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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在的风 2008-1-7 03:20

施虐狂与受虐狂的游戏:古书中的性变态文化

  施虐狂与受虐狂的游戏:古书中的性变态文化  
  人类的性包括生理、心理、社会三维度。性的健康正常与否,都受这三种因素的影响,而在本质上都是一种文化现象。在某种社会文化背景的条件下,人们会认为某种性行为是正常的、答应的,在另一种社会文化背景的条件下,人们又会认为这种性行为是反常的、不答应的。对于那些被认为是反常与不答应的性行为中,有些被认为是罪错,如强奸、通奸,有些被认为是变态。社会越是发展,这种区分就越是细致、严格。中国古代社会发展到秦、汉以后,封建社会形态得以确立,社会文化也开始繁荣与发展,对于性问题的观察与分析也较前有显著发展,对性变态的现象也开始有所记载,直至后世。从性变态的形形色色,也可以看到中国古代性文化的一个侧面。当然,衡量哪些性行为是正常或反常、变态,各个时代、各个社会、各个民族可能有不同的看法,而我们只能以今天的眼光来观察与总结过去。 
  例如上一节所述的同性恋,在汉与魏、晋之世,社会并不认为多么不正常;而时至今日,美国全国心理学会于1973年也通过一项决议,认为同性恋是“非异常行为”;至于那些有同性恋传统的民族和地区,更认为同性恋是正常的了。但是不管怎么说,在古代中国占统治地位的看法,是以以下这些现象作为性变态,而且记载在史书以及许多野史、笔记之中的。 
  “两性人” 
  “两性人”是一种生理畸形,即亦男亦女,在女人前是男人,在男人前又是女人,对此古人称之为“人妖”,又谓之“隐宫”,俗则称之“天阉”。据《内典》云: 
  人中恶趣有五种不男:天、竖、妒、变、半。且有五种不女:螺、筋、鼓、角、线,俱终身无嗣育。 
  有人解释“隐宫”(天阉)的五种含义:不男之“天”即天生性器萎缩,不能勃起。“竖”(或称“捷”)是:生而为男却是女人,反之,生为女人却是男人;古人更云“值男即女, 
  值女即男” ,意谓见了女人是男人,碰到男人就成女人。 
  “妒”是所谓“似有似无”。“变”是一半为男,一半为女;或半月为男,半月为女。“半”则是“无异而不能”之意。 
  至于“不女” , 就是俗谓“石女”,而“螺”、“筋”、“鼓”、“角”、 
  “线”,以现代医学语言来说,就是性生理障碍,大多可用外科手术矫正之。 
  这种不男不女或半男半女的“阴阳人”,在生理学上如同太监一样是“中性人” 
  。日本古代这种情况也很多,叫做“二形”或“半月”。明代人则称之为“人屙”;白话文学家则称之为“人屎”。《万历野获编》“人屙”条云: 
  人生具两形者,古即有之。大般若经载五种黄门,其四曰: 
  “愽叉半”。释迦谓:“半月能男,半月不能男”。然不云亦能女也。素问有 “男脉应,女脉应”之说,遂具两形矣! 
  晋惠帝世京洛人有兼男女体,亦能两用,而性尤淫。解者以为男宠大兴之征,然亦不闻一月中阴阳各居其半也。又吴中常熟县一缙绅夫人,亦大家女也。亦半月作男,当其不能女时,崇砧(昔时夫妇燕好时用的一种小褥,承受作爱时所流精液血水用)避去,以诸女奴当夕,皆厌苦不能堪。闻所出势(阳具)伟劲倍丈夫,且通宵不起事云。按二十八宿中,心、房二星,皆具二形,则天上已有之,何论人世? 
  《万历野获编》“不男”条又云: 
  晋废帝海西公有隐疾,汉武阳侯,樊市人不能为人。元魏仇洛齐生非男,北齐临潼令李庶之天阉,隋大将军杨约之为×所伤,皆是也。本朝藩王则楚王英,亦传闻不男,大臣则杨文襄一清、倪文毅岳,及近年士人闵工部梦得,俱云隐宫无嗣息。 
  《癸辛杂识》则记载了有个军事统领叫赵忠惠,他的幕僚赵参议有个婢女聪明漂亮,许多官员都喜欢她,赵忠惠也是同样,他千方百计地把这个婢女弄到手,要和她发生性交关系,但婢女坚拒不从。赵忠惠既气怒又希奇,强剥她的衣服,发现她是“两形人”,认为这是妖异,就把她杀了。 
  《子不语》卷下“石男”云: 
  石男二字,见太元经经,起来久矣。至于半男半女之身,佛书亦屡言之。近复有所谓石男者:扬州严二官,其貌美,而无人与狎。其谷道细如绿豆,……昼食粥一盂,酒数杯,蔬菜些须而已。多则腹中暴胀,大便时,痛苦异常。 
  又如明人隆庆二年奏牍中有:“山西男子李良雨化女”一事。而明、清人笔记如郎瑛《七修类稿》及嘉靖王济的《询堂手录》也记有公猿变母猿的事。蒲松龄的《聊斋志异》对狐狸精的描写,可能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生活的现实: 
  旧传:狸有两体,其年久者能变幻惑人。遇男则牝,遇妇则牡。今京师有此妖,或一家中内外皆为所蛊。各自喜为佳遇,然实同此兽也。狐与狸又各一种,而世多混称之。 
  变性者混入宫廷,史料较多,尤其是易服变性有时还被传为美谈。如《晏子春秋》 记载: 
  “灵公好妇人而为丈夫饰者,国人尽服之。”《宋书·五行志》记: 
  “魏尚书何晏服妇人之衣。”《北齐书·元韶传》言文宣帝“剃韶须髯,加以粉黛,衣妇人服以自随。”王嘉《拾遗记》云:“汉哀帝董贤更易轻衣小袖,不用奢带修裙”,也是穿女人的衣服。至南朝梁、陈时,由于一些男子经常沉湎于女色,一些男子居然“熏衣剃面,傅粉施朱”。到了明代易服变性的“人妖”更普遍地公开化,可能是由于男色盛行之故。因此戏曲院本中如徐渭有《女状元》,王媪德《曲律》中更有“男皇后”,搬演于戏台之上 
  古人不管男扮女还是女装男, 都称之为“人妖” ,如《南史·崔慧景传》: 
  “东阳女子娄逞,变服诈为丈夫,此人妖也。”此外,如《乾子》一书中的孟妪,《玉堂闲话》中的白项鹤,都是易服变性的“人妖”。古人对“人妖”是鄙斥不屑的,如《荀子·非相篇》指斥:“人妖”云:“漂亮佻冶,奇衣妇饰,血气态度,拟于女子。”韩愈的《辞唱歌》也斥骂“人妖”说:“岂有长直天,喉中声雄雌?君心岂无耻,君岂是女儿!” 
  对于以上所述“人妖”现象,从我们今天的观点看来,情况并不相同,应作具体分析。太监以及太监娶妻现象,是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畸形产物,应予彻底否定;至于不男不女、亦男亦女的“阴阳人”,是性生理畸形,应予医治;至于易装,目前女着男装,社会一般不以为非,如在日常生活中男子爱着女装,那就是一种性心理变态(称之为“易装癖”),就需要加以矫治。 
  恋物癖 
  恋物癖是一种最有代表性的性的岐变现象。当然,恋物成癖者古今中外甚多,多数并不与性有关,但对有些现象假如不从性心理的角度来看,恐怕很难以解释。而且,在性心理变态的诸现象中,恋物癖最为复杂,这是因为“物”的范围实在太广了;同时,还有正恋物癖和反恋物癖之分,从表面上看,方向似乎截然相反,但其根源则往往是相同的。恋物癖者所恋之物,往往和人体有一定的关系,如履恋、足恋、发恋、屎尿恋、爪甲恋、疮痂恋等等,在这些方面,真是无奇不有。(恋物癖的范围应该是很广的。在西方性科学中所谓“物恋”原先只适用于衣履一类的物件,但是1888年法国的皮纳出版了《实验心理研究录》一书,被认为是典范作品,皮纳在这本书中提出全部性的选择是一个物恋的现象,他说,“正常的恋爱是一套复杂的物恋现象的结果。”) 
  首先是履恋和足恋。 
  履,是一种物,它和足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而把足和性器官联系在一起,原是古今中外的一个普通趋势,所以履恋和足恋现象的产生是有个自然的根柢的。无论在什么时代,一个正常的在恋爱状态中的人也认为对方的足部是身上最可爱的一部分。在许多不同的民族里,一个人的足也是一个怕羞的部分,一个羞涩心理的中心。但是,任何正常的心理假如超过了应有的程度,都会走向荒诞和谬误。 
  在中国历史上,伶玄《赵飞燕外传》所述的汉成帝和赵昭仪合德的性的关系比较明显地表现出足和性兴奋的关系有时可以达到多么密切的程度:“帝(指汉成帝)尝蚤猎,触雪得疾,阴缓弱不能壮发;每持昭仪足,不胜至欲,辄暴起。昭仪常转侧,帝不能长持其足。樊嫕谓昭仪曰:‘上饵方士大丹,求盛大,不能得,得贵人足一持,畅动,此天与贵妃大福,宁转侧俾帝就耶?’昭仪曰,‘幸转侧不就,尚能留帝欲,亦如姊教帝持,则厌去矣,安能变动乎?’”从上述记载可知只有合德的足才有这么大的魅力,而飞燕就不行了。 
  古人有不少名文、名句都反映出一些足恋或履恋的倾向,例如:张衡《西京赋》:“振朱屣于盘樽”。 
  曹植《洛神赋》:“凌波微步,罗袜生尘”。陶潜《闲情赋》:“愿在丝而为履,同素足以周旋”。 
  谢灵运诗:“可怜谁家妇,临流洗素足”。 
  《古乐府?双行缠曲》:“新罗绣行缠,足趺如春妍,他人不言好,我独知可怜。” 
  李白诗:“履上足如霜,不著鸦头袜”。 
  杜甫诗:“罗袜红蕖艳”。 
  韩偓《香奁集?咏堞子诗》:“六寸肤圆光致致”。 
  杜牧诗:“钿尺裁量减四分,碧梳璃滑裹春云,五陵年少其他醉,笑把花前书画裙”。 
  李商隐诗:“浣花溪纸桃花色,好好题诗咏玉钩”。 
  段成式诗:“醉袂几侵鱼子缬,飘缨长戛凤凰钗,知君欲作闲情赋,应愿将身托锦鞋”。 
  唐镐为窅娘纤足舞作诗:“莲中花更好,云里月长新”。 
  假如说以上这些诗文可能也只是一种感情的宣泄,或仅仅是“无病呻吟”,那么历史上还有一些更为明显的记载。如《晋书》第四十九卷《孚本传》说:“孚性好屐,或有诣阮,正见自蜡屐,因自叹曰:‘未知一生当着几量屐’”。王士桢在《池北偶谈》卷九里认为这是典午人不顾名教的流弊的一大表示。其实,这类癖习自有其心理的根据,以至于性心理的根据。阮孚的遗传似乎不太健全,他的父亲阮咸‘任达不拘”,气不过北阮的盛晒衣服,自己(属南阮)也把大布犊鼻用竹竿张起来。他‘耽酒浮虚”,连猪群尝过的酒也能喝。他“纵情越礼”,和姑母家的胡婢有性交关系,即使在居丧时也不自裁节,阮孚就是这胡婢生的,其母系的血缘虽不可知,但是如以情理推论,大概也不会太好。 
  清袁枚的《续子不语》卷一载有由于履恋而致疯狂的一个例子,题目是《几上弓鞋》:“余同年储梅夫宗丞,得子晚,钟爱备至,性器端重,每见余执子侄礼甚恭,恂恂如也。家贫就馆京师某都统家,宾主相得;一日早起,见几上置女子绣鞋一只,大怒骂家人曰:‘我在此做先生,而汝辈几上置此物,使主人见之,谓我为何如人?速即掷去!’家人视几上并无此鞋,而储犹痛詈不已。都统闻声而入,储即逃至床下,以手掩面曰:‘羞死羞死,我见不得大人了!’都统方为辨白,而储已将床下一棒自骂自击,脑浆迸裂。都统以为疯狂,急呼医来,则已气绝。” 
  人们性交的对象一般应该是活生生的人,对方有反应,有动作,有体温,甚至有思想感情的交流;可是有人却实行尸交,在非凡的环境下对阴森、僵硬的尸体能激发性兴奋,从而发泄其性欲,这实在是悖背常情、甚至是骇人听闻的。据性心理学家分析,实行尸交的人,大都是病态、迟钝、低能的人,这种行为“实际上无异是一种手淫,至少也可以和兽交等量齐观。”①历史上这方面的记载,似始于汉代。《通鉴》记载:赤眉发吕后陵,污辱其尸,有致死者。过去有人认为,这种记述是对农民起义军的诬蔑,但实际上在任何庞大的队伍中,往往是鱼龙混杂,病态的、令人发指的事也难免存在。 
  这方面的事以后历代都有记载。例如唐戴君孚《广异记》云:“开元初,华妃有宠,生庆王琮;薨,葬长安。至二十八年,有盗欲发妃冢,遂于茔外百余步,伪筑大坟,若将葬者,乃于其内潜通地道,直达冢中,剖棺,妃面如生,四肢皆可屈伸,盗等恣行凌辱,仍截腕取金钏,兼去其舌,恐通梦也,侧立其尸,而于阴中置烛……。” 
  还有,宋周密《齐东野语》云:宋嘉熙间,周密近属赵某宰宜兴。宜兴前某令女有殊色,及笄而夭,藁葬县斋前红梅树下,赵某“遂命发之……颜色如生,虽妆饰衣衾,略不少损,真国色也。赵见之为之惘然心醉,舁尸至密室,加以茵藉,而四体亦柔和,非平常僵尸之比,于是每夕与之接焉;既而气息惙然,疲薾不可治文书,娼家人乘间穴壁取焚之,令遂属疾而殂,亦云异矣。尝见小说中所载,寺僧盗妇人尸,置夹壁中私之,后期家知状,讼于官;每疑无此理,今此乃得之亲旧目击,始知其说不妄。” 
  清羊朱翁《耳邮》(卷四)也记载了一个富有代表性的尸恋的例子:“奚呆子,鄂人也,以樵苏为业,贫未有妻,然性喜淫,遇妇女问价,贱售之,不与论所直,故市人呼曰‘奚呆子’。市有某翁者,生女及笄,有姿首,奚见而艳之,每日束薪,卖之其门。俄而翁女死,奚知其瘗处,乘夜发冢,负尸归,与之媾焉。翌日,键户出采薪,而遗火于室,烟出自笮,邻人排闼入,扑灭之,顾见床有卧者……,发其衾,则一裸妇,近视之,死人也,乃大惊。有识者曰:‘此某翁女也。’翁闻奔赴,验之,信,闻于官,论如律。异哉,天下竟有好色如此人者!乃叹宋孝武帝为殷淑仪作通替棺。欲见辄引替睹尸,尚非异事。”以上这一事例,似乎印证了霭理士所认为的实行尸交的人大都比较愚昧、迟钝,甚至于有病态。 
  尸恋 
  古人书籍中所载尸恋之事,有许多都和鬼神之事混杂在一起,使人莫辨真伪。如唐代说部中有张《尸媚传》一种,所述多为女鬼惑生人之事。蒲松龄的《聊斋志异》中也有不少这方面的记述。这些记述,可能与现实生活中的尸恋有一定关系,但把它夸大而流于荒诞了。这些记述,作为茶余酒后的闲谈当然未尝不可,但离科学论述实在太远了。有些记述,不全是杜撰,而也许是夸大了。如清景星杓《山斋客谭》云:“本朝安徽抚院高,讳承爵,旗员,罢官后,爱女死,殡于通州别业。守庄奴知其殓厚,盗弃之,见女貌如生,将淫之,女忽起,抱奴甚固,奴求脱不得,抱滚二十五里,遇巡员获之,论磔,七日旨下。女今东浙备兵高其佩之妹也。”高氏父子都是清代名臣,而且高其佩十分擅长指画,很多人都知道;但是,尸体能否抱紧活人滚二十五里,这就有点玄了。 
  奸尸之事,在中国的历史上不断地有所记载,民国时期有些记载也与此有关。1928年,军阀孙殿英的部队炸开了慈禧的墓,大肆掠夺。华北出版的《时事白话》中有一起记载了这么一件事,孙殿英与土匪无异的军队打开慈禧的棺橔之后,见尸体栩栩如生,有个士兵在其他士兵的鼓噪与怂恿下预备奸尸,因为这个士兵是仵工出身,即做收拾尸体的事,他胆大妄为,奸污年轻女性的尸体已成习惯。于是,这些士兵纷纷剥去尸体的衣服,还围着细看了一会。但是过了不久,尸体和绣袍见风就化,顿时慈禧的面孔萎缩,成骷髅状态,那个意欲奸尸的士兵就意兴索然,停止奸尸,然后就一起抢夺珠宝。——以上记载是否翔实还可进一步考证,但奸尸之习之延续,则应该是无疑的了。 
  雕像是物,决不是活生生的人,人们可以把雕像作为一种艺术欣赏;也可以睹像思人,那还是出自爱人,而不是爱这雕像本身。假如是把雕像作为活生生的人去爱恋,那就有些变态了。 
  雕像恋的情况,自古以来中外皆有。古希腊神话中讲到一个名叫皮克马利翁的塞浦路斯王子,爱上一个美女雕像,天天在雕像前祈祷,立志娶雕像为妻,几年不衰。 
  雕像感其诚, 于是真的变成了一个活生生的美女,嫁给了他。后人就把这种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的状况称为“皮克马利翁效应”。 
  当然这只不过是神话而已。可是这类现象在现实生活中确是存在的,在汉时已有记载。王嘉所著《王子年拾遗记》中说:“蜀先主甘后……生而体貌特异,年至十八,玉质柔肌,态媚容冶;先主致后于白绡帐中,于户外望者,如月下聚雪。河南献玉人高三尺,乃取玉人置后侧,昼则讲说军谋,夕则拥后而玩玉人,常称玉之所贵,比德君子,况为人形而可不玩乎?甘后与玉人雪白齐润,观者殆相乱惑,嬖宠者非唯嫉甘后,而亦妒玉人。后常欲琢毁坏之,乃戒先主曰:昔子罕不以玉为宝,春秋美之,今吴魏未灭,安以妖玩经怀!凡诬惑生疑,勿复进焉。先主乃撤玉人像,嬖者皆退。当时君子以甘后为神智妇人。”从以上记载看来,蜀先主刘备可以说是一个雕像恋者,但程度不太深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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