周正正月朔日干支就不是“己未”,而应是“己丑”。那么,前341年周正正月就不仅有“庚寅”日,而且这“庚寅”正是紧接朔日之后的初二。
所以,屈原的生辰应为公元前341年周正正月初二,亦即夏正元前342年十二月初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